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实用八篇》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通用8篇)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1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班组(简称乙方):
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将 永定工业园区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楼工程泥作装饰分项施工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及经济法律责任,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安全按期顺利完成,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福建省永定工业园区
二、工程名称: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1#楼工程
三、承包范围:
1、除混凝土分项工程外,完成该工程所有泥作部分项目: 砖墙砌体、内墙粉
2、装修分部包刮:。
四、承包内容:
砌体:砖料上下搬运、砂浆搅拌、砌体用架子搭设、砖晒水、砌完后楼板清理等。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工人工资、砌砖时用到的一切工具包括铅合金靠尺、灰桶等,除砂浆搅拌机、铁斗车)。
六、工程数量计算方法:按照设计图纸的实际砖墙工作量结算(扣除门窗洞口及砼所占的体积等),操作架搭设和砂浆搅拌及以上承包内容等均不计算工作量。
七、工程造价:
1、单方造价:
包工不包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优质等级,每立方砖砌体按 75 元( 75 元╱m3)(包括零星砌筑、不分墙厚、不分部位,此单价为统一包干单价,不另行调整)。
2、工地需要发生的零星点工工资:小工每个工作日 50 元,师傅每个工作日为 100 元,以当天工地负责人签证为准。
八、付款办法:
每月5日,由甲方人员对乙方前月按整层砌完工作量进行预结,在15日付前月已完成工程款80%支付,待本单位工程中间结构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付至总完成工作量的80%,其余20%等所有零星工程等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质量要求:
1、砖砌体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范规定、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优质标准,验收标准详见砌体工程质验收规范GB50203—20xx和有关地方标准,如每出现一个部位违犯规范要求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并且剩余工资款不再支付给乙方。
2、如乙方所施工的砖墙分项工程未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的砖墙分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和工程质量缺陷、材料浪费,返工的材料、工资和其它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月进度款,待返工或处理达到优良后再支付进度款,甲方并按公司及工程项目部有关规定对乙方班组进行罚款,在当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对各施工队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
2、提供总电源,楼层的分电源箱,总照明以及生活照明,提供提升井架,并负责开机人员。
3、负责各楼层主轴线放样,负责各层标高标准点的引测;负责各部位轴线和标高的技术复核;负责各工作面、各工种的交接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与乙方间的现场签证工作。
4、负责对乙方月结工程量的及时审核和发放工程款。
5、甲方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和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场。
十一、乙方的职责
1、必须严格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条款,不得浪费材料,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砂浆配合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如有随意下料搅拌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当天拌好的砂浆必须当天用完,如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落地砂浆应及时清理使用,每发现浪费一次罚款200元,乙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跟踪,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发现不在现场每次罚款100元,所有罚款在月工资中扣除,并依次累推。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接受业主、监理人员的监督,精心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必须将质量问题消灭在操作过程中,若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其一切经济损失。
3、负责对本班组上岗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上岗前安全教育。
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用好自身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若由于乙方违反规范、规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5、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质要求,若达不到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负责提供本施工班组所需用具。(除安全井架外,其它砌砖施工用具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随时配合甲方并上级有关人员的检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停工,不得闹事,严格遵守工地的有关《规定》。
9、乙方必须办理工人的暂住证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自负。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人员,如违反自行负责其后果。
10、严禁在工地打架、赌博、盗窃、使用电炉,如违反视其情节给予罚款50—1000元处理,或清退出场。
11、乙方上岗人员身体必须健康,严禁带有心脏病、脑溢血、恐高症及不宜从事本工作病症的人员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质检站、业主、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产生的罚款一切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工期完成,每延误壹天罚款500元,依次累推。
2、发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3、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影响其他班组施工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期
1、每层砖砌体3天内完成,若乙方无法按时施工,出现的误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其它班组调用工人,产生的加倍工资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确保足够的施工人员按期完成施工(整幢主体砌砖施工在40天必须完成)。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地竣工、款项结清后失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2
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开竣工日期:
质量标准:(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第2条 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格
本工程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承包:
a、 固定总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
b、 单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承包,列工程量清单,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本合同价格(单价或总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
合同价款: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
元(合同价格的 %)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保修责任终止后14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3条 转让和分包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让和再分包。
第4条 农民工权益保障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必须依法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第5条 材料和设备
除按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同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
乙方须提交一份满足合同进度的材料和设备计划予甲方审批。
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由业主供应的材料如低于市场价格的须核定消耗量),均应规定在合同条款中。
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工程进度
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工程技术与质量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乙方还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甲方,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
第8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
乙方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和财产等损失负责。
乙方应在其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
第9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交底。
,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为水、电、通讯等施工管线,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在(约定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控制点。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监管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审查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按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及管辖的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
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按甲方的指示,为其他人实施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第10条 结算与支付
单价承包的项目,乙方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 并在每月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但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不能超过监理人审核的量。
总价承包项目的结算,甲方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分解其
甲方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乙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甲方应从第一个月工程结算开始,在给乙方的月进度结算中扣留%的金额作为保留金。
在本合同工程保质完成并由监理人向甲方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甲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乙方。在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甲方将其余的保留金支付给乙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甲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第11条 完工与验收
当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主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按照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承担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乙方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且保修期满,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12条 违约和索赔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风险和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第15条 其他
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乙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7.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7.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8.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8.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承建的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五、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款支付:开工一月后付________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________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
八、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九、分包工期:乙方进场后按项目下达的生产工期施工,每延长一天,罚款元,以此类推。
十、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十一、临时设施水、电费由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验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5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班组(简称乙方):
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将 永定工业园区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楼工程泥作装饰分项施工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及经济法律责任,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安全按期顺利完成,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福建省永定工业园区
二、工程名称: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1#楼工程
三、承包范围:
1、除混凝土分项工程外,完成该工程所有泥作部分项目: 砖墙砌体、内墙粉
2、装修分部包刮:。
四、承包内容:
1、砌体:砖料上下搬运、砂浆搅拌、砌体用架子搭设、砖晒水、砌完后楼板清理等。
2、粉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工人工资、砌砖时用到的一切工具包括铅合金靠尺、灰桶等,除砂浆搅拌机、铁斗车)。
六、工程数量计算方法:按照设计图纸的实际砖墙工作量结算(扣除门窗洞口及砼所占的体积等),操作架搭设和砂浆搅拌及以上承包内容等均不计算工作量。
七、工程造价:
1、单方造价:
包工不包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优质等级,每立方砖砌体按 75 元( 75 元╱m3)(包括零星砌筑、不分墙厚、不分部位,此单价为统一包干单价,不另行调整)。
2、工地需要发生的零星点工工资:小工每个工作日 50 元,师傅每个工作日为 100 元,以当天工地负责人签证为准。
八、付款办法:
每月5日,由甲方人员对乙方前月按整层砌完工作量进行预结,在15日付前月已完成工程款80%支付,待本单位工程中间结构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付至总完成工作量的80%,其余20%等所有零星工程等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质量要求:
1、砖砌体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范规定、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优质标准,验收标准详见砌体工程质验收规范GB50203—20xx和有关地方标准,如每出现一个部位违犯规范要求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并且剩余工资款不再支付给乙方。
2、如乙方所施工的砖墙分项工程未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的砖墙分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和工程质量缺陷、材料浪费,返工的材料、工资和其它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月进度款,待返工或处理达到优良后再支付进度款,甲方并按公司及工程项目部有关规定对乙方班组进行罚款,在当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对各施工队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
2、提供总电源,楼层的分电源箱,总照明以及生活照明,提供提升井架,并负责开机人员。
3、负责各楼层主轴线放样,负责各层标高标准点的引测;负责各部位轴线和标高的技术复核;负责各工作面、各工种的交接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与乙方间的现场签证工作。
4、负责对乙方月结工程量的及时审核和发放工程款。
5、甲方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和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场。
十一、乙方的职责
1、必须严格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条款,不得浪费材料,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砂浆配合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如有随意下料搅拌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当天拌好的砂浆必须当天用完,如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落地砂浆应及时清理使用,每发现浪费一次罚款200元,乙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跟踪,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发现不在现场每次罚款100元,所有罚款在月工资中扣除,并依次累推。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接受业主、监理人员的监督,精心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必须将质量问题消灭在操作过程中,若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其一切经济损失。
3、负责对本班组上岗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上岗前安全教育。
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用好自身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若由于乙方违反规范、规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5、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质要求,若达不到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负责提供本施工班组所需用具。(除安全井架外,其它砌砖施工用具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随时配合甲方并上级有关人员的检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停工,不得闹事,严格遵守工地的有关《规定》。
9、乙方必须办理工人的暂住证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自负。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人员,如违反自行负责其后果。
10、严禁在工地打架、赌博、盗窃、使用电炉,如违反视其情节给予罚款50—1000元处理,或清退出场。
11、乙方上岗人员身体必须健康,严禁带有心脏病、脑溢血、恐高症及不宜从事本工作病症的人员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质检站、业主、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产生的罚款一切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工期完成,每延误壹天罚款500元,依次累推。
2、发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3、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影响其他班组施工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期
1、每层砖砌体3天内完成,若乙方无法按时施工,出现的误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其它班组调用工人,产生的加倍工资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确保足够的施工人员按期完成施工(整幢主体砌砖施工在40天必须完成)。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地竣工、款项结清后失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双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6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新建的要,现甲方决定将工程中的部分装饰装修分项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特签订本合同书,具体合同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方式及内容:包工包料,具体分包施工内容如下:
1、地下室墙面﹑梁﹑柱及天棚面
2、一~六层内墙面(含室内部分柱面)﹑楼梯墙﹑梁﹑板面。
3、女儿墙﹑百叶窗面
以上均包括各工程施工时除吊篮外的一切施工工具﹑施工时需搭设的脚手架搭设及施工完工后工完场清等工作。
四、安全、质量要求:
根据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本工程为黄鹤杯报评工程,安全、质量均需达到黄鹤杯评定标准要求。
五、分包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月日起至日全部完工,历时 工作日。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元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上齐施工人员(大工 人,副工 人)后退返保证金
六、分包价格:达到设计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前提下,按实际施工面积,地下室部分每平方米 元,其余每平方米 元。
七、结算方式:达到设计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前提下,根据甲方同意指定交由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以实际施工面积为计算基数乘以对应分包单价得出结算总额。
八、付款速率: 整体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按完成工程量付至70%,单位工程
九、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及甲方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2、负责提出各分项的施工要求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3、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技术交底,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场貌等方面有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指定其他班组进行施工),甲方可口头或书面提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处罚只需告知乙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5、负责提供给乙方因本工程所需的.住宿房间、照明、手机充电、电扇和食堂生活及用水,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特殊任何班组不得私自在工程现场范围内自行开火做饭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直接没收做饭工具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清退出场。
6、负责按时付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十、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准备充足的施工人员,认真阅读施工图纸,领悟施工意图,精心组织施工。
2、在施工开始前必须向甲方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员,本负责人员必须懂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能调动班组内任意施工人员,并长驻现场,听从甲方现场项目咳嗽敝富樱精心努力施工,负责每天对自己班组施工自检等。
3、保质保量按合同及甲方要求准时完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服从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禁止酒后作业,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打赤脚、穿短裤上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不服从安全指挥的处20元至100元罚款。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定时对班组人员组织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施工时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甲方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向甲方提出三次后甲方仍不完善改正,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自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盗窃等,一经发现给予500—1000元处罚并清退出场。
6.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做到每层完工后,工完场清。
十二、违约责任:
1.根据总工期按约定工期,每延误一天,罚金500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属甲方及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由甲方给予处罚。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所违约造成的后果、责任,而应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不得将分项工程再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结算,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施工完成结算完毕自动失效。
十五、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应。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篇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接本工程中 部分的施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承包单价:详见明细单。
第六条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确认期限不得延误,如乙方延期,以每 12 小时为一个延误期,每一个延误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以现场验收人员验收通过日期为准(现场验收人约定为 )。
第七条 承包形式:
第八条 工程结算
8.1 按照乙方中标单价及费用按实结算,中标工程项目未含盖的子目,按甲方结算直接费单价结算。视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服务、形象、管理、业主评价等因素,甲方保留最终加减2%~5%的权利。
8.2 双方确认的价格中已经包含税金。
第九条 工程质量
9.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十条 安全生产
10.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0.2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10.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10.4 现场电气焊动火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10.5 所有工程施工中应购买的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财产和机械设备保险、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等),乙方必须购买,并支付一切费用。因乙方未保险或未满额、满员购买保险导致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生活管理
11.1 严格按照甲方《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执行。
11.2 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
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11.3 乙方工人的所有证件(如暂住证、劳务证、操作证等)由乙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自理,工人应持证上岗。
11.4 乙方需严格约束其工人的社会行为,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及其当事人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承包总价5%~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施工机具
12.1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临时设施、临时供电供水设施由甲方负责。
12.2 如需租赁大型施工机具及施工辅助设施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2.3 所有机具、设施的使用、维修、保养以及耗材、附属易耗品均由乙方负责。
12.4 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现场管理
13.1 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3.2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3.3 乙方须处处维护并建设甲方公司形象,所有形象建设必须符合投标书规定和甲方公司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穿戴公司统一工作服(工作服的成本价有乙方承担),不得穿拖鞋,不得随地大小便(包括痕迹和气味),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带电工具、设施不得有导电体裸露现象。
13.4 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基本整洁,材料堆放有序。现场必须日日清扫,垃圾集中堆放,三日必须清理一次,特殊场所还要做到日日清、时时清。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13.5 对工程的追加、索赔、变更、点工等签证文字资料的搜集必须准确及时。否则,因工程验收不及时或资料不全、质量原因等造成的工期延误、返工损失、协调与质监部门的费用开销由乙方承担。因签证资料不齐导致甲方无法结算该部分的工程款,其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设计失误导致的变更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13.6 如遭业主投诉,第一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罚金;第二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0%的罚金;第三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5%的罚金;超过三次或业主要求,乙方必须由现场清退,由此乙方不但要赔偿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以工程承包总价为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保证金抵付。
第十四条 施工进度
14.1 乙方要以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约定工期为基准,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自行制订进度计划,严格遵守,保证工程工期,工期以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为准。
14.2 因业主原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断电停水、签证不及时、业主资金不到位、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必须有业主认可签字的文字资料方可予以支持,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违约金。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的时间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付款办法
15.1 一般情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及业主实际支付状况而定,实行申报制。
15.2 签订合同十天内付工程款的 %。 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格的 。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全部付清。
第十六条 售后服务
16.1 乙方对施工工程必须保修一年,终身服务,工程竣工12个月内,按保修制度对工程进行回访不得少于5次。
16.2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保修责任及保修费用。在接到通知后,太仓市区1~2小时内,乡镇3~4小时内,苏州地区24小时内,外地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往查看,了解情况,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部位后即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并报告甲方,取得谅解,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维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将加班加点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如乙方两次检修仍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修,所需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次未予以检修质保金不予支付。
16.3 在保修期外,如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同保修期内的时间规定派技术人员前往检查了解情况,提出合理的维修计划,并按甲方所要求时间维修,收取人工费。
16.4 售后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妥善、不根治或售后服务遭投诉均属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17.1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一手资料,并予以保密。
17.2 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工程量数据和材料人工价格资讯,并协助甲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7.3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业务洽谈,并予以保密。
17.4甲方以往工程的维修保养,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随时配合。
17.5甲方公司建设需要乙方帮助解决事宜,乙方应义不容辞。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如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
18.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8.3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分包工程承包总价5%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8.4 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乙方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不得拖欠其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给乙方工人。
18.5 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违约金额为工程总造价10%,如违约罚金不足以偿付对方或偿付无法实施,甲方可追诉到其公司。乙方追诉到其个人乃至其直系亲属。
第十九条 附则
19.1乙方通讯地址为: ,以上通讯地址视为乙方法定地址,认为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件均视为已送达乙方。
19.2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9.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