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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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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精选11篇)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协件采购管理;满足整车适应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外协件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能够系统化、模块化、高质量、低成本、准时快捷地提供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总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动汽车及其它延伸产品的协作配套件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外协件为非本公司生产的,从相关生产企业采购的总成及零部件。

第二章零部件采购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纳入到新型的协作配套体系的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适应整车满足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所提供零部件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产品质量高,能够做到系统化、模块化供货,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已经融入国际零部件供应体系。

零部件采购应遵循下列原则:

1、竞标、发挥存量、相对集中、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

2、从企业的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工艺制造水平、质量管理水平、供货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择优选择供应商;

3、逐步实施全球采购,采购管理与国际接轨;

4、从开发周期缩短化、生产准时化、成本最低化、采购全球化、零部件通用化、底盘平台化、产品开发及装配模块化的思路构建新的采购模式;

5、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实行a、b点动态管理制,采用供应商a、b、c、d四级评价考核体系,对合格的供应商实行周期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7、在条件成熟时推行供应商产品准时制供货(jit) ;

8、实施供应商产品质量赔偿和激励管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第六条制造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将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收集到的与公司产品开发和生产有关的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公司潜在供应商信息库。

潜在供应商资源库里的供应商分成三个层次:潜在供应商;合格潜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第七条制造部负责组织研发、财务等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可。

通过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的供应商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质量体系管理能力(500分) ;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实物质量(200分) ;

财务状况(100分) ;

产品研发能力(200分) ;

工艺保证能力(200分) ;

交付服务能力(100分) ;

特殊优势(不评分,作为参考)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的详细标准见附录1《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标准》 。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标准:

1.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凡两个以上方面的得分为零分的;凡评价中出现“该企业<8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600分) 。

2.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改进并进一步评价后才能确定为dfev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凡评价得分<10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800分) ;除“产品研发能力外” ,其它项有得零分的。

没有以上情况且得分值≥1000分的,则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供应商按所供产品的重要度、产品质量对整车(主机)质量的影响程度、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风险、辆份资金占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按a、b、c分成三类,对a、b、c三类供应商分别提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1.供应商分类的基本原则: a类:影响安全环保项和关键项质量的零部件;辆份资金占用大的零部件; b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风险;辆份资金占用比较大; c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小、技术难度及风险小、辆份资金占用小。

供应商以其所供应协配件中类别最高的零部件为准进行分类。

2.对a、b、c三类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于a类供应商:建立qs 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对于b类供应商:贯彻qs 9000标准,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对于c类供应商:贯彻iso 9000标准,鼓励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 dfev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具体要求见附录2。

第八条制造部根据产品开发的总体进度安排组织公司研发、财务等部门就相关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工作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和价格、进度咨询。

第九条制造部对合格潜在供应商反馈的有关信息结合公司的总体开发进度安排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选定1-2名合格潜在供应商,并签定有关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第十条选定的合格潜在供应商与公司研发部门一起按照同步工程的要求参与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研发部门先向零部件供应商的设计部门提出与整车性能装配相关的要求。

合格潜在供应商负责零部件内部结构的设计,考虑产品的经济性、通用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按产品开发试制协议的要求提供装车样件。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第十一条制造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样件试装车。样件试装合格的合格潜在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十二条根据样件试装车情况,并结合对供应商价格、质量、供货的准时程度、售后服务水平、等因素的综合评定结果,与供应商签定最终的批量供货协议及产品质量赔偿协议。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后,制造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批量供货水平和业绩进行日常评价,评价结果与产品价格和装车份额挂钩。

供应商日常业绩由制造部从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打分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评价采用日常评价与第二方认证及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由分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按优秀(a级) 、合格(b级) 、基本合格(c级) 、不合格(d级)进行分级排序,实行等级管理。

对优秀供应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从供货比例、新产品配套、财务结算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基本合格的供应商向其提出改进建议;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制造部提出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申请,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该供应商的相应产品纳入dfev潜在供应商资源库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造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和认证工作。

第四章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则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为本办法附件。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3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物料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间。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4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5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8

1.总则

1.1 目的

为使本公司原物料的国内外采购作业有所遵循,及时提供适质,适量,适价的原物料,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凡大宗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微量药品、设备、零件、器材、办公用品等采购业务中,有关询价、议价、采购等作业,均适用本制度。

1.3 采购部门及权限的划分

1.3.1 公司原物料的采购计划、价格、策略等均由采购委员会决议。

1.3.2 临时的、紧急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部负责询价,呈总经理签准。

1.3.3 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部负责执行,而特定仪器、设备之采购须由请购部门主管和技术人员参与技术、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审定。

1.4 采购工作基本原则

1.4.1 采购委员会是公司在原物料采购过程中的最高决策机构。

1.4.2 公司的总经理是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最高执行者。

1.4.3 公司的财会部门必须对采购业务与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予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1.4.4 品管部门必须对购入生产用原料的质量予以全过程的监控。

1.4.5 采购部门必须根据采购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

1.4.6 采购委员会会议须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例如,根据年、季、月销售和生产目标应定期举行;根据原物料的采购特点及资金调度情况应不定期的举行。

1.4.7 采购部门必须定期作出市场,供货,存货,采购等分析,并及时提交采购委员会。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气象资料、进出口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

1.4.8 采购部和财会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

1.4.9 采购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以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品德水平。

1.4.10 原物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预付货款。

2.采购委员会及其会议制度

2.1 目的'

采购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特别在原物料成本占据销售成本7585%左右的行业,原物料采购成本和储存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效的采购委员会制度可以让我们得以:

(1)奠定稳定的采购管理工作基础;

(2)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3)降低采购成本和储存费用,合理使用资金。

2.2 采购委员会的组织及职责

2.2.1 公司设立采购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品管部经理,财会部经理组成。总经理担任采购委员会主席,采购部经理兼任会议秘书,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2.2 采购委员会职责:

(1)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2)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3)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4)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2.3 采购委员会组织的运行

2.3.1 每月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采购委员会会议是日常采购管理工作之一,由会议讨论决定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固定时间,并相应的要求有关部门定期提供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2.3.2 不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对采购管理过程中的特殊事项,例如:原物料市场急剧变化时。经采购委员会成员的提议,应临时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

2.3.3 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采购委员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出席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2.3.4 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采购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2.3.5 会议主持人为采购委员会主席,主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副主席或公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2.4 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及程序

2.4.1 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况: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2)原物料的库存量、在途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部外欠货款情况。

(6)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4.2 采购委员会对采购部报告内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

2.4.3 会议决议事项由采购部经理记录,整理后呈采购委员会主席核准。

2.4.4 采购部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5 采购委员会控制要点

2.5.1 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采购事项,必须由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2.5.2 原物料价格应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低的水平。

2.5.3 原物料质量必须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高的水准。

2.5.4 根据产销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原物料的安全库存量,确定需阶段性(季节性)储备原料的合理库存量。

2.5.5 对有预付款的采购,必须事先提交采购委员会讨论通过。

2.5.6 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

3.供应商管理办法

3.1 供应商的选定及指导

3.1.1 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原物料,采购部门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设立“供应商资料卡”作为日后询议价和供料的参考。

3.1.2 为确保货源,采购人员对于经常采购的原物料,应寻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以稳定货源、降低价格。

3.1.3 选定供应商时,应从其供货能力、信誉度、资金状况、解决纠纷能力及对市场状况把握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并依此确定是否发展为长期供应商。

3.1.4 若供应商为贸易商或代理商时,采购人员应调查其信誉及技术服务能力等,凭以作为判断是否为采购对象的依据。

3.1.5 积极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及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3.2 供应商的管理和分类

3.2.1 每一笔采购业务,都要进行采购成本分析,交部门经理审阅后存档以充实供应商的资料卡。

3.2.2 供应商的分类。根据供应商的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数量、品质)、资金状况、发运能力等方面进行分类。例如把供应商分为A、B、C、D四大类:

A类指信誉良好、货源稳定、资金充足以及发运通畅的厂商;

B类指信誉良好、资金充足及发运通畅但货源较不稳定的厂商;

C类指信誉较好,资金充足或发运较通畅、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D类指资金较充足或发运较通畅、但信誉一般或差、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3.2.3 对于时常出现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其改善,并按规定扣款。如未能改善者,采购部应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3.3 供应商的开发

3.3.1 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原物料资讯,收集原物料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

3.3.2 开发原料新供应商时,应取样经品管部或使用部门检验分析,提出报告,必要时应到现场调查确认其生产技术及品质水准之后,进行详细评估,决定是否列为供应商。

3.4 采购资料及档案管理

3.4.1 采购内勤人员每月初或每周做好“供应商资料卡”、“原料及微量元素采购报表(月)”、“采购分析报表(周、月)”、“库存报表(月)”等汇总整理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

3.4.2 市场行情及时了解分析,价格走势定期分析,供应商信誉等级定期评审,来电来函文件资料及时分类保存。

3.4.3 公司有关人员如需借阅有关资料、档案,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内勤人员登记,借阅人员签名后方可。

3.4.4 有关采购委员会的资料,由部门经理归类存档保管,借阅需经采购委员会主席同意,并登记后执行。

4.原物料采购管理办法

4.1 计划

4.1.1 原料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销部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销售计划,品管部据此做出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用料计划,生产部提供的上期库存情况表,编制下个月及下六月的原料采购计划。

4.1.2 包装物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计划、品管部(畜禽部、肉品加工厂)做出的编织袋(包装箱)用量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3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政部报来的经总经理核准的每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请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4 零配件、药品的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部、品管部报来的零配件及药品月需求量,编制采购计划。

4.2 信息收集与分析

4.2.1 采购部应掌握主要原料的产地分布,当年收成、加工期、交易渠道、运输方式、质量、库存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资讯,填写“原料行情周报表”和“原料采购分析报表(周、月)”供采购委员会参考以便确定最佳采购时机。

4.2.2 采购部须以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随时向供应商询价,以了解原料市场行情变化情况。

4.2.3 采购部在实施原料采购中,须坚持货比三家之原则,根据供应商历次供货的信誉、交货期、价格、应变能力等因素,选择理想的供应商及合理的采购价格。

4.2.4 对包装物、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药品、零配件、器材等,采购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标准,采取供应商报价,深入厂家了解产品质量等办法,广泛收集信息、然后选定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议价。

4.2.5 采购部将下月所需原物料的数量、价格、可选择供应商等资料汇总后,提供采购委员会讨论、决策,每种原物料的可选择供应商不得少于两家.

4.3 核准

4.3.1 采购委员会根据采购部提供的资料及其它方面的资讯,做出采购决策。

4.3.2 采购部根据采购委员会的决定,向供应商订货,开“原料采购申请单”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作业。

4.3.3 采购部须随时注意市场行情变化,如遇价格上涨,则可考虑多进货,如遇价格下跌,则适时要求供应商降价,并及时掌握最新价格。

4.4 合同

4.4.1 所有原料采购都必须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采购部自存,一份交供应商,一份交财会部)。信件和数据电文可以作为合同附件,应注意互相之间时间和内容的一致性。 4.4.2 如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合同需更改,须由采购部经理报送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变更,必要时,可临时召集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4.4.3 采购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将以下内容明确、清楚、具体写出,不得含糊其辞:

(1)标的;

(2)数量;

(3)质量;

(4)价格;

(5)包装;

(6)交货期限;

(7)验收地点及办法;

(8)交货方式及地点;

(9)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10)保险;

(11)运输损耗的承担;

(12)违约责任。

4.4.4 所有合同经采购部经理签字后,报送总经理审定签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若有异议,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5 交货期控制

4.5.1 合同签定后,采购部必须追踪,督促交货进度。

4.5.2 采购部根据原料客户发货情况,提前填写“原料到货预报表”送生产部、品管部,以便做好接货准备。每月填报“原料采购进度月报表”。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旅途中的夜光。 - 雪 飞 - 雪飞博客

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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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fev潜在供应商资源库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造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和认证工作。

第四章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则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为本办法附件。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xx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篇11

供应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6)A等供应商,

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可以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况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能力。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况,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况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况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况,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 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可以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