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合集19篇】》
维保合同(精选19篇)
7.维保合同 篇1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共3页,当前第1页123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8.维保合同 篇2
某某某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拟委托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OA协同办公系统提供维护保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承包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的OA协同办公系统软件进行维护。乙方负责按照《合同补充条款》及相关约定提供维护服务。
二、 维保期限及合同价格
本合同维保期限三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31日止。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不变方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合同总价中已含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其中每年维保费用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
三、 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自维保期起始之日算起,每满6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维保费用。付款时乙方需确保甲方OA协同办公系统运行正常并无任何遗留待处理问题,同时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如确认系统运行情况良好,30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维护期内维护费
四、 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根据《合同补充条款》及其他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对甲方OA协同办公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缺陷进行及时处理。
1.2 公正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并实施改进措施,不隐瞒或篡改故障现象和原因。
1.3 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认真解答甲方提出的技术问题并提出最优解决方案。
1.4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
1.5 在规定时间内向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报表和数据。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正确、客观、公正的评价乙方技术人员的维护工作,对其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 保密条款
1、甲方为保密单位,乙方必须对本合同内容及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若发生资料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资料保密性的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有违反本条款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的消除影响。
2、乙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价款在10万元以内的为2万元,10万元-50万元的为5万元,50万元以上的为10万元。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的损害赔偿。
六、 廉政条款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参加高档消费宴请及娱乐、健身活动,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有上述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甲方损失的,按相关规定用合同价款赔偿;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合同。
七、 违约责任
八、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
九、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附件中说明。本合同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维保合同 篇3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兹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南通中南世纪城智能产品(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委托乙方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愿达成如下合约:
一、服务范围:停车场管理系统(详见附表清单)。
二、此维保合同为一年,维保总金额为: 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五仟圆整) 。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三个月付费(¥3750.00),每三个月的首月10日之前付清上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依次每季度付费一次 。
四、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的电话报修、咨询服务。
2、乙方每个月上门巡访2次,每一季度为甲方安排一次定期设备检修,检查故障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程序,在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后,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完成工作程序,还将不定时或应甲方要求上门服务(但每月不超过1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3、乙方免费提供应急召修服务,服务热线:。当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甲方专人或专用电话通知,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现场进行处理(限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8:00时间段);法定节假日即其它时间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维修人员将在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推拖,如有要事不能及时赶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款每次100元,但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罚款。
4、合同期内甲方设备(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部件)属于自然损坏的,乙方予以一天内修复,并提供维修服务,免费维修,所需要更换的配件其费用则按照配件的价格另算。若一天内不能修复,乙方则可在甲方使用其他设备中调配相同规格型号配件应急使用,直至损坏设备修复为止。
5、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管理电脑、摄像机、支架、摄像机镜头等硬件故障不做维修。
6、甲方在向乙方购买非自然损坏件时享受配件优惠价格。
7、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8、乙方在合同时间范围内,有义务对甲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 五、合同履行条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一周内派员对甲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硬件完好、齐全、系统功能正常。查出问题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若甲方在一周内未收到乙方通知,则视为系统正常。
2、甲方应及时按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按规定使用和妥善管理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和报修。一般情况下,乙方只对甲方指定报修电话紧急召修电话提供紧急处理服务。服务时,甲方应
提供乙方设备维护保养所需的条件且给予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位置,更改技术数据,不得违章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六、因甲方任何人为的错误操作、他人车撞,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合同保障,维修配件费将由甲方另行支付(享受乙方优惠价格)。
七、续签合同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达成一致,合同价格将根据情况由双方协调整。
八、因损坏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属于甲方另行付款的,处理权属甲方所有;如属免费更换的,其处理权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
九、双方约定其它事宜
十、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也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责任方应按停车场设备维保费总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如另有协议除外。
十一、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调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共三页,如有附件,效力等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年,即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附件
智能停车场系统设备清单
四个票箱(含两台出卡器,四个地感处理器),四个道闸(含地感处理器);
13.维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合同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x年 6 月 1 日起至x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贰万捌仟圆整(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柒仟圆整(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合同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合同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维保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使用方委托承揽甲方________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系统名称:________系统设备维护服务。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
3.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4.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维保总合同额:______________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小写)¥________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季度一次,全年共计四次。
2.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
2.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
2.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五、维保费用计算:______________
视频监控部分:
1固定镜头摄像机按每路视频信号台
2可变镜头摄像机按每路视频信号含控制信号台
3电梯摄像机按每路视频信号台
4视频显示系统按监、显视器数量计算台
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
六、维护保养项目:______________
1、前端采集设备:______________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
B.前端专业清洁。
C.前端系统测试。
D.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2、总控端系统:______________
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
B.例如:监视器:______________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
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作为本合同的启动资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一期款项。
2.在合同执行六个月后________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二期款项。
3.在合同执行期满后________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三期款项。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天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天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________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________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19.维保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为私人住宅,其电梯又为独自使用,为了安全、快速为甲方服务好家用电梯的维保工作。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有关事宜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丙三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家中电梯提供日常维保服务。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家中维保电梯时的全程陪同监护工作(该期间甲方也应派员随同)。
第二条、维保电梯方式和价格:
根据X小区现状,为甲方提供两种维保方式:
1、装修期间(因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较多)须采用月保的方式:400元/月(含应急维修,需更换部件时,费用另算);
2、正常入住(使用频率减少),建议采用季保的方式:750元/季(含小型维修和每季一次的维保,大修或需更换零部件时,费用另算)。
第三条、保养起止时间(□选1、□选2):
1、月保的期限暂定6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终截止时间以甲方房屋装修结束时为准,费用多退少补。最后结束时间当月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结算费用,不超15天的按半个月费用结算;
2、季保的合同期限暂定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12个月。
第四条、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在保养期内,乙方派出专业维保人员(佩带专用《维保证》)在丙方工作人员陪同下,甲方验证确认后,方可让其进入,进行每(□月、□季)一次的家用电梯定期保养。
2、甲方家用电梯在发生故障时向丙方进行报修,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接报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和丙方工作人员及时赶往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3、24小时报修电话:
4、乙方在定期维保前,应事先通过丙方与甲方预约好时间。维保内容详见《电梯保养作业报告》和《电梯故障维修报告》(附后)。
5、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无法保养或推延,而影响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内完成维保工作,甲方不得因此减免乙方的保养费用。
6、乙方每次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或急修工作完毕后,均需向甲方呈交《电梯保养作业报告》或《电梯故障维修报告》,甲方对其工作给予签字确认和评价。
7、《电梯保养作业报告》或《电梯故障维修报告》一式两份,每次工作完毕后,待甲方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将做好电梯维护、保养或急修记录,建立客户档案,以便日后备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月保: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付清半年的维保费用:人民币 贰仟肆佰 元整。合同以月为单位签订,若甲方装潢工期提前或推迟,其费用多退少补。15天以内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含15天)后按照整月计算。装潢结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季保: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维保费用总额的50%:人民币 壹仟伍佰 元整,半年维保结束前三日内支付余下的维保费用总额的50%:人民币 壹仟伍佰 元整。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甲方应按电梯产品说明书所列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的使用,尽可能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如甲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电梯损坏,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和材料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⑵、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有关维保的方便,以便尽快使设备恢复正常。
⑶、如底坑有水,甲方应及时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预防漏水或渗水的措施,乙方做好配合和电梯安全运行监护。
⑷、甲方需对电梯进行功能、装潢等方面的改造须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技术确认,甲方方可进行改造。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⑸、甲方如自行维修或更换电梯零部件,因此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事故,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进行保养或维修工作,因此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事故,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⑺、甲方家用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私有财产,日常保管和保洁由甲方负责,乙方只负责与维保有关的服务。
2、乙方责任
⑴、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必须佩带专用《维保证》。使用文明用语,并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⑵、乙方在保养合同有效期内,应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⑶、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有必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乙方应及时填报《工作联系函》,告知甲方需维修的部位、工作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实施。
⑷、若乙方人员保养该电梯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乙方的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和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
3、丙方责任
甲方电梯是属甲方独自使用,每次乙方工作人员需进入甲方家中进行维保时,丙方在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家中前,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和监护。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保养维修而造成电梯故障或事故,其责任与乙方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有偿委托乙方维修。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3、甲方如不能按时缴纳保养费,乙方有权暂停维修保养服务工作,直到所有款项完全付清。
4、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如有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解决的,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内,若甲方家庭成员被困于电梯内,家中又无他人为乙方进入开门施救,甲方应提供或允许使用如下办法进入室内进行施救:
⑴、电话告知丙方工作人员开门密码,让其使用开锁密码开门进入室内进行施救。施救完毕后甲方对开门密码必须及时更改,否则,造成甲方一切损失与乙、丙双方无关。
⑵、如果甲方家中没有密码锁,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丙方工作人员请公安部门授权的开锁匠进行开门进入室内施救,其中产生的开锁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⑶、甲方或委托另一方,在发生该情况时,能及时赶来开门。
2、本合同以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一式四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日
4.维保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桥式起重机实施保养服务:
1、有限公司车间内型号为: 桥式起重机 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1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维修保养,不包括设备配件。如需更换配件需另行计费。
1.2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贰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叁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及材料费。
2.5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起重机编号:起重机型号: 型 数量:台载重 吨,日工作量: h/d,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年合计(人民币)¥元 ,年度起重机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 ;余下款项在每月15日之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年度服务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确认,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确认,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贰俩份,双方各执壹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9.维保合同 篇8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o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0.维保合同 篇9
甲方(被维护方):
乙方(维护方):
一、为使甲方消防设施完好、安全、有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合同法》,与乙方签订EPS应急电源维护保养合同;
二、合同所包含的EPS应急电源范围与要求;
(一)维护范围:
EPS应急电源柜体及内部器件,EPS应急电源柜体总计为方设备购买合同具体型号);本合同为运行一年期限。
(二)EPS应急电源柜的保养检查:
包括:各柜体外观检查(不包含双电源转换装置部分内容);接地线问题的检查;电池的检查放电;逆变器及主机启动检查;电流电压的组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屏的详细参见明细附表;
(三)EPS应急电源柜的单项检查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一年为六次检查,同时,EPS应急电源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给双方领导汇报,做出及时快速处理;
(四)EPS应急电源柜的检查并跟踪记录报表,双方当事人签字。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提供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工作;
(二)日常检查中,发现EPS应急电源设备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当立即书面报告通知双方领导;
(三)维护保养期间,负责解决维修保养需用的设备存放场地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等,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有关人员(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四)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做好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EPS应急电源设备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EPS应急电源设备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
(六)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EPS应急电源设备:
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
2、消防设施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性 能测 试检查;并将技术性能测试检查,消防系统检查结果报乙方备查;
(二)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向乙方提供故障情况报告(或电话、最好署传真资料);
(三)甲方负责正常设备看管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对于设备增加与变更时要通知乙方;
(五)对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每年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交乙方复查与看阅;
(六)负责督察乙方的价差维护保养工作;
(七)及时有效地配合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并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五、维保费用、履行期限及结算方式
(一)维保费用:
每年维护保养费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共计 按半年支付一次,并在每半年第一周内支付,计人民币: ;其余在第二次结清。
(三)费用承担:
1、因正常磨损或年久老化而损坏的器件由甲方负责出具费用,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和调试。
2、因甲方使用操作不当及其它甲方责任造成的零部件损坏,需更换时由甲方另行担负,乙方收相应人工费。
3、因乙方维护保养服务不到位和维修不当等乙方责任而造成的零部件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履行期限:
该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履行至 年 月 日止。
六、特殊说明:
本批次设备于x年x月采购,依据国家电池使用浅放电次数标准,本设备在运行2-3年期限的重要器件(如控制器主板、逆变器、电池等)要做设备器件更换,以保障医疗工作正常稳定用电供给。对于设备维护期内所更换器件以享受9.7折优惠收取费用。
七、法律责任:
1、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概由甲方负全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EPS应急电源设备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担返修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时按质提供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可提出书面形式告诉乙方。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应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实际拖欠款总额的利息。
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应付清合同期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未达到有关国家标准及要求,被公安消防部门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维保合同 篇10
立契约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双方同意,订定下列条款由甲方委乙方维护第一条所列之物。
一、维护标的
1.双方同意依附件一所示之维护契约报价单为准。
2.甲方应为本维护标的之所有权人或经所有权人书面授权之人。
3.本维护标的`,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改装,否则乙方得不覆行本契约维护义务。
二、维护费用
甲方同意给付乙方依本合约约定之总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整(已含加值型营业税)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签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不得长于三十日),以现金或即期给付乙方前条所列之维护费用。
四、维护方式
1.维护地点:__________
2.乙方同意于一般办公时间内获甲方修护通知时起(市区)__________个工作小时(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郊区)__________个工作小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工作小时)派工程师至前项维护地点维修。
3.前项所谓一般办公时间为:
(1)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至下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
(2) 星期六上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时。
(3) 国定假日及弹性假期日除外。
4.如甲方要求之服务时间系办公时间以外时,乙方得酌收加成加班服务费。
5.在修护过程中如必须更换零件, 乙方同意免费以更新型式或同质量的零件更换之,而换下之零件归乙方所有,但消秏品如色带、报表纸、字盘、磁盘、光笔、针、针头等之损坏,或因甲方不当使用所致之零件损坏,乙方得向甲方另外酌收工本费。
6.本条第一项所列之维护地点改变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得应通知乙方,乙方得视变更地点之远近酌收因此而增加之费用。
7.定期保养:乙方同意依本合约约定,每__________个月对本约维护标的为一次保养工作(保养项目为清洁、润滑、调整)。
8.甲方之数据备份储存及数据的键入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维护范围
1.双方同意维护范围系以本维护标的在甲方正常使用下所致之损害为限,如维护标的之损毁系天灾(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为之故意破坏(如敲打、破裂、重击等)人为疏忽或其它非正常使用所致者,不包括在内。
2.双方同意,乙方之修养服务加超出维护围时,乙方得向甲方酌收服务费用。
六、契约期间本契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限__________年。
七、契约之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或不覆行本契约之任何约定,他方得终止本契约。
2.任何一方有破产、和解、解散、重整、停止营业或被任何金融机构列为绝往来户之情形时,他方得终止本契约。
3.除有前二项情形外,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或终止本契约。
4.如甲方因依本条第二项约定终止本合约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终止日起三十日内按比例无息返还已收之维护费用予甲方。但乙方因甲方需要,所购置之特定材,零件费用,不在此限。如乙方因依该条项约定终止本契约者,就已收之维护费用,乙方不负责返还之责。
5.任何一方依本条第二项约定终止本契约时,不赔偿对方一切营业上之损害(如预期利润、投资等损失)。
八、契约之修改
1.本契约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修改应以书面为之。
2.如乙方权宜给甲方任何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或变更原契约有关条款,如乙方未行使本契约上对甲方之某项权利,并不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或影响其它权利。
九、移转之限制
任何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契约移转或让与第三人。
十、诉讼管辖
双方间凡关于本合约而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以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辖法院。
十一、税捐之负担
因本契约而发生之一切税捐,除加值型营业税由甲方负担外,其余由双方依法各自负担。
立契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日
16.维保合同 篇11
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_)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____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____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维保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______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__□季__□半年__□年_)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___□支票___□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_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____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____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的___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维保合同 篇12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联系人:
电子邮件:
服务项目
服务器IP:,
由乙方处理以上_ 两 _台服务器所有的安全问题,包括服务器日常维护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若甲方服务器更换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乙方,合同期内甲方最多可以更换三次。
日常维护:乙方负责服务器的安全配置及防护、反入侵、清除木马等安全工作,及时排除服务器系统和网站的安全隐患,保障服务器正常运行。
应急处理:如服务器遭到意外攻击而出现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1小时内进行处理,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非工作时间可酌情放宽)。
乙方保证甲方每台服务器每月因安全问题而停运的总时间少于12小时。
乙方在每次处理安全问题后,向甲方提交电子版形式的书面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建议,对甲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有限的咨询服务。
注:乙方不负责帮甲方修改或开发程序代码,不负责服务器硬件故障引发的问题,不负责因服务器所在机房的网络故障和遭受外部网络攻击造成的问题。
乙方在规定的责权范围之外,可协助甲方处理一些程序上的漏洞和能够快速解决的小问题。如有重大问题需要改编程序等较高难度和较大工作量的,乙方要另行收费,价格待议。
维护期间每出现一次严重问题,如果下一年续费的话,安全服务延期一个月。
服务和保密
乙方对甲方所属服务器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资料以任何形式外泄。
如乙方违约,甲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服务期限与价款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_20xx_年_5 _月_ 9 _日至_20xx_年_ 5_月_ 10 _日。
共_ 两 _台服务器的安全代理维护费用为人民币_ *000 _元整。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合同有效期为_ 12 _个月,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另签合同。
合同的订立、实施、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分,签约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_5 _月_ 9 _日 201x年_5 _月_ 9 _日
5.维保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乙方 为保证上述电梯能经常处于安全舒适运营状态,双方依下列条款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一)、乙方之责任委托
日常维护工作由南京跃创电梯有限公司人员进行
(1)定期保养服务
乙方至少每个月2次派遣工程人员在甲方工作时间内到场,发现已存在故障及隐患及时加以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紧急维修服务
乙方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3)周年检查及年审
乙方必须每年派遣直属工程人员进行一次年检工作,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年审,通过技监局之年审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技监局年检费(包括限速器校验费)由甲方支付。如年检中存在由于保养不当而不合格项目者,乙方进行整改,复检费由乙方支付。
(4)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乙方负责将所有工作内容,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件等详情填写于存放于甲方之维修记录本和南京跃创电梯有限公司维修保养报告上。
(5)零部件更换
为了保持电梯正常运行及提高保养维修效率,乙方在其工作时发现配件损坏而需要进行修理或更换零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不负责之项目
乙方对下列项目将以报价形式处理:增加,减少任何设备及功能,例如轿厢装修,吊顶,按钮,更改控制线路,如停泊站,消防功能及因政府条例引致之任何更改。大修工作如更换切割钢丝绳,曳引轮,随机电缆,主机马达变速箱轴承及更换其他主要部件之工作。
(三)、甲方负责之项目
(1)清洁工作
轿厢内之装饰,按钮面板,提示灯面板之清洁工作应自行处理(其他由南京市跃创电梯有限公司负责)
(2)管理及使用电梯
甲方应按照乙方之规定管理电梯及指导乘客正确使用电梯。电梯操作员应受正式训练,轿厢操纵盘钥匙及门厅匙由专人保管,放人工作应由乙方进行,若遇特别情况,可由甲方受技术监督局正式培训并取得电梯操作证之员工进行。
(3)防止闲杂人员等进入机房、井道、底坑及轿厢等地方。
(4)非经乙方允许,不得对电梯进行任何工作,包括修理、更换设备、增加功能、更换线路等,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约及要求甲方赔偿一个月之保养费作为代通知金。
(5)妥善保存乙方之维修记录本,并确认由乙方填写之记录正确无误,乙方只承认维修记录本内由甲方认可之记录。
(6)按时付款
甲方必须按照第六项条款之规定按时支付维修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包括更换零件工料费,经甲方确认后,其费用必须于催款通知单发出后一个月内付清,报价形式进行额外工作应按报价列明之方法付。甲方若过期不付款,乙方可采取下列行动,超过一个月停止更换零件,超过两个月,停止定期工作,超过三个月,终止合约,因上述行动引致之一切损失意外由甲方负责。
(四)、停止服务
电梯非因乙方原因停止运作超过三十天,包括甲方未能支付服务费用,未能及时授权乙方进行修理及更换零件,甲方必须承担安全测试及零件更换费用。上述期间因失修而受到之一切损失及意外由甲方负责。
(五)合约之终止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如因无正常理由,不得随意终止合约,若确有正常理由并有充分证据者,需终止合约时,则必须于一个月以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50%的保养费,即人民币(¥3000.00 元),维修保养满6个月,甲方付清50%保养费的尾款,即人民币 叁仟圆整 (¥3000.00 元)
(七)、合约期
此合约由 20xx 年 2 月 10 日至 20xx 年 2 月 9 日,为期一年,如甲乙双方下年度合同条款及价格变更,需于约满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下年度之新价格或新条款,经双方同意接受后,另行签订合约或不再续签合同。合约期届满后,如新合约仍在商议中,则本合同仍然生效,直至签订新合约或接到任何一方之终止合约通知书为止。
(八)、合约生效
本合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九)、纠纷处理
有关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异议,则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为原则,协调无效可申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维保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的门禁管理系统进行有偿维护保养,合同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维保内容:
1、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
2、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3、系统故障的维修保障;
4、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三条、维保工作
甲方和乙方签署维保合同后,乙方按维保的数量和型号进行设备检测、贴维保标,进行检测保养。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正确使用门禁设备,减少人为损坏,及时通报设备故障及运行情况,如有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配合乙方及时对损坏设备进行检修;
2. 甲方应指派专管员及系统管理员协作配合,并向乙方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 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拆卸修理系统设备。
4.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技术员将两个月一次到现场进行例行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点由甲方系统管理员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 乙方在接到检修通知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培训;
4. 应甲方要求提供重大活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5. 及时向甲方通报系统运行基本状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 甲方采购本系统设备配件需经过乙方技术及质量检测,如未通过乙方检测投入使用导致损坏影响系统设备,乙方不负维保责任:
7. 乙方提供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五条、费用负担:
1. 甲方负责上述维护保养费用? 15000 元人民币整;(明细见附表二) 由于非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包括:维护保养不当、维护保养时造成系统故障)的零部件损坏、须更换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只收取维修器件成本费;
3. 乙方负责所有因维修、维护、咨询、培训所发生的人工和技术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不可抗力:
系统设备遭受自然灾害及人为损坏,乙方向甲方另收维修成本费;对甲方原因损坏需收维修费及设备成本费。
第八条、违约处罚:
如因甲方因素违约,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需支付实际使用期的维保金额;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可按情节轻重扣除维保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维保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维护保养内容:根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标准进行。
1.甲方通知乙方每年对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进行一次保养,半年更换一次液压油。
2.在甲方________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排除设备故障。
3.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应在24—72小时内提供备件,并及时进行更换,事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保养过程中所需要的润滑脂和润滑油。
5.在合同期内,乙方配合甲方联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完成年检,所需费用有甲方支付。
6.在维保过程中由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平台或辅助设施。
7.以后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按每台设备一次收费____________元。
8.本次维修保养项目:
9.共计台设备,合计包干费用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含维修所需材料费,配件费,工时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1.维保合同 篇16
甲方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人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装修、维修,保证维修、装修质量和医院安全及生活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维保工程及零星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此制定如下事项:
一、合同意向
1、甲方将医院内门诊楼、住院楼、办公楼、食堂、地下室等院内所有内外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为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期间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及零时用房。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临时用房的房租及水电费。
3、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管理人员下达的零星维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当天不能及时解决的维修问题,要及时与所需维修科室负责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4、甲方应配合协调乙方维修维保工作人员在本院内各科室维修的任务单签工作,保证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认可。
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工作单笔,以工料费合计人民币伍仟元以内不需书面合同,超出伍仟元以上至叁拾万元以内,必须先按国家相关市场预算定额编制预算上报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再施工。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双方达成一致后才能施工,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编程项目为标准,如有增减工程量,双方另行商议。甲乙双方重新制定方案或制定工期方能施工,并且以文书写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盖章后才能生效。
6、甲乙双方制定在本院维修维保使用附助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六个月包修包换免费义务,主材料及电器产品为一年包修包换免费义务。其中玻璃制品或玻璃产品在安装使用后乙方是不实行三包义务。附言:乙方为院方施工和维修工作使用所有的材料,在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实行三包义务。
7、乙方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全院的零星预算交予甲方预算审核员审核,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8、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制定每月以本院各科室签的维修材料单及维修人工单或后勤部门下发任务单进行报价结算,按照每月月中报价,月底结算的方式为乙方结算。凡是院方领导给乙方安排的任何工作,完工后不对他方结算,乙方只针对院方结算。工程付款方式以行业标准,不分期付款的方式。
二、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医院大楼室内、外的建设性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服务工作,配合医院其它用工的服务工作,并服从医院领导安排,保证全院生活正常运行。
2、乙方应协助医院主管部门定期对全院所有的室、内外装修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3、乙方应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及《医院员工手册》来管理自己的员工,乙方维修工人在院内严禁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将以法律制裁乙方或个人,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单位及违犯者个人自行承担后果,与院方无关。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管理在本院所有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定期进行给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有安全意识,并且要求个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办理意外保险者,施工不注意安全或不在上班作业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个人承担。
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的所有非武汉户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武汉市个人居住证,上岗必须身穿工作服,挂号牌,在院工作时间不准抽烟、喝酒等,不准与院领导、医务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如有此现象发生院方领导将有权力终止本合同或将事发者清除现场辞退,永不录用。
6、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接受院方管理检查和指导。
7、 施工时应做到不擅自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院楼及办公室和其它医用楼的配套设施。凡事要与院方主管部门多沟通,施工方案在得到院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8、 大楼内办公室、病区、公共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9、 装修、装饰办公室、病区、公共部位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医院内部的正常生活,零星维修装修、装饰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到医院指定位置堆放,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堆放。
10、乙方如果对医院内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院方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医院的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医院装修负责人双方来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查,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追究法律制裁和赔偿,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 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2.维保合同 篇1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保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第四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维护内容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范围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系统;4、消防联动系统;5、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
系统检测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我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二、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
2、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4)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5)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6)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4)每季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贵单位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6)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8)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
4、防火分区
(1)每周检查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等的完好情况。
(2)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5、防排烟系统
(1)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7、其它
(1)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每半年检查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三、维护标准
(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设备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1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24小时内检查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四、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服务方式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根据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所产生的费用由贵单位承担。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维护费为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一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支付50%维保款,待维保期满后十日内付清剩余款项
第七条:其它
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公司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18.维保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张家界唱响***消防设施维护。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三角坪唱享***。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年维护费用为:15000整(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防暴实验室的浓度探头每半年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对其灵敏度进行检测
3、甲方现场负责人为:张露,乙方现场负责人为:马强,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维保合同 篇19
合 同 书
【维保专用】
甲方:
乙方:
兹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南通中南世纪城智能产品(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委托乙方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愿达成如下合约:
一、服务范围:停车场管理系统(详见附表清单)。
二、此维保合同为一年,维保总金额为: 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五仟圆整) 。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三个月付费(¥3750.00),每三个月的首月10日之前付清上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依次每季度付费一次 。
四、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的电话报修、咨询服务。
2、乙方每个月上门巡访2次,每一季度为甲方安排一次定期设备检修,检查故障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程序,在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后,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完成工作程序,还将不定时或应甲方要求上门服务(但每月不超过1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3、乙方免费提供应急召修服务,服务热线:。当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甲方专人或专用电话通知,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现场进行处理(限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8:00时间段);法定节假日即其它时间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维修人员将在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推拖,如有要事不能及时赶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款每次100元,但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罚款。
4、合同期内甲方设备(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部件)属于自然损坏的,乙方予以一天内修复,并提供维修服务,免费维修,所需要更换的配件其费用则按照配件的价格另算。若一天内不能修复,乙方则可在甲方使用其他设备中调配相同规格型号配件应急使用,直至损坏设备修复为止。
5、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管理电脑、摄像机、支架、摄像机镜头等硬件故障不做维修。
6、甲方在向乙方购买非自然损坏件时享受配件优惠价格。
7、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8、乙方在合同时间范围内,有义务对甲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 五、合同履行条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一周内派员对甲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硬件完好、齐全、系统功能正常。查出问题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若甲方在一周内未收到乙方通知,则视为系统正常。
2、甲方应及时按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按规定使用和妥善管理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和报修。一般情况下,乙方只对甲方指定报修电话紧急召修电话提供紧急处理服务。服务时,甲方应
提供乙方设备维护保养所需的条件且给予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位置,更改技术数据,不得违章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六、因甲方任何人为的错误操作、他人车撞,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合同保障,维修配件费将由甲方另行支付(享受乙方优惠价格)。
七、续签合同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达成一致,合同价格将根据情况由双方协调整。
八、因损坏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属于甲方另行付款的,处理权属甲方所有;如属免费更换的,其处理权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
九、双方约定其它事宜
十、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也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责任方应按停车场设备维保费总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如另有协议除外。
十一、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调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共三页,如有附件,效力等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年,即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附件
智能停车场系统设备清单
四个票箱(含两台出卡器,四个地感处理器),四个道闸(含地感处理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