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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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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通用12篇)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1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供方向需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名称及合同价款

1、产品的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总价款:元,大写:。

二、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为2年。

四、交(提)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费用由出卖方负担,运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验收:

买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在妥善保管的同时于发现问题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经检验异议属实,则甲方可以退货,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将货送到买受人指定现场后办理完出入库手续,买受人支付出卖人总价款的50,安装验收合格后,买受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两年)满后买受方支付出卖人。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两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品名:徕卡全站仪

质保:保质期1年

数量:一台

单价___

二、甲方付乙方货款计

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预付总价的80%金额。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货物。

2.乙方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

六、违约条款

货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按保修条例执行(包换、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 需方采购产品如下:

二、 货物交付

1)供方货物按期送交到指定的地点,并派工程师到现场调试安装则属交付;

2)运输方式由甲方选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产品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产品质量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企业产品标准执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产品相关合法证件。

2)甲方负责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运转,届时乙方应立即派人员验收。如 在 天内未提出质量问题(以函件为据)则视质量合格;

3)乙方无故拒绝验收则视为合格;

4)甲方负责主机质保壹年(人为故障除外),终身维修,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 小时。甲方每年 次到医院对主机进行例行保养维护。

四、 安装培训

1)安装前,用户需根据甲方工程师的指导,准备装机前的工作及场地选择;

2)甲方负责提供专业的设备操作使用培训。

五、 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由乙方与甲方直接进行现金电汇结算,乙方不得向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支付货款,货款应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具体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定金后本合同则生效。乙方收到设备并在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付款人民币 万元整 ,余款人民币 元整 作为质保金,12个月内支付。

六、 违约责任

供方:

1)甲方交货时,如因产品与合同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供货延期,并给乙方带来实际损失,应向乙方偿付已付货款 的`违约金;

2)甲方因故确不能如期交货,应书面通知乙方逾期理由,取得乙方同意后,可不视为违约。

需方:

1)乙方非因产品型号有误、质量不合格或逾期供货之原因而退货,应向供方支付货款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款为额度,每月按 向供方偿付逾期违约金,直至款项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补充。

补充条款: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设备最终成交价告之第三方,如有违约,甲方将不提供所销设备的售后服务。

甲 方 乙 方

名 称: 名 称:

地 址: 地 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4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 成套设备 套( );乙方负责提供所供成套设备的随机配件、特殊工具及调试配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生产操作和系统维护等所需的技术资料。

1.3 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现场服务和相关培训。

1.4 上述具体信息详见技术协议。

2. 合同价格

2.1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原材料价格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改变。

2.2上述价格已包含了设备价格、备品备件价格、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支付方式

3.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

3.2设备到场安装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

3.3 合同余款10%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周内付清。

3.4 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4. 交货及清点

4.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在发货前(1)日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交货时间作出调整,但是必须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且延期不得超过(3)天。乙方应于到货后(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4.2 交货地点: 甲方所在工厂内

4.3 运输方式: 汽车 ,甲方负责卸货。对于大型设备,甲方应无偿提供卸货车辆、工具的协助。

4.4 设备的所有权自交付之后转移,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4.5产品合格证、维修使用说明、质量保证书、技术资料等文件资料由乙方在交付设备的时候一同交付,或者在交货期满前交付,技术协议对另有约定的,按技术协议的约定执行。

4.6乙方须在发货前(3)日用传真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货物装箱清单及预计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同时派有关人员到交货地点协助设备清点。

4.7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应根据装箱单所列项目对实际运到合同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如发现合同设备与装箱单不一致项目将被认定为乙方缺少、丢失或者过量供货,该双方清点过程作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4.8如不能在设备交付时开箱,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的时间,乙方应准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发现的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设备的缺少、丢失和损坏,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乙方应在(10)日之内对发现的缺少、丢失和损坏部分进行维修、替换或补充并尽快送达现场。如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单独开箱,检验记录对双方有效。

5. 包装和运输标记

5.1乙方交付的所有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设备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现场。

5.2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5.3乙方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保护措施,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振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设备包装前,乙方负责按照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义务,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装箱(如有)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标准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目的站;

(3)收货人名称; (4)设备及部件名称、机组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mm表示);

(8)生产厂家; (9)生产日期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并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5.5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6. 安装、调试和验收

6.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指导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2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精通合同设备性能的、具有足够专业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的、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对现场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具有良好的协调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的合格人员。一旦发现乙方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接到更换通知后一周之内更换合格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6.3乙方须要求派出的技术人员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其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购买保险,支付工资、福利和津贴,如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其技术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6.4本合同安装调试的具体内容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如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某一部件、零件是设备正常运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该部件、或零件没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中,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该部件或零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5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将共同参加对合同设备的验收,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甲方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乙方应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调整或修复,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调整修复情况组织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条执行。

6.5 无论设备是否经过第二次验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使设备验收合格的,均应按照本合同第8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6 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并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

7. 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2如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派人赶赴甲方处理,即使该质量问题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义务在前述期限内派人处理,但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派人处理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停产停工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赔偿。

8. 索赔

8.1 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交付本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以及使本合同设备通过甲方验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迟交货期或者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设备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合同设备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3 由于确属乙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乙方技术人员逾期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或者经安装调试后未能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则每延误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该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8.5 如合同设备经第二次验收后仍未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

9. 合同变更、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由建议方书面通知对方,如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由乙方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甲方认可后签署补充协议。

9.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将保留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9.3如果甲方行使终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9.4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 保险

10.1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总价110%的运输相关险,保险区段为乙方发货地点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场地的合同交货地点为止。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1.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向甲方提供含17%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12.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是合同生效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抗拒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1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和电报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3.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3.1乙方应保证不因所供合同设备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发生这类事件,乙方应全部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13.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参数等只用于本合同的执行,此外不得擅自使用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1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以及由于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发生,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15.2 《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技术协议》为准。

15.3本合同生效后,所有甲乙双方达成的修订、变更和补充协议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甲乙双方往来的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特快专递、挂号信、平信、传真、邮件)共同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4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单价: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

4、单品总额:________________

5、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范围和交货方式

1、供货范围: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由供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承担全部运费。在合同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伤,由供方负责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设备发运前供方需提前书面通知需方并经需方同意。

三、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条款

供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符合双方所签订的技术协议书要求的产品。

四、收标准、方式、地点

1、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

3、最终验收及交货地点:_______方所在地。

五、保证

1、供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上先进的、质量上可靠的,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并且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满足需方所规定的合同设备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3、供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操作和维修提供必要、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4、供方应保证需方有权合法的使用合同设备,若因需方依本合同合理使用合同设备,发生技术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纠纷致使需方涉诉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有供方承担。

六、付款时间和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个日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_______作为采购定金。

2、全部合同设备到货,且最终验收合格,需方通过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余款_______万元整。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供方延期交货的,应按合同总价_______分之_______承担赔偿责任。延期交货超过_______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供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索赔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若因设备设计及制造等方面缺陷导致设备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若因需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设备故障,供方应协助修复和处理,所需费用由需方负责。

4、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合同双方均可向_______仲载委员会申请_____。

八、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战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的火灾、水灾、风灾、地震、洪水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执行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天内出具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当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个日历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合同。

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按双方签订的_______及_______。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3、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重要事项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确认。

5、本合同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供需双方各持_______份,效力同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地基础上,买方同意再约定期内向卖方购买同时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以下产品:乙方的应标文件及谈判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效力。

2、交付期乙方在接到甲方交货通知后的24小时内需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3、运输和验收

3.1乙方确保本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相应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

3.2甲方对产品负责开包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当天,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伴随服务

4.1乙方应提供本产品的各类认证证明、质量保证文件、授权代理书和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合同一起交至甲方。

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本产品的现场安装或演示

(2)如果需要,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本产品的使用、维护等的培训或指导,并按要求安排培训计划。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在本年度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其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5.2市内供应商响应时间≤1小时,到场时间≤4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特别约定

6.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政策,诚实守信,严格执行供需双方确定的合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送“红包”,如遇甲方工作人员提出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要求,乙方应坚决予以拒绝。

6.2乙方不可擅自接收甲方除资产管理部以外的临床科室及个人订单,否则甲方将退货并取消其在甲方的继续供应权。

6.3所有物品价格如有价格变动,包括物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主动及时通知甲方。

反之,乙方将承担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相关损失的所有赔偿。

7、索赔条款

7.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7.2连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7.

2.1同意甲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退还甲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7.

2.2根据本产品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本产品的价格。

7.

2.3乙方应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3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产品来更换由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7.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甲方可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日迟交的合同价的百分之一(

1.0%)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5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8、争端的解决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在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约定期内有效。

9.2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就,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9.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签订当年____月____日结束。

10、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认证证书

10.2授权证明

10.3技术标准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日期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7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向卖方采购货物(简称“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货物及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合同标的卖方根据合同和订购单供应货物,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1《订购单》。

2. 合同价格和货款支付

2.1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将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2货款支付(可选择以下方式支付,选择后直接在电子版中将另一种支付方式删除)

(1)买方收货验收合格(如需安装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订购单、收货单(如需安装的,应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买方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买方应于货款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剩余 元(大写: )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无息)。

(2)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第一期货款 元(大写: );买方收货验收合格(如需安装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订购单、收货单(如需安装的,应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买方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买方应于货款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剩余 元(大写: )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无息)。

2.3买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给买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违约金等)。

2.4买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卖方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3. 交货和包装

3.1卖方应按订购单交付货物并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货物的收货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订购单。交货后,由买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的收货凭证(如需安转调试的应以收货凭证和验收合格单)作为交货完毕的依据。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等)随货物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

3.2卖方负责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货物交付前的一切毁损灭失、质量和安全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尽快对丢失的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货物,并承担因补充、修理、更换损坏的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3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以便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卖方应在货物铭牌上标注卖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验收与安装

4.1买方应当在收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是否完好,验收完毕后向卖方出具签字收货单作为最终收货凭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和买方应在货物安装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安装调试是否合格,验收完毕后买方向卖方出具签字验收合格单作为最终收货凭证。货物通过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货物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4.2买方验收后对数量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对质量和其他事项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卖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3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修理或更换的,卖方应承担由此所需的全部费用。卖方对货物缺陷的处理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退货。安装过程中卖方处理缺陷超过买方要求期限的,应按延迟交货赔偿。

5. 质量保证

5.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货物,并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卖方承诺和货物原厂制造商对本合同货物及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2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买方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本采购合同继续履行,鉴定费由买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按订购单更换货物或退还货物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鉴定费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5.3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出现缺陷影响使用的,经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5.4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如发现货物有缺陷,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

5.4.1修理

卖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并承担费用,修理应在 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修理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5.4.2更换

卖方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承担费用,更换应在 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5.4.3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拆卸运出安装现场并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货物的货款及承担买方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所有款项的返还应当在买方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1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卖方应当按照“返还款项金额×0.5‰×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4.4向第三方采购

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5.5买方选择以上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货物潜在性缺陷造成损坏的,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或者质量保证期外卖方对消除潜在性缺陷均应承担责任和费用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6.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合同货物应免费提供上门服务。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后 小时以内。联系人员姓名: 电话号码: 。

7. 违约责任

7.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卖方违反合同、订购单约定迟延交货的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5‰向买方支付迟延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7.3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订购单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订购单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4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经两次更换,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买方正常使用要求,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卖方应返还相应的合同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约定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9.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方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卖方承担。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作为双方通知或其他文件的送达地址,通知等文件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10.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根据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以下货物。

一、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技术要求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元)总额(元)备注

1.合计人民币元整(¥.00)。

2.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协议。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X元整(¥.00),含设备材料费、制造、安装、调试、包装费、装卸车费、%税率的专用增值税、运输、培训、保险、配件(如有)等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即除此费用外,甲方无需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悖于合同约定的工作、供货范围或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工作、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合同标的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附带设备全部资料;年月日前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2、验货地点及验货人:

3、到货方式:乙方负责办理至甲方指定点的运输事宜,并承担其运输、装车、保险等相关费用。因运输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且交货期不能顺延。

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按下述要求提供。如乙方不能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均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有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合格证或厂家出示的检验报告(须有生产厂家盖章,乙方盖章,可接受复印件,随货提供)。

2、乙方提供的送货单(送货单须与标的清单一致,乙方盖章,随货提供,红章原件,发货前优先将送货单扫描件发送至甲方采购经办人的业务邮箱:)。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提供方式另议)。

五、风险承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经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通过验收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承担,因到货验收或调试验收存在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和发货通知

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和堆放的要求,保证正常运输过程中包装物不破损、设备和零件不损失。

2、产品包装前,乙方应按部件进行检查清点,不能漏发,确保零部件齐全。对大型部件、箱件均应标明标记,松散的附件,应贴上标签,标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附件的名称、位置和它们在安装图上的附件号,备件和工具打上“备件”或“工具”标记。每一包装箱内应有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

3、乙方应根据产品零部件特点进行防锈包装,以保证设备在运输途中和存放过程中不发生腐蚀现象。

4、合同设备的包装费用已含在供货总价内,不再另外计价,包装物不回收。

5、因乙方包装不当或保护措施不足造成合同货物的毁损、灭失及运输、装卸中造成产品外观质量等,乙方应负责修理、替换或赔偿,并负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货款结算及发票开具

1、支付方式:转账与银行承兑汇票。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即人民币元整(¥.00)。

3、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外观质量及数量查验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即人民币元整(¥.00)。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证支付合同总额的X%即人民币元整(¥.00)。

5、合同总金额的X%即人民币元整(¥.00)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合同设备无质量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乙方已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应于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一次全额无息付清质保金。

6、乙方应于每期款项支付期届满前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如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出具税票,则甲方有权相应延长款项的支付时间。

7、甲方开票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地址及电话:

八、验收标准、方法

1、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参数配置、产品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到货验收: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组织对货物进行查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好;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等。

3、安装调试验收: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派员安装与调试,安装与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有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对设备进行性能验收。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经安装调试后设备无法达到技术参数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或退货,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交付)期限不予顺延,维修、更换不是退货的必经程序,甲方具有自主选择权,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约定承担。

5、本合同设备经安装调试,各项指标达到技术参数配置的标准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方为验收合格。

九、质量保证和保修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的材料制造且制造时间不超过XX日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性能可靠的产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调试后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在到货清点、安装、试运行和质保期任一时间内,可能因乙方设计、选用材料、制造工艺和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免费修理或更换要求。

3、质保期为整机质保自合同标的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XX个月,具体质保要求按附件《____X》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全新、原装备件维修及技术咨询。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如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与技术条款所描述的不一致,或发现所用的材料是可能有缺陷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逾期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如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索赔,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责任。

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乙方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并对甲方工作人员或业主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乙方派遣的人员必须按时、按量、按质的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接受甲方考核,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因不服从甲方安排导致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处罚及拘留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售后条款执行,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4、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描述有指导性错误或其它非甲方原因,使得设备在安装、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损失,乙方应尽快免费修复或更换与技术合同相符的同等质量设备,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由乙方承担,同时质保期应相应顺延。

5、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X日内排除故障,并承担与维修有关的全部费用,如该故障系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于维修工作完成后七日内将上述维修费用一次支付乙方。如乙方拒绝派员或逾期排除故障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或自行排除故障,无论故障成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等候乙方派员(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甲方可在第一时间自行采取有效措施或请第三方排除故障,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质保期满后,乙方将继续提供服务,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7、质保期结束后,如设备需更换零配件或软件需要升级的,乙方给予甲方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

十一、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或接受乙方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指控,一旦出现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处理纠纷差旅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合同标的物的,甲方应按合同总价20%的标准向乙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不交付的,都视为乙方不能交付标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20%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因退换货逾期交货的,或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甲方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逾期超过X天的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另须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行为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5、双方特别约定:本条款所提及的违约金是惩罚性违约金,除协商一致外,任何情况下,各方均不得提出降低违约金的请求。

十三 、不可抗力

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合同标的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标的质量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或意见)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标的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责任。

2、因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标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五、其他

1、与本合同有关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提供的质量保修书、经双方认可的图纸、技术要求及乙方出示的乙方工厂当批检验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当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部分内容规定不一致时,均以较高标准约束为准。

5、一方将文件按合同注明的电子邮箱发送后,非其原因造成电子邮箱无法接收文件的,视为文件已送达对方。

甲 方

乙 方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9

甲方(招标人):泉州--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人): 威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方委托 有限公司对 特种车辆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组成、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本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4)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本采购项目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除此价款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具体合同标的、数量、价格、供货清单等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乙方免费公路运输至甲方用户指定地点

2.2交货地点: 指定地点

3、交货期

3.1交货期:--年--月--日前

4、履约保证金与付款方式

4.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2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应由中标人开户银行开具,或由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银行或机构提供;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能按期提供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不与其签订合同。

4.2 付款方式

4.2.1在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金额的20%;

4.2.2货物运抵现场经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4.2.3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4.2.4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10天内无息支付。

4.3所有货款均由甲方支付。付款时乙方应提交以下单据送交 有限公司。

4.3.1发票原件;

4.3.2《付款申请表》由中标人填写,盖章后,附如下附件:《采购合同》原件、《采购物资验收单》原件及《采购申报表》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须由中标人加盖财务章与公章,并经财务人员签字、注明“与原件相符”);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检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1、安装检测:

2、技术服务:

3、人员培训:

4、技术资料:

( 安装检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法:

3、质量异议的提出: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使用中发生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维修点检修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发生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6小时内无法解决,则乙方应负责派技术人员在12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有责任在用户所在地设立售后维修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中明确说明质量保证期过后维护及保养服务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除乙方逾期交货外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违约行为。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2)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预算(已包含劳保费用及各项措施费用、规费等),乙方应负责给企业自身相关人员办理工程险、劳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乙方不按本条款约定投保的保险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该条款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硬性条款。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货物验收合格,免费质量保修期满并结清全部合同价款时终止;

14.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壹份。

14.5 本合同附件为: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3、备品备件清单,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注: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之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违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根据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以下产品,要求符合同期同批次产品。

一、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名称型号技术要求品牌数量总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设备材料费、制造、指导安装、调试、包装费、装车费、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培训、保险、售后等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即除此费用外,甲方无需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所有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悖于合同约定的工作、供货范围或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工作、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完工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交货时附带设备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资料)。

2、交货地点及收货人:详见本合同附件《__X采购确认函》。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办理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事宜,并承担其运输、装车、保险等相关费用。因运输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且交货期不能顺延。

4、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安排的送货人员应离开卸货地点,否则在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按下述要求提供。如乙方不能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均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有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合格证或厂家出示的检验报告(须有生产厂家盖章,乙方盖章,可接受复印件,随货提供)。

2、乙方提供的送货单(送货单须与标的清单一致,乙方盖章,随货提供,红章原件,发货前优先将送货单扫描件发送至甲方采购经办人的业务邮箱: 内)。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提供方式另议)。

五、风险承担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经甲方性能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通过性能验收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承担,因到货验收或性能调试验收存在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和发货通知

1、包装要求为按行规包装,木质包装要做熏蒸处理。

2、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和堆放的要求,保证正常运输过程中包装物不破损、设备和零件不损失。

3、产品包装前,乙方应按部件进行检查清点,不能漏发,确保零部件齐全。对大型部件、箱件均应标明标记,松散的附件,应贴上标签,标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附件的名称、位置和它们在安装图上的附件号,备件和工具打上“备件”或“工具”标记。

4、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及其它必要相关资料。

5、如果设备单件重量在2吨及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或实物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 和“吊装点”,以便买方施工现场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明“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以便设备到达现场后妥善保管。

6、乙方应根据产品零部件特点进行防锈包装,以保证设备在运输途中和存放过程中不发生腐蚀现象。

7、合同设备的包装费用已含在供货总金额内,不再另外计价,包装物不回收。

8、因乙方包装不当或保护措施不足造成合同货物的毁损、灭失及运输、装卸中造成产品外观质量等,乙方应负责修理、替换或赔偿,并负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货款结算及发票开具

1、支付方式:转账。

2、乙方在具备发货条件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给乙方。(备注:乙方开票前,请向甲方索取甲方最新的开票资料,并按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发票。否则因乙方开具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要求而被拒收的责任及增加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标准、方法

1、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参数配置、产品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到货验收: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组织对货物进行查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好;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等。

3、性能调试验收: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派遣售后服务人员指导安装与调试,安装与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按照技术参数配置及有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对设备进行性能验收。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经安装调试后设备无法达到技术参数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或退货 ,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维修、更换不是退货的必经程序,甲方具有自主选择权,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约定承担。

5、本合同设备经安装调试,各项指标达到技术参数配置的标准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方为验收合格。

九、质量保证和保修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的材料制造,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合格、性能可靠的产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调试后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在到货清点、安装、试运行和质保期任一时间内,乙方供应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缺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免费修理或更换要求或补齐。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或补齐货物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也有权要求乙方退款。

3、质保期为自合同标的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 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全新、原装备件维修及技术咨询。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如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与技术条款所描述的不一致,或发现所用的材料是可能有缺陷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逾期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乙方未做回应,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如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索赔,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责任。

十、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乙方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并对甲方工作人员或业主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乙方派遣的人员必须按时、按量、按质的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考核;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乙方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人员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因不服从甲方安排导致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处罚及拘留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其派遣的人员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其派遣的人员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3、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售后条款执行。

4、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描述有指导性错误或其它非甲方原因,使得设备在安装、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损失,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免费修复或更换与技术合同相符的同等质量设备;乙方如逾期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质保期应相应顺延。

5、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业主)通知后2日内排除故障,并承担与维修有关的全部费用,如该故障系因甲方或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将上述维修费用支付乙方。如乙方拒绝派员或逾期排除故障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或自行排除故障,无论故障成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等候乙方派员(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确认)或乙方不回应且不派员的,甲方可在第一时间自行采取有效措施或请第三方排除故障,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质保期满后,乙方将继续提供服务,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7、质保期结束后,如设备需更换零配件,乙方给予甲方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

十一、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或接受乙方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指控,一旦出现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处理纠纷差旅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十二、违约责任

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合同标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不交付的,都视为乙方不能交付标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并应在3日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

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因退换货逾期交货的,乙方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甲方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逾期超过7天的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另须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若发现合同标的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如甲方因此要求退货的,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乙方应按第2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合同标的质量(包括产品外观色差)达不到合同要求,货物被业主扣押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赔偿甲方被业主方处罚所造成的损失、不得向业主或甲方提出返还被扣押的合同标的物要求、按甲方要求重新供货),甲方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除按甲方要求重新供货外)的同时,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不能交付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行为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7、因乙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应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均由乙方法定代表人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限为两年。

8、若乙方供应的设备及系统逾期7日未能调试验收合格,则甲方可按本条第2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双方特别约定:本条款所提及的违约金是惩罚性违约金,除协商一致外,任何情况下,各方均不得提出降低违约金的请求。

十三 、不可抗力

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合同标的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标的质量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或意见)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标的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责任。

2、因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标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五、其他

1、与本合同有关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有:乙方提供的质量保修书、经双方认可的图纸、技术要求及乙方出示的乙方工厂当批检验报告、《__X采购确认函》;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当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部分内容规定不一致时,均以较高标准约束为准。

5、一方将文件按合同注明的电子邮箱发送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方应于该文件发出后五日内复函,否则视为对方对该文件内容予以认可(非一方原因造成电子邮箱无法接收文件的,视为文件已送达对方)。

甲方:

乙方: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11

甲方: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划表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 价

1精密空调 1套

配套安全防护报警软件模块

2室内机承重支架50*50角钢制作1副

3室外机承重支架及基础外机承重支架及制作水泥墩,两个室外机1项

4精密空调排水管PPR 50mm(含保温)50米

5超标铜管22/16mm,含单米铜管、保温棉、外机信号线、外机电源线、管路支撑架及安装手工费80米

6安装调试

1.为本项目提供安装、调试等系统实施与集成服务;包含软硬件安装调试。

2.包含涉及的所有系统的实施与集成服务。

3.所有系统的实施与集成服务需按国家标准执行,并符合专业标准规范;

4.所有系统的实施与集成服务需有文档管理体系,并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

5.包含本项目所有安装调试及配件。1项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竞标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资金性质; 一般预算拨款 。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应在本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在收到合同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正规发票给甲方。

第九条质量保证金

按照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竞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竞标(或应答)文件;

3、竞标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南宁市设备采购合同 篇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关于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厨房设备购销合同

一、厨房设备名称(详见销货清单)

二、厨房设备总价:¥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厨房设备质量要求:

1、厨房设备产品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详见销货清单)

2、乙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包括零部件)并负责安装。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半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四、交货数量: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3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1、本合同中厨房设施开始安装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来现场安装,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厨房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厨房设备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型号、数量验收。

4、乙方对设备保修一年半(使用不当或损坏除外),保修期以验收期起,并长期提供有关设备的配件和维修服务,以及设备保养技术咨询服务。

七、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现金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总货款的30%;部分厨房设备送到甲方场地后即付总货款的30%款;厨房设备安装调试以后即付总货款的30%;验收合格两个星期后即付总货款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厨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不符合销货清单内容,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除非场地限制要跟甲方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厨具设备采购合同范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厨房设备,乙方供货安装等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品牌: 公司生产的 品牌系列厨房设备产品,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本合同书附件1所列为准。

2、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第二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

1、按国家相关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无相关标准或规定的,采用足以保护货物不受损的包装方式。

2、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安装前设备在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第三条 货物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二次运输、安装、设备的调试,直至整体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到。

3、交货地点:

第四条 货物的交货时间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日内将厨房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所列的全部设备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将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设备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设备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整体质量保证的责任。

2、甲方发现设备外观有质量问题(如设备缺陷、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拒绝接收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

3、双方在设备的调试及整体质量验收时,对质量有异议时,交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格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以其检验报告为准,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接到检验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验收时乙方须随设备提交的附件包括: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安装说明书、设备使用手册、设备出厂测试报告、设备质量证明书等。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甲方对货物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格

1、设备的价格: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包干总金额为:125000元。

2、包干总价包含设备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七条 货物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甲方在支付乙方每笔款项时,乙方需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同等金额的合格发票给甲方。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

3、余款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二 年,均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维保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附件)。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产品终身维修。

2、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对延迟维修及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第十条 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由甲方接收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2、 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前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后果。

2、货物送达交货地后,甲方指定堆放、安装地点。

3、将厨房水源、电源、气源连接到所需位臵。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保证所供设备为符合本合同约定品牌、规格、产地等条件的全新产品,并保证所有设备来源合法,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 在设备交货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负责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现场培训,确保产品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3、 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将全部货物送抵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 天内安装完毕。乙方未在规定时间送货或安装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误供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负责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进行管线施工安装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电话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