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检查自查报告(实用八篇)》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精选8篇)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1
一、检查内容: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于20xx年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xx年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2
xx县财政局:
根据《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晋财通[20xx]7号),x中学对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结余11.638819万元。
1、20xx年6月清理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余1.886979万元,并全额上缴国库。
2、20xx年4月清理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余9.75184万元,并全额上缴国库。
二、盘活使用3.22万元。
保安服务费1.72万元,临时人员1.5万元。
始终严格按照各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政策,开展资金清理工作,对存量资金做到应缴尽缴,确保教育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同时,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教育事业支出,解决了教育困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晋宁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20xx年4月30日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xx〕38号文件要求,xx乡财政所从本乡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职责,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
xx乡财政所共有在岗在职人员5名,岗位设置情况为:所长一名,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会计一名,担任单位会计兼预算会计;出纳一名,涉农会计一名,档案管理一名。岗位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如会计岗和出纳岗的设置;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岗位;足额设置配备了岗位工作人员,目前我所岗位齐备,人员在职在岗;建立岗位责任制,通过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不存在夫妻、直系亲属关系;已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如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离岗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如会计岗位的交接、出纳岗位的交接。
以上都从各个方面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转。
二、账户管理方面
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政专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xx乡财政所按上级要求,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严格按照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已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局国库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已将财政专户资金首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三、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支付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实行乡级初审县级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严格按规定启用或更换,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现金支票、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等严格按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之间的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已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目前xx乡财政所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xx乡财政所自xx年使用乡财县管系统以来,一直采用乡财县管账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每月月终及时审核原始凭证,并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全年会计档案,保险柜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送档案室进行妥善保管;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如会计与出纳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对账、出纳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的对账、会计或出纳与财政专户银行之间的对账等。
五、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
xx乡财政所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财政资金的支付一直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我单位已恢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目前xx乡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一直实行本单位独立记账,不存在核算中心代理记账。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在岗位及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方面制度规范、程序合理。
xx乡财政所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4
今年x市财政局对x县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二)整改情况
1.向财政局作好汇报,并争取增大人员配备,充实岗位人员。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财政局和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尽快以取消归并多设立的专户。
3.向财政局作好汇报要求财政局将财政专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向局领导作出汇报,请尽快安排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财政局作出汇报,由财政局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及时向局领导作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争妥善处理。
三、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区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2.处理情况
1.财政局已制定财会人员两年培训和考试计划,争取在两年内完成和充实一批财会队伍,从而严格岗位人员管理,加大人员配备力度。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在6月前予以取消归并。
3.财政局已将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责成有关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不良借款按照程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争妥善处理。
(二)市财政局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县国库股4人,总会计6岗1人;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经抽查,县财政局2人不具备会计证,乡镇财政所财务人员7人不具备会计证。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开设、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根据县财政提供的资料反映,截止20xx年末国库股管理的专户27个(上报18个,不含定期),其中:核定12个,未上报应撤未撤15个,20xx年1月初撤销1个,截止检查日未上报应撤未撤14个,涉及余额297,595,394.47元;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采购、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社保专户按规定20xx年应采购招标3个,实际只采购招标2个,截止检查日社保专户还有6个;对原开设的财政专户,未按照新的选择办法选择开户银行以及签订新的账户管理协议,无法按照现有管理模式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和定期进行业务评估,以便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有系统直接对1、2级预警冻结计划,无专人监控;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支付中心印鉴和票据由1人保管使用;20xx年除县工商局外,所有工资发放均未通过大平台,由国库股开设5个银行账户实拨资金支付,20xx年累计发放209,929,543.50元。
(4)会计核算管理方面:支付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且没按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对应的银行存款明细账;支付中心不能提供代理记账的凭证、账簿及报表;根据支付中心提供的资料反映,该中心管理的资金之间长期相互拆借、挪用,且未按检查组的要求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组已口头责成县监督局彻查);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支付中心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截止检查日存在未达账且原因不明。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未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部分单位、专户及企业仍实行实拨;未完全恢复预算单位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且无代理记账的相关文件资料,代理记账员未与支付岗位分离;支付中心提供的20xx年末银行存款明细余额反映部分余额为负数,未提供会计账进行核对。
(6)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方面: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由于时间关系未查看原始凭证)。
2.处理情况
责令x县财政局按照财库【20xx】1号、财库【20xx】175号、财库【20xx】46号、财库【20xx】167号、财库【20xx】32号、财库【20xx】17号、x财库【20xx】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市局核查组核查报告提出的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纠正,同时做好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各种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排查内控风险,定期轮岗换岗,足额配备人员,规范岗位设置。
四、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岗位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县财政局对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作出了岗位和人员调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2.认真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因20xx年3月的第二次社保专户采购流标,采购未能成功。致使部分未按规定开设的专户没有及时清理归并,目前,县财政局第三次采购计划已启动,将从银行招标和账户撤销两方面入手,对应当撤销、归并的专户予以撤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财政支付管理。切实实行印鉴、票据分离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对账工作,把定期对账行成一种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4.经核实,支付中心各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较齐全;国库股和支付中心已配置保险柜。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扎实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对外借款,未能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特别是历史往来,因部分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收回,现正在由审计牵头处理之中。
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了内控制度,杜绝了财政资金安全各项风险的发生,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转。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5
根据金堂县财政局金堂财政发[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镇财政所、家电下乡资金审核经办人员等对网点。截止目前,家电下乡政策已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全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993台/件,销售金额1550735元;共有398户享受了政府补贴,商家垫付201474.86元,政府累计兑付财政补贴201495.76元。有力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自查结果
1、本次重点检查经销商提交的农民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情况等,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材料缺少发票复印件及有部分材料里面有使用重复的发票等情况,通过和商家联系,我们对缺少的材料和错误的材料进行改正和完善。
2、检查资金兑付情况,部分商家因计算错误,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商家垫付和本应补贴的资金有少量的不合,财政所补贴按照审核结果补发商家,同时通知其对错发给农户的补贴资金进行重新补发,同时发现补贴资金经办人员因计算错误,共少申报资金26.89元。
3、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户是否真实享受到了家电下乡补贴的优惠。通过经销商提供的资料,电话联系购买家电的.农户了解真实情况,发现有部分农户的电话号码已停机,或是错误的电话号码,还因有些商家未留下农户的联系方式,导致电话查询率不能达到100%。通过与村组干部联系,进行实地查访,证实都享受到了家电下乡补贴。同时,因有些农户不是本镇人员,给查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总体来说,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都享受到了家电下乡补贴的优惠。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6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的通知》(北环字〔20xx〕2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社区)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2.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二)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三)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xx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二)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社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三)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四)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六)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七)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威尔逊”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二)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篇8
根据《x市民政局20xx年开展部分重点民政资金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针对涉及的民政资金项目资金进行逐一清理,现将自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我乡严格对城乡低保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管理,全过程公平公开,民主议定,按规公示。按照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要求,每月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为确保低保户及时领到低保金,按时按要求对救助平台进行更新操作。20xx年我乡城乡低保金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形式统一发放,银行帐号、户主姓名及低保对象一致。不存在贪污、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
二、城乡医疗救助补贴发放情况
为更好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实行临时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救助对像提出申请后,我科室及时审核,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后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对于申请人与银行开户人不一至的情况,严格把关,要求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不能提供银行帐号的.原因,及时排除冒领、私分情况。20xx年及时审核医疗救助资金77人次9.179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8人次16.99万元、散居五保医疗救助资金3人次1.9315万元,全部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完毕。
三、 20xx年民政资金乡镇代发情况
全乡重点优抚对象1-12月补贴62.4862万元、义务兵家庭补助资金22.73645万元、60岁退役士兵1-12月补贴8.558万元、20xx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0.5万元;精减人员1-12月补贴1.44万元、高龄老人1-12月补助37.14万元,以银行代发的方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民政协理员全年补贴3.06万元分两次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灾害信息员补贴1-6月4.176万元于20xx年7月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7-12月4.176万元现正在进行划拨手续,于近期发放。
四.20xx年民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保老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上半年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共计189148元,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由市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标,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未拨款;
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补贴0.8万元,经比选由市阳光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xx年我乡日间照料中心修建点位两个,分别位于茶房、石碑社区,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划款。
我乡棋盘社区20xx年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补贴2.5万元,经比选由市春晖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xx年我乡棋盘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补贴8.32万元,通过登报发布比选公告,由成都市铂翼广告公司中标,按照建设方案实施,我乡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划款,无结余。
五、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我乡继续使用民政资金专用帐户进行划拨、支付,确保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同时,乡财政所对民政帐户进行统一管理,发放资金需经财政所、分管领导、财务管理领导、乡长签字审核后,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做到层层审核管理、层层监督实施的发放程序,有效杜绝了错发、冒领、私分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