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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钢筋采购合同(推荐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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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钢筋采购合同(精选2篇)

建筑工程钢筋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建设公司(以下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教学、办公两用五层楼房一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楼。

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施工面积: m2

工程造价: 万元。

第二条 工程按设计图纸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市建委有关施工验收的规定要求。 .

第三条 工程期限为: 9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工程结算和付款办法为:自本合同生效之后五天内,甲方按工程造价的30%预付肆拾伍万元给乙方作备用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给乙方付款应迭整个工程款的99%,即达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其余l%,即壹万伍仟元,作为保修期一年的预留款。保修期满后,甲方在十天内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 工程验收:乙方工程竣工后,由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验收,签收合格即交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按期完工,每逾一天处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由甲方迟付备用款而造成误工,则处甲方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其他条款: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将施工图纸交给乙方;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三通”(路通、电通、水通);乙方负责施工所需“三大材”(钢筋、木材、水泥)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送交监证处。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 9 年月日)起生效。

发包人:

电视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地址:市 路号

承包人:

建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市街 号路 号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鉴(公)证机关: 公证所(公章)

鉴(公)证人: (签章)

地址: 市 胡同 号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大厦B座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钢筋采购合同 篇2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买方:

地址:

卖方:

电话: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物资: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以上价格含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一、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要求:止水钢板应捆扎牢固,且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形,包装必须坚牢,并应按照货物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责任由卖方承担。物资应包装完好运至施工现场。

2.运输要求:汽车运输。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免费送到 (包括卸货)。

二、货物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验及测试,以保证供给买房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和工程需要,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数量要求完整无缺。

2.卖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3.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卖方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卖方还须根据买方的损失情况作出适当赔偿。买方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

4.采购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按上述第3条原则,双方协商做出处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卖方于本合同签署后,分批送货,具体送货批次买方提前3日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提货计划表,卖方按规定时间把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安排)。买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理接货或提货的相关手续。

3.买方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货物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卖方误发、多发的物品,买方也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4.本合同所有货物运输抵买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买方指定代表: ,卖方指定代表: 。如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毁,应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四、付款方式

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卸货后,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凭证。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发票。本合同要求卖方开具普通发票,卖方提供的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注完整的合同号。

2.付款方式:,后二个

3.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五、生产厂家(品牌)限制:

1.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在天津市场销售和交易的相应资质,并按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货物在运输过程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可同意卖方在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应按每逾期一天加收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但违约金应不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