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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租赁合同(汇总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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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租赁合同(精选2篇)

地方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内容如下: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内容:

甲方出租的土地位于左咀村胡同口队与王岭队交界处,东接出租方左文焕土地,南为马路,西与左新明土地相邻,且由黄花菜隔开,北为左维荣住宅自留地;租赁土地面积1.2亩(该土地西侧与左新明相邻处有南北种植的黄花菜两行);租赁土地主要用人行及车辆通道。

二、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注:除国家土地政策变革收回土地,长期归乙方 租赁)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为: ;

2、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支付五年租金 元,合同生效时支付剩余五年 元。

四、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乙方擅自将租赁的土地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付违约金元;乙方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不再租赁土地,甲方不退乙方剩余租金;

2、如甲方收到政府土地变革收回土地通知,甲方在15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要求退回土地,租期未到,甲方将已交土地租金剩余部分退回乙方,同时合同终止;

3、在租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土地政策变革政府收回土地除外),如要收回,按照乙方修建道路价格2倍的价格赔偿乙方损失。

4、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续租:

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见证人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 方:(手印)

乙 方:(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地方租赁合同 篇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编码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月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口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