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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推荐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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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精选31篇)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

近日,海滨街道庆祥社区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讲座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人员、辖区未成年人及家长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围绕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条款解读展开,社区援助律师不仅用专业知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还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让大家知道未成年人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加活动的家长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内容丰富有趣,不仅增强了孩子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更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共同合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

今年9月14至20日是我省第xx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9月16日,珠山区新村街道中路社区及计生协在辖区红苹果幼儿园开展“法典护成长,助力少年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述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起学习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护。让孩子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危险的,是不可为的,遇到了事情应该怎样做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短短半个多小时的讲座,小朋友们纷纷举手提问或回答问题,秩序井然、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活动结束后,老师更是把此次的学习的内容布置成家庭作业,提醒家长要引起重视,带着孩子一起认真学习相关内容,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做好儿童危险行为的提示工作,防患于未然。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3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__-20__)》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__]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4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普及,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近日,琉璃庙镇司法所、派出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到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本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活动中,镇派出所副所长为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志愿者们也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学生们更深入地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后,志愿者还对学生的提问给予耐心、详细地解答。同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和宣传品,鼓励他们爱祖国、爱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此次法律讲座,有效地强化了本镇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5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7月7日,红光街道合兴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普法活动。

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强调,暑假来临之际,要正确引导辖区居民提高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为辖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6

6月1日下午,由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5家单位联合举办的“青春护蕾,法治同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我院举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此次活动也是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的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

发布会上,温岭市委领导通过活动向全市少年儿童发出公开信,送出期望和寄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仁华通报了未检工作情况,各单位领导共同宣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宣传周活动将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出“云视频”“云竞赛”“云直播”“云发布”等多种活动,不仅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竞赛、法治课堂等线上活动,还将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漫画形象,努力在全社会增强未成人自我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氛围。

去年,由我院、团市委联合设立的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并顺利通过中期验收。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7

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工作中以救助、保护、宣传、教育、服务手段,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权益维护、社会救助、安全自护教育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20__年一整年,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未成年人23人次,站内托养1人、福利院托养2人、我站护送2人、家人认领6人、购票自反3人、自行离站7人。20__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站内照料温暖贴心,站外托养随时关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0月整体搬迁至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后,受助儿童的生活设备设施都整体有了很大的改善,为未成年人的一日三餐提供营养丰富的菜肴,保证其在成长时期所需要的营养。同时,为没有监护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托养,目前在福利院托养人数为2人,救助站临时托养人数1人。托养期间制定托养巡查表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并为站内托养儿童配备2名护工人员24小时陪护,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更换受助人员床单,进行消毒,营造更加温馨舒适、安全有爱的救助环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今年,市救助站按照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后的新增职能业务,扎实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管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委托代养、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医疗救治、寻亲送返和安置及回访等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救助因疫情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三是“六一”儿童节,为在站及离站已回归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送去儿童节礼物,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走进社区、嘎查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发放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资料,增强儿童自护和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3、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跟踪回访不松懈。根据每个受助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针对有家人认领的未成年人,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认领。无家人认领的由站内工作人员安全护送或由福利院、站内托养。有能力自反回家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带买车票助其自反回家。对于曾救助过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20__年春节前期救助站领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领导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回访探望受助未成年人小森和弟弟小林,为其送去新年礼物、学习用具。

4、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好“6.1儿童节”、“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行动,坚决防止饿死冻伤、无故死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心关切,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爱未成年人。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互动提问让更多人了解保护成年人相关知识,甄选“需要特扶”家庭与爱心家庭以及儿童督导员代表签订了"1+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协议书,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二、专业服务优质开展

1、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全国14个儿童热线试点之一并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拓展服务内容和工作渠道,积极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开通热线以来共救助保护了4名困境儿童。一是根据民政部要求,加强协调沟通,起草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研究“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受理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投入资金采购“12349”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线上主要是服务热线受理和运营,同时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线下主要是对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儿童成长指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怀照护等各类关爱保护、热线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等。三是委托12349平台积极筹备建立由运行团队、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社会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共同组成的服务体系,确保儿童救助保护力量全覆盖。四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热线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市民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及时拨打热线,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

2、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定期分析评估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为全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收集维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指导。深入开展“12349”热线运行试点工作,学习其他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热线运行机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落实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制定热线宣传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群众知晓热线,提高热线的功能性,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

3、接到救助热线及时救助保护“无家可归”未成年人。9月13日,未保中心接到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以来转来的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乐乐,因从马戏团偷跑出来流浪在街头,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后,乐乐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通过他的口音以及模糊的记忆联系到乐乐的父亲,包头市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后的第一个受助未成年人最终使其父子团聚。

20__年10月23日,自中心搬迁至新址后接到了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转接来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小雅(化名),因母亲吸毒被拘留致使其无人照料,在为其做完核酸检测和心理疏导后,安排小雅在中心生活,暂由中心临时照料,并安排其入园接受教育。

经商讨后,中心已具备接回福利院代养2名未成年人,慧慧(化名)、小昕(化名)的条件,拟定1月1日接回。

4、改善新环境、增添新设备。搬入新站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环境的有了很大改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整洁。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设置心理接待室、沙盘游戏室、身心反馈放松室、身心减压室、情绪宣泄室、活动室等功能室,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中心护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照料标准化,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新设备。不仅要在未成年人的生活上给予救助,对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也同样要重视。根据每个孩子心理发展需求的不同,合理利用新设备,通过机器的引导宣泄、安抚情绪,了解自己的心理发展、心理状态,科学的学习缓解情绪的方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茁壮成长。

3、完善受助未成年人档案归纳。根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善整理其档案信息。针对托养未成年人,除基础档案信息外,另增加其成长档案,记录孩子在托养期间成长的点点滴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8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近日,肥东县东城实验小学积极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活动。

东城实验小学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作用,各班班主任积极响应,利用班队会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并观看《未保法普法动漫》视频,普法知识用卡通动画的方式呈现,有趣易学,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学法的兴趣。该校共有2307位学生参与了观看学习,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进一步认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了法制观念。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力度

东城实验小学在宣传周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提高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让学生们增长了法治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9月18日,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春昱带队前往西湖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开展座谈。法制副校长陈宇及部分干警参加活动,该校校长黎清娥及分管法治工作的副校长胡涛参加座谈。

活动中,法院干警首先协助学校开展了一场学生安全演习活动,引导孩子们安全有序撤离教室。随后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首先就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黎校长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开展多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孩子们自觉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不断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侵害能力。

彭春昱指出,今后法院将一如既往在职能范围内支持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并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旁听、模拟法庭、12.4宪法日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宣教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构建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0

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庆市涪陵区逐步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在“六一”期间,深入各个学校广泛开展“护苗”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的青少年成长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

一是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5月31日,涪陵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今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在会上强调,各单位、乡镇街道要持续推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要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二是成功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喜迎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积极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展系列未成年人教育宣传和关爱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深入开展20xx年“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全区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积极开展20xx年“绿书签”进校园活动。通过校园LED播放“扫黄打非”公益宣传视频,举办手抄报、书法、绘画大赛,开展“绿书签、伴成长”专题阅读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尊重知识、绿色阅读,自觉抵制和远离有害出版物,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文化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1

一、成立组织领导

20xx年xx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xx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更名为“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我县成为xx市首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县(市、区)。我局作为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于20xx。与20xx。xx月分别召开会议,会议再次强调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明确工作措施,强化了各单位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1、修订完善《xx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将《办法》印制成宣传页,分发至各乡镇进行张贴,扩大政策普及面,做到“应保尽保”。

2、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优化孤儿申请审批程序,动态管理我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及时新增和取消,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20xx年xx月底,xx县共有564名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18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5名。20xx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771.725万元。

3、协助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审核县“福彩圆梦大学”公益活动申请资料,资助孤儿和低保家庭儿童37人,发放助学金18.5万元;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孤儿24人,发放资金24万元,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

三、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1、指导各乡镇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留守儿童模块信息,认领信息15939条,新增1231条,删减311条。

2、制定《留守儿童排查承诺书》,进行县、镇、村三级签订,压实层级责任。

3、指导乡镇进行季度走访排查,填写走访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核对系统数据,并将动态管理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考核。

4、开展关爱慰问活动。牵头实施“六一”儿童节慰问,联合县妇联,为贫困家庭儿童发放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联合xx市“三留守”协会等社会公益力量,到乡镇及学校开展关爱帮扶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5、印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x县民政局致全县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儿童防溺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分发至各乡镇,并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指导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知识进行宣讲学习。

四、规范收养登记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收养评估,与xx市友爱社会工作评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和送养工作,截至xx月,收养登记已办理9例。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2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3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洳苑嘉园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洳苑嘉园社区工作人员和青年志愿者们向居民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社区工作人员运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多角度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让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进一步掌握法律、遵守法律,了解更多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同时提示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升了辖区居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也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洳苑嘉园社区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关注服务未成年的愿望和需求,为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4

为使学生懂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我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5

20xx年9月14日至20日是江西省第xx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今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校园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景航学校于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一、景航学校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抓住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这一有利契机,利用条幅、标语、宣传橱窗、电子屏、黑板报等载体,多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合法权益保障方法、典型案例、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直观的、实在的主题宣传,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推动教师、家长及广大群众更好地关心、支持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全校以班级为单位,以“法典护成长助力少年强”为主题召开了班会,集中宣传《民法典》。做到有学生的地方就有《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宣传活动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重点,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遵法,认真学习,苦练技能,做新形势下的复合型社会人才。

为了同学们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彻底杜绝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自护能力。各班班主任从多种角度出发开展此次班会:有关于健康生活和防家暴的主题,教导学生学会保护自己;有针对性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禁毒、防艾、防溺水、防骗、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有开展自护实践教育,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容易出现的意外伤害,组织和教育未成年人如何应对各类复杂情况,如开展面临自然灾害、意外情况时的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受侵害时的自我保护等方面的系统强化训练。

三、学校成立了未成年人帮扶中心,对一些思想上有心结的同学及时进行结对帮扶教育,加强思想疏导。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提供爱心救助,多些关爱,多些温暖。让他们学会笑对挫折,健康发展。

通过本次宣传周活动,学生了解了更多法律知识、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在学校这一方面,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凤治县办[20xx]2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为提高我镇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今年我县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主题——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并立足我镇实际,联合司法、法庭、安监、计生、派出所等相关执法单位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我镇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法制宣传月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措施之一,是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书记为组长,镇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各个部门、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驻镇各单位、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黑板报和标语等形式,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群众实用性为主要目的,主要宣传的法律法规有《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通过接受群众咨询和向他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开始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提高学会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2、对全镇调解员和各村干部进行了人民调解的培训,讲解了新时期人民调解新知识,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3、悬挂宣传横幅,营造的宣传氛围。为了配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在镇区主干街道悬挂普法宣传横幅9条,利用电子屏、广播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4、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参加人数达到100多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5、由分管综治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工商、计生、林业等部门在镇区街道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65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500余份。

6、4月16日下午在陈村镇上营村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文艺巡演活动,观看群众达到5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7、学校为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组织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宣讲团在中小学举办法律知识巡回宣讲,全镇1000余名小学生参加了活动。

经过全镇各级干部努力,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为教育群众成为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新时代农民奠定了基础,同时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陈村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7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8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作为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工作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20__年上半年,我们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荧屏育人的作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净化荧屏、创作精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净化荧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二、丰富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3、办好广播电视中所有青少年节目。广播节目中,我们与团区委合作,开办了《维权在行动》广播专题节目。通过身边的事例、儿童的视角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还开办了《小鬼当家》,每晚5:30-6:00播出半小时,节目以热线方式吸引少年儿童参加,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多样的游戏,寓教于乐。在电视节目中,我们与妇联、教委合作,每半月联办一期电视专题节目《阳光节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节目的质量,精心策划选题,认真组织采访,努力提高收听收看率。

4、利用电台覆盖面广、传输快的特点,在暑期举办《欢乐家庭大奖赛》。通过节目,面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

5、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做好青少年教育引导工作。利用主持人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各学校举办少儿主持人培训班,对中小学生的主持艺术和普通话进行义务辅导。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19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0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挥家校联合共管,预防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影响身心健康,5月11日,和林格尔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文化七进”活动为契机,走进昭君社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家长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网络、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呼吁大家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违法行为,远离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做文明、健康上网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300余份。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1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8月13日下午14:30五华山妇联联合五华区好牧人志愿者服务中心在社区政治生活馆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活动现场,社区妇联特别邀请沈老师为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每个孩子都需要自我保护,传递给孩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传播身体保护知识,预防校园欺凌。通过课程的活泼,生动的讲解和展示,让儿童家长认识到儿童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能及时的意识到孩子在自我护卫中得到父母的保护及信任,以致减少儿童身心受伤害的概率。同时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并且希望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给孩子灌输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社区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2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赞同教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个8岁小女孩因为感冒流鼻涕,被老师信手拈来作为班级的命题作文,因为这件事情伤害到了主人公的自尊心,一节短短的语文课后,聪明的跳级生反而成了班里的“异类”,再没有人愿意与其玩耍,小女孩渐渐的产生了厌学的情绪。对于一个刚刚8岁的小学生来说,感冒流鼻涕并不是什么大错,也不是自己不讲卫生愿意要做个鼻涕虫。但对于一个真正关心学生,爱护自己学生的好老师来说,他应该从关爱孩子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询问孩子流鼻涕的原因,帮助孩子擦净洗掉鼻涕,而不是嫌弃甚至羞辱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相比之下,孩子的自尊心更为脆弱更要受到保护,因为年幼,一个孩子的自尊心一旦受到伤害,那将是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老师的“语言暴力”是一把软刀子,会在无形中刺伤孩子的自尊心,不利于孩子人格的健全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 国家立法明确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算得上一种有益的尝试。

但是现在的学生大都是小皇帝,不好管,也有许多学生辱骂老师的现象。那么,学生辱骂了老师,老师该怎么办?回骂是不行的。打?更不行!批评教育?这当然是不错的办法,不过很多时候,批评教育是不奏效的,你也不能变相的体罚他,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老师就很困惑,我们应该怎样教育孩子?

教师很多时候因为急躁、恨铁不成钢或者是在一种很激动的情绪下骂了学生,这至多是师德师纪层面的问题,如果真的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有点小题大作了,会对教师正常开展工作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就拿曾经一度炒的沸沸扬扬的杨不管事件来说,学生课堂打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并不是老师缺乏责任心,而是不敢管,以前学校出现过几次学生打老师的事件,老师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讲,教师是弱势群体,法律只保护了学生而没有保护老师,对老师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再说了教育部明确规定了老师的批评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有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的规定。如果连骂学生笨都不在批评语言的范围,那么这条规定的执行将会直接影响老师的批评教育权。

当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辱骂学生,不做一些伤害学生自尊心的事情;对于那些后进生、调皮捣蛋的学生我会尽量和他们讲道理,静待花开!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3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4

近日,甘棠街道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在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图文向家长、小朋友们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并开展知识问答和现场答疑,帮助辖区居民群众加深对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并呼吁社会各方一同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最后,根据未成年人认知能力较弱的特点,社区工作人员向小朋友发放印有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画的笔记本,用更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渗透到他们日常生活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环境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呼吁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为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下一步,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将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共同育苗,努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5

6月15日,新区法院开展“法律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兰州新区舟曲中学50余名师生走进新区法院旁听庭审,了解到法院工作职能,生动、直观地接受了一次“沉浸式”法治教育。

活动中,同学们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法院的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区等审判工作场所,了解了法院内部场所的功能,知晓了法庭审判设施的用途,明白了法槌、法治文化墙的含义,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人民法院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随着法槌“砰”地一声敲响,一起由刑事法官公开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正式开庭。师生安静坐于旁听席上,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等特点,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将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相结合,深入浅出地宣传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电诈、交通安全等相关内容,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提高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起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意识。

一位参加活动的老师表示:“法官讲的法律知识,孩子们不一定都能理解,但他们很认真的在看,在感受,这就说明,在孩子的心中已经树立起了对法律的崇敬。”

此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得到了学校师生们的一致好评,以“零距离”的学习方式切实体会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也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法治意识根植于每位师生的心中。

新区法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依托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法治教育,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6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__年6月22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桂宁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学习未成年法”为主题。

首先马副校长就这次活动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教育。其次是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随后各班主任开展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宣传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合法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认真学校。并对学生关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教育。

最后各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给家长也普及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7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2日,秦安县公证处在秦安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全校1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秦安县公证处负责人解析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宣讲+互动”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宣讲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义务、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当如何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特殊责任规定等内容。

通过讲座,让全体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了解了未成年人应当享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结束后,宣讲团队为全校学生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让未成年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蕾”,也营造了保护、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8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校成立以郭光恒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安排会议。会议上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讨论了活动方案和主题活动形式,确保本次活动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6月1日,为全校学生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全体学生、老师、家长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暴恐事件的处置、救护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6月2日上午,学校与炳草岗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合力开展警校联防联控模拟应急演练。

3.20__年6月11日开展“合力保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班会活动。上午9:30,各班班主任播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视频,带领学生全面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

4.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中心内容,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班级制作了丰富多彩、内容充实的黑板报,形成有学生的地方就有保护法宣传内容。实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尊法,认真学习做好新形势下的“阳光好少年”。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校园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培养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时代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29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不断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对我局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帮扶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等困难,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二、确定工作内容,落实帮扶措施

(一)深入动员,摸清底数

一是组织动员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辖片区服刑人员未年子女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服刑在教人员名单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二是对这部分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底数完备、事项明确的青少年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准确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动向。

(二)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帮扶工作

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评估,科学区分对象,特别是完善重点青少年日常管理机制,丰富和优化帮教措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强力推进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加强过程控制,密切关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助工作,不断思考,深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健康运行。

(三)建立机制,完善帮扶帮扶工作

滤布建立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有效监护和关爱,遭受社会压力,心理问题、缀学等现象的长效性工作制度,形成局安置帮教股牵头、局各股室、司法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生活保障、心理健康、亲情交流等几个方面强化教育基础,牵头建立健全解决保障工作网络;完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动态信息,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创新帮教工作,解决实际困难

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活保障问题。着重牵头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保障和完成义务教育问题。

一是根据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为家庭确实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联系低保,确定定期联系人;

二是切实保障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确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问题。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生活中、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我们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一周一电话,一月一访的工作方式,了解这类人员生活、学习情况,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心里咨询。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帮扶资金缺少,帮扶人员配置不足,硬件设施缺乏。

二是关爱对象的心理防线难以突破。部分关爱对象不愿接受帮扶。

三是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

四是帮扶活动的开展方式有待创新。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共同解决,一定能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做得更好。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30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关爱未成年人,连日来,观音桥街道洋河花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小区广场、幼儿园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

活动中,社区巾帼志愿者向居民们科普关于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危害以及对应的防范措施,并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居民们针对未成年保护所关心的问题,还发放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500余份,切实引导孩子从小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增强家长朋友对孩子的保护意识。

接下来,洋河花园社区继续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开展以未成年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辖区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深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总结 篇31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罗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辖区居民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单页,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多角度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同时,也提醒未成年人及家长谨慎上网、谨慎交友等,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

此次活动的开展,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镇辖区范围内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