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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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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精选15篇)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机器型号、名称等信息)。现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上述融资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2、上述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应向所有违约方支付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证 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200X年01月01日起至 200X年12月31日止。现因乙方于200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200X年01月01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 缴纳200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证 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现因乙方于20x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20xx年01月01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 缴纳20x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4

朱国棠:

你与我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就萧山市心北路181#-A商铺租赁事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你应于20xx年6月7日支付租金38587.5元,但你未依约支付,此前我公司对此催讨,未见你积极回应。现你延期支付租金已逾30日,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特致函于你:

1、立即解除你与我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你实际承担的租金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在折抵合同保证金后,我公司保留向你追偿的权力。 杭州久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7月8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5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确认原告代理人傅__________与被告就厦门市集美区路4号公寓楼1号楼202室、203室、301室、302室、303室等五套房产签署的五份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__年1月7日解除。

2、判令被告立即将上述房产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告。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相应的滞纳金,租金从20__年4月15日计至20__年1月7日为________________元,滞纳金暂计至20__年1月11日为__________元(每天按逾期额的%计算)、应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房产的占有使用费,从20__年1月8日计起按每月元计至被告将上述房产恢复原状并返还原告之日止。

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从20__年6月至20__年11月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元、公共维修基金为_______________元。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4月8日,投资项目合同范本。原告全权委托处理址在厦门市集美区路4号公寓楼1号楼202室、203室、301室、302室、303室的五套房产的出租等一切相关事宜。20__年4月14日,傅__________将上述五套房产出租给被告用于经营“足浴”,相应达成了五份《房屋租赁合同》。规定: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位于号铺,甲、乙双方原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意该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2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即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原租赁合同属乙方原因单方违约,甲方没收合同保证金、营运管理费保证金、水电费等所有保证金。

五、乙方必需自行到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房地产租赁合同》正本。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7

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人数过多,且各方的利益也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情况需要,由当事人另行诉讼。

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

租赁房屋与其添附物,属于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物,对原物虽然尚能分明,但无法分离或者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民法理论认为,不动产所有人可以取得添附于不动产的动产所有权。

动产与不动产附合,一般以不动产为主物,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附合其上的从物的所有权。对于不动产所有人取得添附物后,动产所有人能享有何种权利的问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816条规定,动产因附合而为不动产之重要成分者,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但原动产所有人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其动产的价值相当的'补偿。

德国民法典第946条规定:"动产与土地附合成为土地之同一体的构成部分者,土地所有权扩充到该动产。"但应补偿动产所有人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就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从以上规定看出,各国法律对添附物的处理都较为笼统,我国《合同法》将其区分为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两种情况,但该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简单,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而且仅仅规定了是否可以进行添附或者装修,而没有规定对于添附物如何处理。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8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9

致:女士

您好!我是位于××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xx年x月与我签订《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合同范本《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请保留此标记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xx年x月xx日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区中山中路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 月 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订的《____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⑴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⑵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⑶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⑷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__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互相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____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详细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

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__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11

一、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二、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3、故意损坏房屋的;

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5、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目的的;

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的。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13

合解字第____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

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

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__乙方:__房屋登记管理机关:__

代表人:__代表人:__鉴证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乙方(签):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篇15

原告:性别:

___年___月出生,籍贯:

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被告:

___年___月出生,籍贯: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

2、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__年__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___元。(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___元。)

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C小区___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产证号),租赁期共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金___元,年租金总___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3)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

(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却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___年___月,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经

原告追讨后补交上。___年___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

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年月至今一直未缴纳。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敬礼!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