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地产代理协议汇总13篇》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精选13篇)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种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地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别墅、写字楼、公寓、公寓)建设的________(项目)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将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条款办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间,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三条成本负担
本项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销售手册、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费用在发生前一次性支付。
乙方负责支付具体销售人员的费用和日常开支。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代理项目每层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___________件商品价格清单成交额的___________%。如果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基价,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并获得定金后,乙方将完成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房地产委托,并获得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代理佣金。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佣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应得的`佣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于一次性付款的,应在合同签订并收取房款后不迟于5日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分期付款的,房款每两个月汇给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价款。
4.因客户违反临时销售合同而没收的保证金分为两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及银行账户复印件;
(2)对于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开发建设项目相关许可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书),以及商品房销售证明、出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出口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于旧房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拟出售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施工标准、电气设备、层高、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和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其余部分退还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独家)代理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房车,并确保乙方客户预订的房间号码不被误订。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包括市场定位、销售目标、销售计划、广告等);
(2)根据营销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在委托期内,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条件进行广告和策划;
(4)发送宣传资料和销售手册;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介绍项目、环境和情况;
(6)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订销售合同之前,乙方代理签订临时物业销售合同并收取定金;
(8)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2.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项目的特点和情况,尽最大努力促进销售,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甲方授权,不得给予客户任何折扣..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购买多台),乙方应通知甲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之“ ”(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座落:
2.可销售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面积为暂定面积,实际面积应根据预售许可证确定)。
3.开盘条件:该项目开盘应以甲方与银行签妥按揭协议、工程进度至建筑主体地上一层且售楼处装修完成并交付乙方使用为前提条件。
第二条:乙方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范围
乙方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范围包括该项目预售证确定之所有可销售范围。 (不含地下及车库面积)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全部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为准)为止。
第四条: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形式
乙方为该项目境内外独家营销策划单位及境内外独家销售总代理。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将下列证件之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由对方留存备案:
1.甲方:
a 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b 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
c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施工许可证
f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g银行按揭贷款协议
h 施工进度表
i 该项目审批后总平图
2.乙方:
a 营业执照
b 资质证书
第六条:乙方提供营销策划服务的内容
1.《前期策划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市场调研报告;
2)产品定位、规划建议;
3)建筑比例、户型设计;
4)推广主题、项目包装建议。
2.于项目开盘前30日向甲方提供《营销策划总体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价格制定策略;
2)广告策略;
3)推广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
4)媒体整合推广方案及销售计划。
3.广告策划执行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广告宣传主题卖点;
2)广告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该项目所有概念的策划、推广及平面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本项目的VI设计(包括项目标识、灯杆旗、彩旗、指示牌、信纸、信封、手提袋等);
2)项目包装设计;
3)售楼书、折页、海报等销售资料的设计。
5.策划、实施各种促销活动。
6.提供销售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每周向甲方汇报销售工作进展情况,并应甲方要求对该项目销售进度进行统计;
2)为甲方提供《预订书》及《认购书》文件版本;
3)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预订书》、《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客户收集银行按揭资料;
4)指示客户将购房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第七条:乙方代理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截至该项目所有建筑主体完成三分之二之日):乙方销售面积应达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40%;
第二阶段(截至该项目所有建筑封顶之日):乙方销售面积应达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60%;
第三阶段(截止该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销售面积应达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90%。
注:上述乙方销售面积系指:乙方通过与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销售房产面积之和(但客户于签订《认购书》后,就所认购房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不重复计算该套房产面积)。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通过与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的房产面积亦应计入乙方销售面积。
第八条:销售价格
甲、乙双方应于该项目开盘前编制《销售底价明细表》,《销售底价明细表》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代理费用及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
1.代理费用计提标准:
乙方的代理费用包括基本代理费及超价提成,其中基本代理费按已售房产金额的2%计取;超价提成按已售房产合同金额与底价金额差额部分的40%计取。
2.支付方式:
甲方可按阶段考核乙方,基本代理费分别结算:
1).前期策划工作阶段,甲方预付项目前期产品策划费用、销售预热期策划、广告设计费用合计每月5万元给乙方,乙方具体工作、服务内容见本合同第六条之2、3、4、5、6款,即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每月5日前预付5万元给乙方,直到项目正式开盘销售为止。
2).在乙方完成第一阶段销售目标之前,甲方每月暂按已售房产底价金额的
3).在乙方完成第一阶段销售目标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之前已售房产的基本代理费补足至底价金额之和的1.8%。
4). 在乙方完成第二阶段销售目标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之前已售房产的基本代理费补足至底价金额之和的2%。
5). 若乙方完成销售目标后继续销售剩余房产的, 甲方按已售剩余房产底价金额的2.5%向乙方支付基本代理费。乙方每月应编制《销售代理费月结算表》,并于次月3日前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销售代理费月结算表》之日起三日内将应付基本代理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款后开具发票给甲方。
3. 超价提成的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每月3号之前,将上月产生的所有乙方应收超价提成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4.支付条件
1)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购房的,则客户全额支付首期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符合代理费用的支付条件。
2)客户采用按揭方式购房的,则客户全额支付首期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齐按揭资料后,即符合代理费用的支付条件。
3)客户采用上述方式购房,虽未缴足首期款,但甲方同意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亦符合代理费用的支付条件。
4)甲方擅自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该项目房产的,则乙方自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即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支付该房产的代理费用。
5)客户于本合同履行期内已支付购房订金或定金,并于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一百八十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十条:没收客户款项
1.没收客户款项,应首先用于因没收该款项而产生的法律诉讼费用,剩余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
2.甲方应自没收该款项的纷争结束后、于最近一次支付代理费用时,将乙方应得部分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广告促销费用
1.甲方须为该项目投入促销费用(该费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媒体广告的策划、制作、发布费,各种宣传材料、销售资料印刷费、沙盘制作费等),总额应不少于该项目总销售金额(即:各房产底价金额之和)的1.0%。广告促销费用使用计划(即:该费用的投放方向、频率及进度),由乙方向甲方上报,经甲方批准后实施。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上报计划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广告促销费用。
2.甲方应自行负责售楼处及样品房的搭建、租赁、设计、装修等事宜。由此支出的费用应不计入广告促销费用。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广告设计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
2.甲方应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没收客户款项。
3.甲方应自行负责售楼处及样品房的搭建、租赁、设计、装修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4.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装饰工程,在售楼处内配备传真、电话、音响、复印机、办公桌椅、饮水器等办公设备,并将该售楼处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应自行承担并按时支付该项目一切广告促销费用及售楼处水、电、保安及花草养护费用。
6.甲方应于该项目开盘前将《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应加盖甲方公章)提供给乙方。
7.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或自取得文件之日起 日内,将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之文件提交乙方。
8.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取得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并与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确保该项目可以8成20xx年的按揭条件对外销售。
9.甲方应按施工进度表及该项目审批后的总平图施工。
10.甲方应支持乙方与甲方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包括工程、设计等。
1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甲方应附上售楼书中明示的建材配备、楼宇配套及明示《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12.甲方应确保其委托乙方销售之房产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影响乙方销售的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或租赁的情形)。
13.甲方不得自行或擅自委托他人销售该项目房产。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期足额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没收客户款项。
2.乙方有权取得甲方所有项目信息包括最新资讯等,向甲方索要更新的相关基本资料,以利于乙方适时做出最佳项目应对策略,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对其参与设计或制作的、与该项目推广宣传有关的平面广告享有署名权。
4.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提供营销策划服务。
5.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完成代理销售目标。
6.乙方应按时提交各种报告。
7.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统筹,及时对该项目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向甲方发出预警,并提出解决方案。
8.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按照双方约定时间提交阶段性工作成果。根据客观情况,确须发生变更时,应向甲方汇报,并征得甲方同意。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任何经济和民事活动。
10.乙方应自行承担售楼处人员的服装费用及工资奖金。
11.乙方不得向客户作扩大宣传。
12.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及物品。
1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客户签署任何文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出现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逾期支付策划销售代理费用及溢价分成及没收客户款项、委托他人销售该项目房产、延期施工、中途停工、擅自提高销售底价、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其他违约行为阻碍乙方销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际履行本合同、赔偿因上述原因阻碍销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业绩考核期限;若甲方因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甲方无委托权限致使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向乙方结清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代理费用、没收客户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0万元。
2. 若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若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策划销售代理费用、没收客户款项、溢价分成,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80 万元。
3. 若乙方在各阶段延展期内仍无法完成该阶段销售目标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保留的代理费。甲方应于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5日内与乙方结清基本代理费用、没收客户款项,乙方应于结清上述费用后3日内撤离售楼处。
4. 因出现本条第1至3款所列情形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凭客户签署的《认购书》与甲方按照合同第十条第1款第1)项约定比例结算策划销售代理费用,而不受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之付款条件及方式的约束。
5.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段内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要求相应变更合同条款;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可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异议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其他事项
1.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2.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在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地址、电话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必须于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可采用特快专递的形式,相关书面文件自按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地址寄出之日起满7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书面文件直接送达对方,则对方签收时间即为送达时间。
4.甲、乙双方均应签收相互间往来的书面文件,一方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书面文件的,另一方若持有异议应于该书面文件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即视为对该书面文件的内容予以认可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3
范本地产代理合同代理该怎么写怎么才能写出一份符合法律效益的地产代理合同呢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地产代理合同范本,就知道了,详情请看下面内容。地产代理合同范本【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销售房屋为__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_________)
第三条受托销售范围
(一)乙方受托销售范围:
;
;
。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_________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委托销售代理方式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代理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起价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均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代理服务费应按下列第________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计划及进度
第七条销售收款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____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开展销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计划进行销售代理。
(三)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五)不得将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代理销售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_____%的,甲方有权在____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未售出房屋的处理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价格购买;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_____%的违约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附件楼层、户型定价销售价格表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件。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085X2717)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房地产代理合同【2】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39;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
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4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_(“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a)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 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没有□(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 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的签署*
(a)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协助租 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 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xx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告客户持乙方联卡(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告期限暂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称:
2、位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1.5 %。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80 %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1.5 %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20 %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位于通化市 镇 _ 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 结构,共计 层,其中住宅 套,门市 套,车库 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为 平方米,门市 平方米,车
库 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 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 元/㎡;
(二)门市: 元/㎡;
(三)车库: 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__,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8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4内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 (“业主”)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委任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独家(3)/非独家(1)代理,为出租______________(“物业”)进行推销。本协议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如属独家代理的关系,则即使物业在有效期内并非经由代理租出,业主仍可能须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当业主与代理建立独家代理关系时应谨慎考虑。代理以独家代理身分行事时须履行的特别责任,可在第12条下以额外条款的形式指明。]
2.代理关系及代理的责任
代理与业主同意
(a)代理与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属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1)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1内所列的责任。
3.放盘*金[注意:业主并没有藉本条授权代理代业主接受任何要约。放盘*金只供放盘及作广告宣传之用。]
放盘*金为月租港币______________元(HK$______________ ),包括/不包括(1)差饷及管理费。放盘*金只在业主的书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该等指示将构成本协议一部分。
4.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业主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2及4内(4)。
5.物业资料
代理须向业主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并经代理填妥和签署的出租资料表格。
6.视察物业
(a) 业主同意容许代理/租客(1)于双方议定的时间查看物业。
同意 □ 不同意 □(8)
(b) 业主同意将物业的锁匙交由代理妥为保管,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c) 业主授权代理将锁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7.分销放盘
(a)业主授权代理将物业分销放盘,并将由业主提供的关于业主及物业的资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以供分销放盘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b)如代理将物业交由另一地产代理(“分销放盘代理”)分销放盘,则代理须确保分销放盘代理遵守《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中关于广告宣传的规定。
8.广告宣传
(a)业主授权代理发出关于物业的广告。
同意 □ 不同意 □(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同意”的话,则除本协议另有指明外,广告宣传费将由代理承担。
9.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
有 □ 没有 □(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3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10. 业主的确认
业主确认他已
(a) 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
(b) □(8)收取本协议第5条规定提供的出租资料表格。
□(8)同意于业主与一名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资料表格。
11.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12.额外条款
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业主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业主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代业主推销物业;
(b)为业主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c)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d)进行商议,并向业主提交所有关于物业的要约;及
(e)协助业主与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2 业主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条另有规定外,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一笔数额$_________/成交租金的_________%(1)作为代理的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业主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业主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业主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业主。
3.如业主与租客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出租物业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业主无须向该等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9条,就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4 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独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为业主行事的地产代理。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另一地产代理与一名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代理有权向业主追讨附表2第1条所指明的佣金。
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业主亦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业主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ü”号。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9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 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 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 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
(a) 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 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 代理须披露权益
(a)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 □? 没有 □(8)
(b) 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 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 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 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 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 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 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 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 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租客的签署*
(a)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 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 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 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 协助租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 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 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 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 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 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 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 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 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 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10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宣传物料到位。
F、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x%。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x%。
2、销售代理进度。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xx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xx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余款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
(3)双方商定每月x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11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4内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 (“业主”)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委任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独家(3)/非独家(1)代理,为出租______________(“物业”)进行推销。本协议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如属独家代理的关系,则即使物业在有效期内并非经由代理租出,业主仍可能须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当业主与代理建立独家代理关系时应谨慎考虑。代理以独家代理身分行事时须履行的特别责任,可在第12条下以额外条款的形式指明。]
2.代理关系及代理的责任
代理与业主同意
(a)代理与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属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1)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_____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_____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1内所列的责任。
3.放盘租金[注意:业主并没有藉本条授权代理代业主接受任何要约。放盘租金只供放盘及作广告宣传之用。]
放盘租金为月租港币______________元(HK$______________ ),包括/不包括(1)差饷及管理费。放盘租金只在业主的书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该等指示将构成本协议一部分。
4.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业主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2及4内(4)。
5.物业资料
代理须向业主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_____住宅物业)规例》订明并经代理填妥和签署的出租资料表格。
6.视察物业
(a) 业主同意容许代理/租客(1)于双方议定的时间查看物业。
同意 □ 不同意 □(8)
(b) 业主同意将物业的锁匙交由代理妥为保管,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c) 业主授权代理将锁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7.分销放盘
(a)业主授权代理将物业分销放盘,并将由业主提供的关于业主及物业的资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以供分销放盘之用。
同意 □ 不同意 □(8)
(b)如代理将物业交由另一地产代理(“分销放盘代理”)分销放盘,则代理须确保分销放盘代理遵守《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_____住宅物业)规例》中关于广告宣传的规定。
8.广告宣传
(a)业主授权代理发出关于物业的广告。
同意 □ 不同意 □(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同意”的话,则除本协议另有指明外,广告宣传费将由代理承担。
9.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
有 □ 没有 □(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3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10. 业主的确认
业主确认他已
(a) 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
(b) □(8)收取本协议第5条规定提供的出租资料表格。
□(8)同意于业主与一名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资料表格。
11.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12.额外条款
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业主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业主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代业主推销物业;
(b)为业主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c)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d)进行商议,并向业主提交所有关于物业的要约;及
(e)协助业主与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2 业主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条另有规定外,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一笔数额$_________/成交租金的_________%(1)作为代理的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业主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业主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业主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业主。
3.如业主与租客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出租物业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业主无须向该等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9条,就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4 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独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为业主行事的地产代理。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另一地产代理与一名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代理有权向业主追讨附表2第1条所指明的佣金。
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业主亦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_____率可由业主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ü”号。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12
合同双方:
委托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代理整个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护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和执行
一、委托的范围和性质
、整个营销代理的性质
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全程营销代理人的名称和所在地。项目名称为_______,位于全程营销代理的期间和范围内
1.全程策划销售代理期限:__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该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代理销售的房间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的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建立本项目的专门负责人,确保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使项目高效、规范运行。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中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计划,及时签订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制定)。
5)乙方的营销实施计划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引起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以甲方为主要因素,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销售合同范本,供乙方在销售中实施。
9)甲方优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项目销售价格,乙方制定价格体系和策略,经甲方批准并书面交乙方执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10)除市场推广外,项目整体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不低于人民币元。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销售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b.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向客户提供了超出实际支持标准的虚假承诺。
12)甲方应在销售现场设立销售控制人员,负责所有资金的收付和合同的保管。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销、宣传和广告计划,并经甲方批准,以确保营销计划的有效性,并按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要求安排特设小组,以甲方的名义签订销售合同,并将客户的货款直接支付至甲方开立的专用支付账户,以保证代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3.销售人员实行轮班制,统一服装、统一徽章、统一口径。每天安排专人接待客户8小时以上,现场人员不少于7人。
4.销售期间,乙方不得随意下单,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超出双方书面约定的承诺,一切变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本项目销售执行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5.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销售期间,乙方应组织房地产销售,负责管理销售控制表,并以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的形式按时提供给甲方,并将资料归档。乙方的所有销售活动应按照甲方批准的正式计划进行,如有变更,应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7.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营销计划、广告点、时长和时间表。
8.甲乙双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销售过程中的任何措施应通过工作联系单(由负责人签字)的方式通知对方。
9.各销售单位的代理责任在于客户交付首付款并签订合同,完成抵押信息和抵押
借款合同签订后终止。
10.在乙方营销代理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另设销售机构,否则营业额归乙方所有,视为乙方结算业绩。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按下列延迟时间自动延长合同代理期的任务期限:
a)甲方不能提交销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b)甲方销售条件发生变化;
c)项目施工进度不能保证销售进度,导致销售进度和施工进度被打破等。
三、整个营销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a)销售任务、价格和周期
1.该项目销售任务为整个市场总建筑面积的__%,销售额为______________,乙方销售任务
基于以上金额。
2.项目销售周期为__个月,分为_个阶段,每个阶段持续_个月。每个阶段的任务(按销售额)细分如下:
第一阶段;__%,销售额:第二阶段:__%,销售额:第三阶段:__%,销售额:人民币;第四阶段:__%,销售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3.整个项目的均价保证不低于人民币/m2。
4.甲方应确保乙方所售物品的相关文件到位并得到乙方的认可,否则乙方的销售代理期将自动顺延。
(二)营销代理费
本项目营销代理费的收费标准为销售额的'__%。
(3)结算方式
代理费支付方式:每月2日为乙方销售任务在销售过程中的结算日。当日,甲方根据乙方上月完成的销售合同总额计算代理费金额,并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4)其他
1.乙方平均售价超过人民币/m2的,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结算与任务无关。
2.如果乙方提前或超额完成销售代理任务,甲方将酌情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所有条款和条件。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条款的执行,不视为违约。
3.本合同的修改和扩大,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应签订补充协议。
4.如果客户在支付首付款前违约,没收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客户支付定金后违约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定金代理费。
5.乙方销售价格超过甲方委托的平均销售价格的,必须经甲方批准..
6.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导致委托财产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甲方应在转让过程中向受让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应就相关权利义务、债权债务等签订协议。如新业主要求委托他人代理销售,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7.在销售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赔偿。
8.双方有责任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发布或提供。
9.甲方应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工程施工进度下降,施工进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签署。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冲突,如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动词(verb的缩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 篇13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委托给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体协议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间数及用途:
该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
室 厅,合计 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包含 天作为乙方全程服务工作日。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
委托期内乙方应按约定缴纳房租,租金为每月 元,付款方式为 付。
四、甲方权利:
1、有权检验入住者的身份,并监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权在代理期限内检查房间及设施(必须与乙方联系后共同进行);
3、代理期满后,有权要求乙方归还房屋及相关设施。
五、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出租条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时有权请求甲方携各种有效证件到场,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屋内原损坏的设施修复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添屋内设施。
六、甲方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2、应对乙方方便出租该房屋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房屋产权变更,应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产权拥有人自然成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内,不得再将该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义务:
1、未经许可时必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水、电、燃气、电话费;
3、应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条款:
在定金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时,无权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时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违约责任:
1、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应退还未满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迁费和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2、委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3、委托期内,乙方因改变房屋结构或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必须修复或赔偿甲方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内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时租用该房屋的客户私自订立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须赔偿给乙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损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补充规定:
1、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或取消 ;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经纪人签字:
电 话: 公司电话:
身份证号: 业务电话:
地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