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一【实用15篇】》
工程承包合同一(精选15篇)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1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________市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________
2.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简称乙方);经理____ 先生(____ 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
出生地:________(国家)
国籍:________(国家)
总部:________(国)________市
在________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_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交报价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_______国________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 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___市对________________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 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兑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______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 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___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 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 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土木建筑工程(国际)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1.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a)“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造、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承包人的该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b)“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c)“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d)“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指派来履行本文件第2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e)“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f)“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g)“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h)“施工设备”,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 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他各物。
(i)“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j)“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他图纸。
(k)“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他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l)“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共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他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标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a)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3.转让
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4.转包
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5.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2)文件相互解释: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示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7.图纸的保管
(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有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2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他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
(2)上述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的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份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使用。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投标的充分条件
12.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
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a)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b)以及承包人在未得到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在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理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a)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
(b)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工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他各物。
钻孔和勘探挖掘
18.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拦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他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原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符合本文件第65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49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2)“例外风险”包括: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叛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原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a)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b)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他各物,按这种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
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他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a)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他损害;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c)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他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d)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他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
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23.第三方保险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22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22(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保险。
(2)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对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遭受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人应就所有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情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继续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根据本款承担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他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动情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他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承包人应在各个方面遵守可适用于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规、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他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规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并就对于违反任何此类法规、法令和法律、规章条例或细则的一切罚款和各种赔偿责任,给雇主以补偿。但是,凡经工程师证明为正当应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关于此类费用的一切款项,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
27.化石、文物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他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他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具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权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他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他使用费、租金,以及其他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他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车辆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2)特殊的负载:如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搬运一车或数车施工设备机械或预制件或工作部件经过部分公路或桥梁,而这种搬动很可能会损坏公路或桥梁,除非对公路或桥梁进行特别保护或加固,则承包人应在这种载运车辆开上公路或桥梁以前,把要载运的重量和其他细节以及他对保护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桥梁的建议,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在接到此项通知后14天内没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项保护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则承包人就可以实行此项建议或工程师对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护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否则其费用或开支应由雇主付给承包人。
(3)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如果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承包人收到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关对公路或桥梁的损坏和伤害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当立即将此报告工程师,其后,雇主应就此项索赔要求、谈判解决办法、并支付一切应付款项,并应就此和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承包人以补偿。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索赔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没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据本条第(1)和(2)款所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则经工程师证明由于承包人没有遵守或履行上述义务而所应赔偿的金额,应由承包人付给雇主。
(4)水路运输: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公路”包括水闸、码头、防波堤或与水路有联系的其他建筑物,而“车辆”则包括船只,并应具有相应效力。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有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他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和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级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劳动力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2)供水: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3)酒类或药物: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4)武器和弹药: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员交换任何武器或任何种弹药或作其他的处理,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这种交换或处理。
(5)节日和宗教习惯: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习惯。
(6)流行病: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7)妨害治安行为等: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出现任何非法的动乱或妨害治安行为,以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邻近的人员和财产免遭上述动乱或行为的妨害。
(8)分包人遵守事项: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承担责任。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他条件,应视需要和第二部分第34条第(9)、(10)等款所列。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雇工数目的资料。
材料与做工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协助的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2)样品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3)试验费用: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4)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
b)或(在上述情况下)未详细列出的试验;
c)或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独立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和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水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2)移去覆盖物和打开:承包人应按工程师不时作出的指示,将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盖物或从中打开,并应使各该部分恢复原状和修补好,使工程师满意。如果任何各该部分是在依照本条第(1)款的要求执行后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并经认为是按照本合同进行的,则将其移去覆盖物、从中打开、恢复原状和修补等各项费用均应由雇主负担,但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所有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
a)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b)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
c)并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违约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执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并付给工资,由此产生的或伴随而来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
a)本合同另有规定者;
b)或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
c)或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的命令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将无权索还任何此种额外费用。工程师应就其认为是公平合理的“索赔要求”,解决和决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这种额外款项。
(2)如果根据工程师书面命令(本款称之为“暂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一段时期或连续几段时间总计达90天,或者如查工程师在先前已发出为期不到90天的暂停命令以后,又在这一暂停期限届满时起不到90天以内,再次发出不论是关于整个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暂停命令仅影响本工程的一个部分)影响或包括本工程的一部分的暂停命令,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师一份书面通知,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内许可继续进行已暂停进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时间内给予这种许可,承包人通过再送一份书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须)选择如下:如果此项暂停仅影响本工程的一部分,则按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删除该部分对待;如果此项暂停涉及整个工程,则按雇主放弃本合同对待。
开工时间和迟延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安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有
(1)除本合同可规定应让承包人随时占有的现场各部分的范围和各该部分应向承包人提供的顺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关于本工程进行顺序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雇主将随着工程师发出开始本工程的书面命令,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本文件第14条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话)或者按照承包人应以书面通知向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始和继续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并将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议(视情况而定)以应有的速度进行本工程施工所进一步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如果由于雇主方面没有按照本条规定让承包人占有现场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迟延或费用开支,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程完成时间,并证明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对所招致开支的偿付金额,该金额应由雇主支付。
(2)道路通行权等: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1天起算,或根据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他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5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在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做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他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内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不作为对本工程竣工日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1天或不足1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他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讨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与责任。
(2)规定的违约偿金的削减: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3)对提前竣工的奖励: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47条(3)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当工程师认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满意地通过本合同规定的最后试验时,工程师应在接到承包人关于将在维护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书面保证后,对本工程出具竣工证书,本工程的维护期应从出具此项证书之日开始。但是,工程师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对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并应根据承包人的书面申请对业已竣工使工程师感到满意而且已经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当给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这种证书时,应当认为该部分已经竣工,而且该部分的维护期应从出具这种证书之日开始。但是,按上述规定对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证书,不得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这种证书明确如此说明。
维护和缺陷
49.维护期及修理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48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名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对其他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3)进行修理工作等的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改造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他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进行上述工程师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权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请其他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如果此项工作是属于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的工作,雇主应有权向承包人索回此项费用,或可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作此项工作的费用。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书面要求,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调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的原因。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不是属于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予负责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调查中所进行的工作的费用应由雇主承担。但是,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是属于上述承包人应予负责之列者,进行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照本文件第49条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对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进行修理、矫正和补救。
修改、增补与删除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用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
a)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删除任何此类工作;
c)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d)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方位和大小;
e)进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追加工作,所有这种变动决不应使本合同无效,但是所有这些变动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在确定本合同价格的金额时,应予以考虑。
(2)有关各项变动的命令应是书面的: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
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
a)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
b)或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图,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4)计日工作: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他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
对于所有按计日工作进行的工作,承包人应在此种工作持续进行期间,每天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此种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时间的准确清单一式2份,以及列明此种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与设备(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计入百分比增加的设备除外)的品名及数量的报表也一式2份。每份清单和报表如果或经认为正确无误,其中一份将由工程师的代表签字后退还承包人。每个月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一份关于所使用的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上述例外除外)的价格报表,这种清单和报表如果没有全部和准时提交,承包人就无权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规定送交这种清单或报表并非切实可行的,则工程师应有权批准对此种工作按计日工作(在对此种工作所用的时间和设备及材料感到满意时)或是按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价格付款。
(5)权利主张: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设备、临时工程的材料
53.本工程的专用设备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设备的撤离: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现场的所有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离现场。
(3)除本文件第20条和65条有规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4)设备的再输出:对于承包人为本工程的目的而输入的任何施工设备,在按上述规定撤离现场后,雇主将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输出这种施工设备获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海关放行: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他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他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他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工程师默示是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他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有 关 规 定,遵 循 平 等、自 愿、公 平、诚 实 信 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油漆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涂料品牌:立邦时时丽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
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 日内大框安装完成, 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安装完成,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
四、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1、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半成品、成品保护。
2、工程质量保修两年,竣工验收两年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非人为因素损坏的易损件,两年后维修只收材料费不收人工费。
3、乙方在接到维修电话后二十四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每平方米18元,工程总价以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计算。
2、付款方式:
(1)墙面腻子漆打磨好,交付工程价款的50%
(2)涂料上好,验收合格后交付工程价款的30%
(3)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价款的15%
(4)余5%的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应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
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面解除或实际上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按
平方米工程造价的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一个月,按逾期天数每天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按第四条约定时间完成大框安装或窗扇安装,根据甲方记录每逾期一天分别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
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建工程钢筋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孔桩以上全部钢筋的进场验收、加工、配料、翻样、安装、对焊、绑扎、板筋支撑、电焊、场内全部水平和垂直运输、落手清理、废料堆码等全部人工费;根据钢筋工程需用配备的钢筋机械,弯曲机、切断机、调直机、电焊机、竖向对焊机等全部设备;电缆线、配电箱等全部机械费和配件、修理费等;铁丝扎丝、焊条、焊剂等全部辅材费。
施工必需的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水鞋、手套、面罩等全部劳保费;工具费、超高、高层施工人工降郊费等等;上述承包内容包含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钢筋除外)费、安全保险费、福利劳保费(工装、卫生用品)和税管费等。
第三条、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和柱位臵、柱轴线、梁轴线的控制,自检并配合受检,做好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承包内容全部逐一完成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含施工工具、机械、铁丝和扎丝)包安全不包料(钢筋主材料)至钢筋制作绑扎验收合格。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跟随泥工和模板工工期_________。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
5.2竣工日期:紧随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施工,不得影响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经甲方多次协商不能解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梁、板、柱定位及钢筋规格尺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钢筋工程量套工程价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大写)拾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M)。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_________%的工程款,余下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后一周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1.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并自行办妥一切手续及保险,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违返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1.3成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班组加强自检并记录,浇筑混凝土前报甲方进行验收。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罚款 50元/人次。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在工地内酗酒、闹事、打架、偷盗、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等明火炉具及热得快电阻等,若有违反,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自己的施工机具、小型工具等,如尺、爷、锤、安全帽、铁丝、扎丝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
9.6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且该合同未终止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7乙方保证不将承包的施工任务再次分包(任务包干除外)或转包,如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罚款20__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
第十条、违约: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甲方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令乙方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4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
合同备案、鉴证
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第18条
合同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5
甲方:房XX公司乙方: 双方就乙方经营承包曙光路仓库改造工程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任该项目经营承包负责人,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所有开发业务。由乙方自筹资金,以内部承包形式承包经营工程项目的开发、销售,该项目以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和销售,公司不需出任何资金,也不参与项目运作,项目销售完毕该合同即为终止。该项目的的产权和产生利润都归乙方个人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乙方需依法开发项目,依法纳税和应交费用。乙方承担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一切权利和一切责任,负责处理施工、人事安排,验收、结算、内业资料等全部项目工作和及时拨付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投标押金、风险押金、开放规费,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等所有开放费用)。甲方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
2、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资产约400万元,由乙方向甲方按实际项目总资产的1.5%交纳项目管理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贰千元,在工程开工时支付壹万元,其他管理费在乙方开始销售房屋至一半时全部付清。甲方提供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各项手续的资质、证照和银行帐号,进行双方协调和质量监督及合同管理。
3、乙方必须按法规办好一切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公司存档,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内业资料必须一式三份按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合格,最后资料交由公司统一保管。
4、乙方必须自行处理好该项目财务帐目和税务及其他事宜,由乙方财务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协调好财务关系,不得给甲方造成麻烦,如出现麻烦由乙方自己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财务人员或其他 人员配合 ,乙方需负责其费用。如果有关部门以后针对该项目要追缴费用或其他处理方式,乙方要负责到底,所有总是有乙方去解决,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开发和施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出现的安全 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牵连甲方,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在保质期内负责维修工作 及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接业主通知后24小时派出维修人员勘测维修现场,作出维修安排。
6、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合同订立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6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工程所有施工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六、验收标准:依据现行相应工程施工规范,以甲乙双方验收为准。
七、保修日期:一年,即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提供水电源至现场50米
2、负责及时按照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拨款
3、负责保证现场满足施工要求
4、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协调工作等
乙方:
1、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由于施工过程违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搞好工程管理,施工过程中,一切执行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保证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要求。
3、爱护甲方原有设施,损失照价赔偿。
九、结算办法:
1、本工程结算均执行年 月 日颁布的山东省安装(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
2、施工企业按照三类丙级取费。
3、建设单位定价部分,执行定价进行结算。
4、合同定价部分:
十、拨款方式:
1、工程开工按照预算的 %拨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内按照预算值的 %拨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内结算完毕,按照结算值的 %拨款,余款 %一年后付清(一个月内)。
十一、双方争议:若发生争议,由淄博法律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发包单位:(甲方)代表
承包单位:(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7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负责人: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建筑工程概况
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本工程设计为框架结构二层楼房一幢建筑,建筑面积14。
4.3㎡。工程预算造价:每平方米1540元人民币,总建造价格222222元人民币。
建筑设计要求
1.本工程为框架结构车库住宅楼房建筑,建筑面积14。
4.3㎡,院内-0.0以马路标高而定。
2.砌体材料采用10机制红砖,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除图纸注明者外,均为240,墙体转角及与隔墙连接处,每10皮砖设墙体拉接筋一处。
3.外装修:院内立面均为瓷砖贴面,色泽自选。院外1:2水泥砂浆加装饰缝拉毛,并白水泥刷白。
4.内装修:卫生间,洗嗽室,橱房立面均贴15;300白瓷面砖。
其余内墙面均为水泥砂浆抹面,纤维素大白的粉乱白,刷室内白涂料二遍。所有房间地面均铺地板砖,档次及色泽自定。
5.门窗不由乙方购买和安装。
6.屋面由坡屋面和平屋面组成:坡屋面为檩条,木椽,面板,草泥铺设机制红瓦,坡挑檐为铺设棕红色硫璃瓦,平屋面水泥砂浆加防水粉加压抹光。前檐屋面排水采用c管排至地面,管径100。
结构设计说明
1.本工程采用条型基础,深度开挖至老土,原土夯实3:7灰土300厚,要求分层夯实。开挖时如遇墓穴或软土,要求另行处理。
2.基础圈梁,压顶圈梁,梁,板均为C20。钢筋保护层厚度:梁25,板15。
3.钢筋:“中”“中”分别表示为1,2级钢筋(因打字中找不到符号,以“中”字和“1,2”代替)未注明分布筋为中6-250。__中间配置弯起筋一根。
4.门窗洞口过梁均为预制过梁,选用有关标准图集。所有水电安装不由乙方负责,乙方仅负责预埋管道。
部分材料要求
水泥:均使用望城__水泥分别为:上下圈梁,坡挑檐均使用425标号水泥,其余使用325标号水泥。钢筋:均按图纸要求,图纸注明的“中”“中”分别表示为1,2级钢筋(因打字中找不到符号,以“中”字和“1,2”代替),未注明分布筋为中6-250。__中间配置弯起筋一根。
檩条:驮墙檩条小头为16公分,空墙檩条小头为20公分。上房客厅与厢房客厅的中间檩条必需放一根大檩条,像桴_一样大。
其余材料:地板砖,立面墙瓷砖,硫璃瓦,木制门,室内白瓷砖等材料甲方自选,自选后形成的价差由甲方找补。
承包施工方式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
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变更合同书后方能生效。否则甲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本工程预定工期为100天,从177;0开始计时。
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贮藏室,院内硬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附属工程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工程开工按合同总造价先期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30%,粉刷完工后预付20%,总体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10%部分一次性付清。
工程其它事项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原材料上涨或下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压价。
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
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负责人: (签字盖章)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 (签字盖章)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规模:
2.工程地点:富阳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工程范围:土建、钢结构等(不包括装潢、电力部分)
4.工程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进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工期进度:核定总工期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订列相关安全措施。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4.乙方必须严格按标准化作业,各上岗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三、工程款支付原则
1.工程总造价暂估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工程款支付:
1)土建材料进场、施工人员到位后,支付总价的_____%。
2)钢架结构结顶后,支付总价的_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_____%;根据计划工期,延误____天暂扣进度款_____%,延误_____天,暂扣_____%,以此类推。
4)总价的_____%做为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在施工中如质量经常出现问题或返工,特别是主体工程质量严格不合格,管理无程序可视为无施工能力,作为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2.工程进度:工期进度完不成,视为违约,负违约责任。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9
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工程施工地点: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2,工期: 天。 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二、乙方须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二、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在 签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装修费。
三、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施工图,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一、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客户满意。
二、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可按实际施工面积和项目进行工程结算。
第七条 保修的约定
一、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10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___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份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
(1)……
(2)……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9.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
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
(2)……
11.乙方主要义务
(1)……
(2)……
12.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11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包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一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 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12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英华小学教学楼
建设地点:英华小学校内
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和承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1,五层框架综合楼,按设计图内容,建筑面积约5600平方米: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等;
2,附属配套工程:篮球场建设、羽毛球场建设、乒兵球场建设、排球场建设、运动场跑道建设、原排水沟盖板修复、绿化工程、广场砖铺设、广场场地排水等工程;
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的工期定为283个日历天,计划工期起止时间为:20__年08月01日开工,20__年05月10日竣工。
在履行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甲、乙双方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保合格等级,力争优良。
第五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承建施工。
第六条、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合计含税金总包价为人民币950万元,大写玖佰伍拾万元,合同为工程包干造价,不作任何材料价的升降调整。税票按报建使用的市财政部门核定的工程总价款额开具。
第七条、甲方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在开工前3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6份;地质勘探资料3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及监督计划。
第八条、乙方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在开工后3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第三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7天、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甲方派__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压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是送检合格品,钢材必须采用韶钢正厂产品。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帐号:______户名:__________,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准将工程款挪作他用。
一、工程进度款按合同附表1执行:余款(除保质金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二、工程结算:
1,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5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结算尾数。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5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2,本工程预留保质金为30万元。
第十三条、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由乙方提出增减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按现行定额结算,加材差调整为套价依据,由甲方确认后,作增加工程造价,进行调整结算。
附属工程部分如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不符需增加的工程,按实际产生的增加工程量进行现场签证,作增加工程结算。
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由此面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工程交工验收
一、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当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工期不顺延。若乙方末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7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工程(包括单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绘制竣工图。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7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从逾期7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定。
第十八条、其它事宜:
一、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乙方应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条例进行组织施工,应对进场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四、本工程的保质金,如无质量问题时,在保质期过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有质量问题,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请人处理,所需费用从乙方保质金中扣除。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因质量问题或乙方无理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本工程的材料试验检测费及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付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1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价格:
四、价款结算方式: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五、工期要求:
六、质量要求: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如因乙方因素而达不到此质量标准的,则处以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处罚。
2、除了以上标准,尚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程等;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七、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
3、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5、工人进场应具有相关证件,国家规定须具备一定资质才能从事的工作,一定得符合相应条件。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属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点)签署。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1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 工程项目
乙方承包甲方开发建设的瑞成万方园小区14#、15#、16#、18#、19#水暖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水管、地暖等一切水暖工程,除消防电和喷淋),临时水暖部分由乙方免费安装和维护。
二. 工程期限和交工日期
水暖工程部分开工日期是按甲方的实际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由土建合同定。总的平方米是按照图纸的实际面积计算。
三. 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此水暖工程按国家优级质量标准验收,争取创杯工程,经甲方,工程监理和工程师,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此水暖工程方为竣工。
四. 工程量和价格
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和完成工作量计算,砖混结构为每平方米7元,框架剪力墙结构为每平方米9元。
五. 付款方式
15#、16#楼砖混部分:预埋结顶付1元/㎡,给水、排水、采暖立管横管做好付2元/㎡,经甲方、工程监理和质检站验收合格后,付2.5元/㎡,同时扣除每栋楼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的交付,用于维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两年内水暖工程无任何漏水和其他故障,甲方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高层框架部分:预埋结顶付1.5元/㎡,给水、排水、采暖立管横管、消火栓管等做好付3.5元/㎡,经甲方、工程监理和质检站验收合格后,付2元/㎡,同时扣除每栋楼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的交付,用于维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两年内水暖工程无任何漏水和其他故障,甲方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供应水暖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机器设备除外。
2. 工程在进行中和验收合格后,甲方会按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特殊情况除外(可以延长5-7天)。
七.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水暖部分安装过程中,省材省料,避免出现浪费现象和重复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乙方组织人员认真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外墙管道由甲方安排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在质量保修期内水暖工程出现的问题,乙方要及时维修和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维修不够及时,甲方有权用质保金请他人维修并扣除乙方所有质保金,并按违约责任处理。
八. 奖罚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结束后,经甲方,工程监理和质监站验收认为该工程水暖部分完成的优质,给予5%的奖励,相反则罚5%。
九.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1.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 向当地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一 篇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第一、井位
1.钻井施工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乡
2.地形图
3.井位设计图
4.地层构造图
第二、国家、部、局对钻进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号及影印件。
第三、井别:
第四、钻井口数:
第五、井深结构:
第六、质量:
1.井身质量合格率
2.固井质量合格率
第七、价格
1.调整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__万元
2.开发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钻井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钻至____年__月__日全部钻完。
在组织钻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第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术文件、技术图纸和钻井施工条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 钻前准备
第一、甲方在开钻前应办妥征地拆迁和井场道路的垫方;清除施工场地及进出道路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树木、青苗等阻碍物。解决施工用的水、电和钻机安装搬运的道路。
第二、甲方按时向乙方交付井位设计、完钻井深、层位和完井要求,负责钻井区块的断层分布图;断层数据;小层平面图;构造图和邻井图压力资料数据,并向乙方进行地质和工程技术要求交底。
第三、乙方在开钻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学习和熟悉各种设计图纸,参加地质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安排钻机运行计划,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第一、按不同的机型、井别、井深、另加风险金,确定承包费用。对承包范围以外的费用,按规定结算。
第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费用总额____元的百分之____一次拨给乙方,作为乙方备料及施工费。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第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为油田开发着想,严格按照部、局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第二、在钻井施工中,乙方必须坚持按技术要求施工,甲方派员监督。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井喷、卡钻等事故和费用增加,应由甲方负担;
1.钻井施工设计有错误或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及时发现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当天)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施工计划,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钻井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加大钻井难度时,需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增加的生产费用手续后方可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甲方未尽协助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三、在钻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自理。
第四、钻井是隐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标准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记录,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验收。
第五、甲方遇到特殊情况,要求乙提前完成区块钻井任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完井验收、结算与保修
第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日,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井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发生的管理费、_____费由甲方负担。
第二、施工完毕的井要以部、局的统一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甲方不准提高验收标准。
第三、经检验合格的井,从验收即日起为移交完毕。移交后发生井口套管头损坏、晃动或井口帽子丢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负责。
第四、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不准确或其他原因,造成钻井质量不合格,由甲方负责。
需乙方修井的甲方还要承担修井费用和乙方的窝工费,窝工费按每小时___元计算。
第五、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交给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现管内外冒油、水、气现象,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六个月,超过保修发生管内外喷冒气油、水,乙方不予负责。
第七条 奖励、惩罚
第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钻井任务,为甲方提前投产创造了条件,增加了效益,甲方应按总施工费用的____‰给乙方奖励。
第二、甲方不能随意借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应增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第三、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工伤事故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 附则
第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说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拟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第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第一、钻井施工图纸;
第二、地形图;
第三、井位设计图;
第四、地层构造图;
第五、国家、部、局对钻井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影印件____份。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