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轨道管理制度(精选3篇)
轨道管理制度 篇1
一、斜巷提升绞车及轨道安装完成后,必须由安监科和机运科联合组织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隐患应立即停止运行,待隐患处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二、斜巷运输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三、斜巷上车场、底车场必须在显眼位置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标志牌板。
四、绞车提升前,上下车场把钩工对于自己目测范围内的.区间进行检查,发现有人员时要负责使其撤离到提升区外方可发信号。
五、斜巷轨道入口处应设置行车红灯和“正在行车,严禁行人”的标志牌。
六、斜巷绞车操作必须与语音报警装置相闭锁,红灯不亮不能开车、报警装置不报警不能开车。
七、斜巷轨道把钩工,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保证在红灯亮开始提升直至红灯灭停止提升的全过程中在自己负责的区域没有人员进入。
八、不行车期间行人进入轨道斜巷必须征得把钩工的同意,并不得在巷道中停留,更不准走在道心。
九、斜巷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有效、安全可靠的阻车器。
十、把钩工对区域内使用的安全设施负全责,接班后,对所负责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档记录。
轨道管理制度 篇2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严禁用绳子代替,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禁止酒后上岗。
2、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或《登高作业审批单》,如需在轨道上进行气割或焊接作业还要办理《动火证》,手续在没有办理之前,禁止开展任何工作。
3、检查或维修天车轨道前,必须和检修区域天车司机联系好,并在《审批单》上签字确认,否则检修人员不准到轨道上作业。
4、检修前现场负责人首先要召集所有参入检修任务的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学习《钳工安全技术规程》、《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安全要求并事先制定好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事先考虑清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5、要事先切断检修区域划线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派专人人监护电源。若无法做到划线停电检修时,要在轨道8米以外的'位置悬挂红色彩旗作为“禁止通行”标志,地面也要按放设备检修标志,并派人专门监护、指挥天车及地面车辆或行人安全通行。
6、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上下天车轨道,若确实需要通过临时梯子上下时必须确保梯子安全牢固后方可进行。
7、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8、检查修理天车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9、维修完毕,把现场清理干净,通知电工恢复划线供电并通知天车工可以进行天车作业。
10、其它按《钳工安全技术规程》、《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安全规定进行。
11、各单位和人员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12、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轨道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我矿井下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轨道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我矿加快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运输事故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实现我矿轨道运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一、机电副矿长主管全矿的轨道运输管理工作机电副总助理分管全矿轨道运输的技术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全矿轨道运输业务管理对机电运输组及其他区组等轨道运输负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责任。
三、轨道运输业务管理范围包括轨道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信号系统、安全标志和人员等。
四、机电运输组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主要运输巷道和集中运输斜巷轨道应由机电运输组负责管理。
五、运输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机电运输组管辖的轨道运输区域由机电运输组负责其它区组由管理区组负责。
六、生产技术部每两周组织一次轨道运输安全大检查平时由包组人员负责检查轨道运输质量和隐患落实整改情况每月总结一次。
七、轨道铺设质量是质量验收中的一项重要验收内容在验收总结中必须明确指出轨道质量及运输安全状况。
八、生产技术部自查和上级安全检查轨道运输存在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记录要齐全完整存档保管。
九、对轨道、钢丝绳、小绞车及连接装置、各类保险装置、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试验工作应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做好记录。
十、矿下发的《黑玉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黑玉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是各类检查的标准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