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范本 > 代理合同 > 瓷砖代理合同(实用8篇)正文

《瓷砖代理合同(实用8篇)》

时间:

瓷砖代理合同(精选8篇)

瓷砖代理合同 篇1

购 方:中国十九冶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项目经理部

供 方:王道斌(王氏建材经营部)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_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_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最新瓷砖购销合同范本最新瓷砖购销合同范本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20__年7月5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瓷砖代理合同 篇2

供方: 签订日期:____年 月 日

需方: 签约地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如下:

①产品规格及价格:

②产品的包装及运输费用负担:

③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④货款结算方法: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补偿变更后的货款及总值百分之_ _罚金。

②中途退货,需方应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实际货值按 %进行补偿,需方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 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 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否则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如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帐号: 开户行、帐号:

年 月 日

瓷砖代理合同 篇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瓷砖代理合同 篇4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并出具加盖公章的确认函通知供方,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将按本合同数量为依据进行生产。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标准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总货款的%(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天内,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的%,以此类推;

瓷砖购销合同范本4篇瓷砖购销合同范本4篇3、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xx个月内,即不迟于年月日前付至总货款的%;

4、余总货款%作为质保金,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x个月内,即不迟于xx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一、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做之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份,购方与供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220xx年月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瓷砖代理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方): 签约地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10506.60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如下:

① 产品规格及价格:10_10碧圣广场砖

注:以上价格不含税。

②产品的包装及运输费用负担:乙方承担运费。 ③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④货款结算方法:签订合同时预付定金 ,货到付清。 3.其他:

(1)中途退货,需方应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实际货值按20%进行补偿,需方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2)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否则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瓷砖代理合同 篇6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豫闽龙发商贸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三条: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

1、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2、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色差3米目测不明显为准,尺寸误差正负2毫米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方签字确认后为准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货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就地卸车,运费和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及结算方式(房屋维修合同)

乙方每次货送到甲方工地,当场验收后付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若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代理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瓷砖事宜,签订以下条款,以待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内容

产品名称为内墙釉面砖,规格为250mm×400mm白色流星雨,单价18元/平米,共计 平米,金额元,规格为300mm×450mm米黄大理石纹,单价24元/平米,金额 元。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备注:单价固定,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及总价,付款最终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第二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 交货地点:

3. 货到工地后,卸货、搬运等皆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运输

乙方负责将货物至甲方指定工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送货之日起,货物在到达甲方工地并清点完数量后,45日内

第五条:验收

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对所订产品当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何问题,应该立即通知乙方,过后概不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交货,乙方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2. 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权终止供货。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时,可向其中一方所在的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瓷砖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委托乙方承担安装厨房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

详见合同附件。

二、安装地址:

三、合同总价:

含运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不含税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项目和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数量为准。

四、合同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于3日内向乙方支付50 %预付款;

2、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总价与3日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六、质量验收标准约定:

1、乙方须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供货;

2、乙方的设计方案合理,能满足甲方要求;

3、产品做工精良、结实,安装稳固,无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损坏耐久性方面重大缺陷;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2、协调其他工序配合乙方搞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3、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损失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供货并如期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

3、在生产、安装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性技术建议应予采纳;

4、设备安装前指导甲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八、乙方售后承诺:

1、所有设备产品均为全新合格产品并免费保修年(机电部分按国家标准保修;易损件超过质保期的甲方承担材料费,乙方免费更换),终身维护;

2、接到甲方维修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对需更换的配件,48小时内到位更换;对无法修复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实行整机更换(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免费为甲方培训技术操作人员,直至能正常使用乙方产品为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款项另加3%支付乙方;逾期一周以上,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款项另加10%支付乙方;逾期十五日以上视为违约,按合同法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乙方须按约定如期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如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裁决。

十一、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年质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