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汇编12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精选12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1
乙方: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对甲方使用的产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见附属文件《监控系统设备清单及报价》
一、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每一个月为甲方安排一次设备检修,检查故障及隐患,并做好记录。
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及时提出修改方案,并将检修情况三日内以书面提交甲方报备,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上门服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乙方免费提供应急保修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专车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乙方将在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以上时限不受公休日及节假日的影响。
3、协议期内甲方设施设备属自然损坏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按“保修协议款项”给予修复,直至损坏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为止。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如发现部分元件因自然损耗需更换时,乙方免费提供,如人为原因造成的,配件以优惠价提供。
4、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5、若上述约定乙方未能做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双方履行条件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护工作,乙方应在保养期开始的一周内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按乙方的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设备,并派人监督。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更换参数。如有以上情况的由甲方提供一切因此造成的费用。
3、因甲方任何的人为误操作,他人车撞,电压不稳或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协议所保障。其发生费用乙方不予负担。
三、维保类型
合同设备款__以后的三天内支付总额的50%,。
四、备注:
1、每次保养由甲方确认。
2、保养、保修合同时,保修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因自然损耗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其处理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或销毁。
4、在执行协议中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自然终止。
附售后服务电话投诉电话: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3
一、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楼盘弱电系统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二、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2.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2.2、维保地点:
2.3、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20xx年11月0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4、维护保养形式:
2.4.1、不定期服务:接到甲方报修故障电话后,我司将在24个小时内赶往现场维修。
2.4.2、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一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特殊报修2小时内上门服务。
2.4.3、报修热线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2.5、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正;(大写:元整)。平均每月金额为元。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维修保养人工费用如下:
1、监控系统每个监控点按元计算,共43点,每月金额为元,合计每年为人民币¥元,
2、楼宇可视对讲系统每户按元计算,共443户,每月金额为元,合计每年为人民币¥元,
3、停车场系统一套元/月,合计每年为元;
2.6、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2.6.1甲方在当月月初支付上月的维修保养费给乙方,按元/月支付。
2.6.2乙方收取费用前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发票。
三、维修及更换或增加设备费用
3.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3.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3.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甲方及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3.2、更换或增加设备费用如是甲方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或双方另签署单项安装合同。
四、双方职责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提供区内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4.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4.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4.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4.2、乙方责任
4.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4.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三个月(120天)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4.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4.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五、其它约定
5.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2.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5.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5.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七天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5.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5.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
5.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5.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5.9、合同份数
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5.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双方签署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 方(铁路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 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空调维护保养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保设备情况
维保设备明细清单。
第二条 维保项目、期限及费用
(一)本合同维保费用总计(含增值税)大写: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 元,税率为 %,增值税 元。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二〕种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的 / 日内,将本合同维保费用总额的 / %,计 / 元以 / 方式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费用计 / 元甲方应当于 年 / 月 / 日前支付乙方。
2.维护保养服务费每季结算一次,服务费单价为每季度 。乙方应在每季度末之前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甲方。
3.其他支付方式: /
(二)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 维保服务的保养内容及技术要求
见附件2:维保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维保方式
(一)乙方安排专业人员每 天对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查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二)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夏季制冷高峰期和冬季制热高峰期前,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三)当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四)乙方维保设备时应填写《维修工作记录》一式 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存档备查。
(五)维保服务范围内备件和材料均有乙方提供,甲方不在另行付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维保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根据检查情况核减维保费用。
(二)乙方进行设备检查及处理故障时,为其提供场地使用、供电、网络等配合工作。
(三)指派负责管理维保设备的专业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保服务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维保服务费用。
(二)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年度维保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维保设备清单,巡检计划,并与甲方设备使用部门联系确定具体维保服务时间。
(三)每次开展维保服务前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
(四)开展维保服务时应当尽量避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五)为甲方提供空调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的咨询,相关资料和信息等。
(六)维保工作记录填写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完整,维保工作记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七)应当建立并落实维保服务工作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其经济损失赔偿和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
(九)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应全力施救、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未积极施救的,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
(十)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工作人员发生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包括甲方上级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响应或排除故障,对甲方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的,每超过1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设备维保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三)甲方发现乙方维保服务过程中存在巡检次数不够、服务报告不符合要求、虚构维保记录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内容的,甲方支付维保费用的时间相应顺延。
(五)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六)乙方擅自将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进行转包、分包的,按照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维保费用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维保费用 %的违约金。
(八)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发生铁路部门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2.未按约定及时提供维保服务或虚构维保记录 次及以上的。
3.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4.未按要求存放维保所需主要备件的。
5.乙方未在甲方要求限期内响应或排除故障,对甲方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的,合同期内累计发生 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维保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九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 提起诉讼。
(二)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价款中税费发生变化的,相应税费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执行。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障消防报警系统能可靠运行,充分发挥起作用,弥补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力量不够,甲方委托乙方对该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单位,乙方必需具备消防系统服务资质,且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证件及材料。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承诺以下机构网点(见附件内容)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检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动作及确认显示是否正常。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工作是否正常。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
2)每月对消防供水控制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检查一次,确认所有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3)每月对消防水泵结合器接口及附件检查一次,确认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4)每月检查一次喷头,清除障碍物,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5)每月对消防泵作一次启动试运转。
6)每月对管网进行一次冲洗,确保管内无水质无污垢。
7)每两月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作一次检查,确认报警正常。
8)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供水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确认报警正常。
9)每季度对室外阀门,进水控制阀门检查一次确保处于开启状。
3.消防控制联动系统(每季度对下列设备作一次联动工作检查):
1)检查喷淋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2)检查各消防设施的切换开关是否正常。
3)检查消防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4)防火门、闭门器工作情况。
5)防、排烟系统联动工作情况。
6)电梯是否能自动归首层。
4.消火栓系统:
1)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头是否漏水,开关是否灵活,组件是否完整。
2)每月对屋面试验栓进行放水试验,并用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实验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
5.电气火灾报警系统。
6.消防安全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定期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进行一次充放电,并做好记录交给甲方。
7.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503-20xx《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和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137-1997《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进行年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对该消防系统工程检测结果的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维护期限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维护总价(人民币)____元整。
2.更换、添置的设备、零部件另算(按成本价结算)或重新签订协议。
3.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款至甲方账户,甲方付款____元整。
2)乙方维保期满,并出具年度检测报告(费用另计),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____元整。
四、责任划分:
1.乙方每次维护保养、检测,甲方应积极配合,如果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更换的设备零部件采购买不到等)不能按期完成维保任务,不应扣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运行的管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方不执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
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
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
维保单位:_______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
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_______(甲方)
维保单位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进行。
2、每次保养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
3、停止设备运行的保养维修工作,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
4、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
5、乙方应提前30日内通知甲方电梯设备定期检测(年检)时间,提交各类年检所需资料,在甲方填写盖章后由乙方将资料送达检测部门,并完成年检工作。年检费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乙方负责日常电梯一般故障的维修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支援,如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如故障在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存档备查,如因配件供应问题则故障修复时间顺延,并在故障电梯现场挂有“温馨提示”警示牌并注明故障现象和修复大概时间。
7、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每次维修结束后填写“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由甲方指定负责人对每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签字后方可。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
8、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
9、电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大中修除外)。
10、乙方维保人员进场维保领取机房钥匙时需在钥匙领用表上签字,同时乙方维保完工后,维保项目单据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有效。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未履行维保拒付维保费用。
11、乙方工作人员维保项目时必须严格按合同项目要求内容进行维护。否则视为缺项,甲方有权扣减维保费用。
12、如合同签订后造成原维保公司退场,其原维保电梯由乙方免费维保并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与电梯通过年检。
13、电梯常用的零配件损坏(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上,不得另外收费。如果甲方无法购得的由乙方报价后经甲方同意再由乙方进行购买,乙方不得拖延时间。更换下来的零件由甲方收回并有权处置。
14、乙方应提交一份维保计划时间表格给甲方,以便甲方有计划的出停梯保养通知告知业主。
15、如果电梯钢丝绳收短酌情收费。 如需要更换电梯钢丝绳,由乙方报价甲方酌情采购,乙方安装所需费用应以市场价格给予甲方优惠。
16、每15天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维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凭维保单结算。
17、电梯底坑及电梯机房的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打扫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
18、电梯五方通话的维修、维保由乙方负责,如需更换维修另行报价,必须保证年检合格,如果年检没有合格认定是因维护保养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_______)总计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维保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整(¥) ,由甲方于下季度前10日提供确认的《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填写支付金额申请,在收到乙方每期维保费足额发票后付款给乙方。
(二)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达,维修时长短视具体故障而定。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附件。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未能按期开具发票和不按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护保养费。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以上电梯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时查阅)。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拆除保养电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
(四)因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当台维保梯的维保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属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书面)于当日内立即返工,如违反;扣罚当月当台梯50%的维保费,情节严重的(以上情况出现两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维保费并解除合同。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年度总维保费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所管辖的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
许可证号码:_______许可证号码: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
户名:_______户名: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位于 的全套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保设备品牌型号
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的设备为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设备包括所有登记在主机内的地址码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输入及输出模块等。乙方对大楼内的消防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风机、消防广播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条 维保期限
维保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维保形式
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规范对甲方的全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调整、修理。
第四条 维保费用
1、本合同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
2、本项目的维保合同价不包括更换器材及设备费用。如需更换器材及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3、如有在维保范围以外的工程检修及意外故障,应该双方确认对本项目合同造价进行追加。
第五条 维保金支付期限和方式
第六条 维保期内甲方责任
1、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为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提供方便。
2、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修理、改动、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的任何部件。
3、甲方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零部件的费用和消防检测事务所年检费。
第七条 维保期内乙方责任
1、乙方维护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时,必须佩带乙方单位的胸卡。
2、按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和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方案,由乙方定期派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并作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3、协助甲方对本大楼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所需要的配件清单。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允许非乙方维保人员进入维保区域进行修理、改动、更换消防系统零部件而导致系统故障,其责任与乙方无关,修复费用乙方不承担。
2、甲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乙方可暂停执行合同。
3、乙方接报修电话后,未经甲方同意,维修人员超时到场,每次扣金300元,超时更换零部件,每次扣维保金500元。
4、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提前终止:
1)超时维修3次以上; 2)超时更换零部件3次以上; 3)系统不能正常工作3天以上。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火灾报警联动系统不正常工作时,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甲方有新的要求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发生改变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或新的行业标准执行,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或大楼内用户改变建筑格局,为了使新的格局满足消防规范而必须对系统进行调整、改造时,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遇厂家设备停产不再提供设备配件时无法更换系统设备时,不含本合同内。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电脑及计算机网络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签定本合同。
一、合作的内容、维护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乙方提供相关维护服务。维护费用为____元/年,大写____ 。签定合约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二、服务内容
1、软、硬件故障诊断及排除
2、新增电脑及相关软、硬件接入
3、局域网故障维护
4、电脑设备合理使用建议及帮助
5、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
三、硬件维护的范围:
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和其它设备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检测后,由甲方联系供货厂家上门维修。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
5.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惠普、方正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经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由相应的厂家维修。
四、软件维护范围:
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
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
五、服务响应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息日顺延)
乙方接到报障的2小时内响应。
六、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
七、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
乙方技术员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技术员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技术员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八、合同的解除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双方合作愉快且有继续合作意向,可于本合同终止前两个月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合同期内,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自行无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盖章)
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盖章)
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因沙河水库库区内采砂对外销售,沙场通往鹿头镇街的道路需要日常进行维护养护,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养护日常事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行。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路段维修养护起止界限,即东从每个采砂场地的出口(道)处西至鹿头镇街口(杨大桥口)路地段(系村村通公路)。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该路段维修养护期限为壹年,既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对该路段维修养护的标准既每天路面平整、光洁,遇雨雪天路面不渍水,无凹凸,路面路基铺垫沙、石,日常维修养护需用的运料车辆、材料、人工及所需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并自行付费用。乙方必须每天维修养护。
四、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年承包费用来源系采砂五个作业场筹资计____元人民币,五年采砂作业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款直接交与沙河水库管理处王晓明代管,后由乙方按约定的时间直接从王晓明处领取,全部用于路道开支。
五、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费用每年___元整。支付办法:全年分12个月分别付款,次月5号按考核后的情况结付上月款项。
六、乙方在维修养护期间,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随时抽查考核该路段的养护事宜,若发现乙方未按第三条约定的标准养护,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应支付乙方费用的10%,以此类推。
七、乙方要保证所维修、养护的路段畅通无阻,若因乙方的养护不到位导致该路段不能通行过往车辆,乙方赔偿损失责任(损失计算方式:每个砂场每天赔20__________元,按5个采砂作业组算)。
八、严禁各砂场放行带水砂车上路行驶,甲、乙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各方若发现有带水砂车上路,每车处罚200____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十、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使用单位全称):
乙方(定期检查单位):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厂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壹 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合同,内容如下:
一、 租用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用塔式起重机为:QTZ31.5(鸿达) ;维修保养人: 赵勇 。
二、 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 乙方负责施工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做到“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的原则,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塔吊标准节加节和加附着装置根据甲方的通知服务到位,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 施工塔式起重机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及时排除,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的时间未修复的,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任何索赔,即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
3、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维修,如由擅自操作、维修施工塔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委派司机违章操作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委派司机每班必须如实填写机械使用台班登记表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 施工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造成乙方设备的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施工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发生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 在租赁期间由于基础不符合标准,乙方提出整修后,甲方不及时整修的,乙方将对塔机进行停机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 乙方每月定期对塔机进行一次专项检修,并出据相关记录;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 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提供维修保养及定期服务。本项目的建筑高度为 米,建筑面积为 ㎡,地上 层,地下 层。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 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形式为定期保养,不定期故障维修及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甲方委托给乙方服务的建筑内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见附件1)。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保养报告”,如实反映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如甲方不同意维修或更换部件,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甲方负责。
5、维修报告: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更换零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6、更换部件: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部件必须保证为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的零配件。
(2)更换常用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详见附件2)。
(3)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同意后实施。维修保养中经甲方同意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按原始发票结算。
(4)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零配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乙方所维修的部件如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出现与前次同样的故障且非人为损坏,乙方应免费维修该故障。(部件保修期为:从更换此部件起6个月止)
7、应急情况处理:乙方对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建筑内各消防设施系统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和故障维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120分钟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合同内所签定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8、乙方每年对甲方委托给乙方服务地建筑内各消防设施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
9、第三方面的雇佣:乙方必须亲自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维护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0、增值服务:提供一年两次的系统性培训服务,对监控室值班人员进行相关消防安全及操作指导,加强值守人员的专业技能以便出现问题能够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在贵方举行消防演练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在有重大活动安排或检查时将特派技术人员进行驻点服务,配合贵方工作以保证活动期间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要求,在“营改增”试点后,若交易事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拒不履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不履行付款义务。(2)对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在开票之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 服务费用:本合同的维修保养服务费用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不含税价 元(大写人民币 ),税率6%,税款 元。更换零配件费用另计。
五 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总合同服务费的25%(即 元)支付给乙方。服务六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总合同服务费的25%(即 元)支付给乙方。服务九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总合同服务费的25%(即 元)支付给乙方。服务到期前一周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合同服务费的余款(即 元)支付给乙方。
六 不予维修保养范围:
1、建筑物中防火分隔土建部分
2、非消防电气及消防设备控制柜之前的电源部分。
3、非消防用水部分
七 双方责任: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甲方未提供各消防设施系统的相关档案资料和必须的维修保养工作条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乙方没有依合同约定,按照《国家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规范对甲方委托给乙方服务的建筑内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3)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规则。
(4)乙方未按照附件一所述工作内容、范围和时间进行检查。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零配件。
2、乙方有义务及时为甲方提供故障维修服务,按约定应在12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
3、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通过消防验收检查,并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乙方因维护不到位引起消防部门检查不通过造成甲方被罚款,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产生消防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年检费用。
4、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消防事故时,乙方在维护过程中没有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消防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引起的财产及人员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消防系统正常启动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任何消防事故责任。
6、消防事故的引起,与消防系统没有任何关联性,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消防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正常运作的消防系统瘫痪,则乙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8、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案实施维保,以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否则乙方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消防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法规及相关材料并为甲方提供相关咨询。
10、甲方必须按本合同及时付给乙方维护款,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此期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八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条款:
1、甲方根据乙方一年的维修保养情况,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续签维修保养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双方经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持壹份。
5、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书时,出具的委托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型集团电话系统维护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乙方为甲方的电话通讯系统提供维护保养服务,服务共分为四级,本合同为级。
l其项目包括:
a.建立电话系统的维护保养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程序,使用及检修情况。
b.配备维护专员,2小时随叫随到服务
c.提供系统操作、简要线路维护培训服务
d.提供系统功能及使用方法并根据甲方的需要加以调试。
e.提供适用于本系统的最新通讯专业改造方案,充分发挥甲方的已有系统资源
f.工程人员定期上门检修维护,一般每月一次。
g.遇重大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派人解决。
h.较紧急,需8小时内解决。
i.遇一般故障,需24小时内派人解决。
j.提供备用机器、板卡
k.如果系统出现软件升级,乙方免费解决。
l服务分级
n特级服务
u服务内容项目
项目:a、b、c、d、e、f、j、k
n壹级服务
u服务内容项目
项目:a、c、d、f、g、j、k
n贰级服务
u服务内容项目
项目:a、c、d、f、h、j
n三级服务
u服务内容项目
项目:a、c、d、i
二、收费标准
l标准收费计算:
n每线每年 元,以系统内、外线总数共 线计,一年的维护保养费用总额元。
(人民币大写: )。
l特级服务收费折扣
n为标准收费全额收费;一次签约两年,8折收费;次年续签9折收费
l壹级服务收费折扣
n为标准收费9折收费;一次签约两年,7折收费;次年续签8折收费
l贰级服务收费折扣
n为标准收费8折收费;一次签约两年,6折收费;次年续签7折收费
l三级服务收费折扣
n为标准收费4折收费;一次签约两年,3折收费;次年续签3.5折收费
三、甲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3天内需向乙方支付维护保养费,人民币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
四、甲方的电话系统在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零配件时,乙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和认可后,负责更换损坏的零配件,只
收取零配件的材料成本费,不再收取维修人工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请其它公司人员调试或维护,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一年有效。
七、维护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