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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承揽施工合同(热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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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承揽施工合同(精选2篇)

装饰工程承揽施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联络人: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帐户: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

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

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元。

第二条制作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序号装饰件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注:以上每平方米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装饰材料厂商:);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年月日上午参加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

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

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15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5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之日起15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45%;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5%,质保期两年。

质保金在壹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年月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

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50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24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装饰工程承揽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又甲乙双方自行商谈,执行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

2、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简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施工队进行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3、乙方所对派出人员进行甲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同

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或经业主单位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及其它情况的;不可抗力;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十、工程支付款:

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

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其他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并签字,

2、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