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关于老年人的调查报告(通用五篇)》
2026关于老年人的调查报告(通用5篇)
2026关于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1
摘要: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这一群体组织不能不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其中存在的老年人的赡养现象更是越来越多的闯进现代人的思考中,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主要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随着他们的年老体衰,逐渐失去了依靠体力劳动为主的原有的家庭经济地位,已不能自给自足,同时他们大多数既没有社保也没有低保,仅仅依靠传统的“养儿防老”来度过晚年。而当面对经济落后,家庭贫穷,道德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时,他们往往连这仅有的依靠都得不到保证,由此导致了赡养问题已成了农村的一种社会问题。本文从赣南农村群众的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现状切入,深入地从子女、社会和老年人自身三个维度透析了当地群众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最后从道德法律制度层面提出了赡养老年人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赣南农村 老年人赡养 法律意识
老年人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容易忽视的社会群体。尽管社会在进步,但是,我们看到,无论在物质领域还是在精神领域,他们似乎都还是一个被社会边缘化的群体。老年人赡养已经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凸显出来。赡养好老人,这不仅是为当代老年人造福,也是为自己的未来铺路。
一、当地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依法赡养老年人的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调研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关于老年人赡养的法律知识。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还有5%的老年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
(二)、似懂非懂型。在调研的12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对老年人赡养的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
二、当地群众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一)子女的问题
1.子女经济紧张致使老年人赡养折扣。
对于以务农为生的子女来说,由于目前农村劳动生产率低下,多数农民收入不高,很多家庭难以承受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的双重压力。在现代家庭中老年人已经失去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家庭赡养老人的质量大打折扣,这些人有的还在贫困线上挣扎,有的自己生活都成问题,也根本无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
2.子女道德缺失造成老年人赡养丢弃。
随着老年人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降低、经济收入的下降,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家中的地位。由于农村传统的“分家”习俗,有的子女就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义务,甚至将履行赡养义务与分得家产挂钩,强调“多分多赡养,少分少赡养,不分不赡养”;有的认为自己没有继承享用过“祖业”而不愿赡养父母;有的认为自己已成家立业,无需再依靠父母,因此对老人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赡养老人;有的外出打工长年不归,根本不管在家老人的事,老人又不知道子女的确切地址,即使打上官司,也只能使法院要么无法立案,要么判决后难以执行;甚至有的认为父母体弱多病,实属累赘负担,不仅不从物质、精神方面给予关照,而且还进行虐、遗弃,致使老人有家难归。
3.子女责任不明产生老年人赡养推卸。
有的家庭子女多,经常为父母赡养问题相互扯皮,推卸责任。他们对老人实行“轮班坐庄”的赡养方式,老人像皮球似的被子女“踢来踢去”, 老人的生活都成问题,精神赡养就更谈不上。有的子女不顾老人的意愿,为显示“公平”,将二老拆散,一个儿子负担—个老人的生老死葬。一方面,“老来伴”却被自己的子女判了“离婚”,二老不仅生活上被子女当作累赘,精神上也相当孤独苦闷;另一方面,一方老人先死亡,另一方老人长寿,于是该子女觉得负担太大,吃了亏,就要求由两方共同供养,于是兄弟姐妹间闹意见,老人遭了殃,两方都不赡养。因而无法靠自己解决晚年的生活保障问题。以致“养儿无法防老”、“三个和尚没水喝”成为普遍现象。
(二)社会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农村老人年轻时为了供子女上学、结婚、盖房,费尽了心血,没有为自己攒下任何养老的积蓄。而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又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只有靠子女赡养,在经济上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老人常常要看子女的脸色过日子。
2. 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
宣传不够深入,边远地区和许多单位还有死角;此外,对宣传贯彻该法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再则,对在宣传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尚未进一步研究解决。这样,依法赡养老年人的意识必然不能深入的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3. 农村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欠缺.
这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需求,一方面,法律对于违反该条款的行为的惩戒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尺度,特别是对不履行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行为,很难用法律予以惩戒。另一方面,法律保护不到位,对老年人的特有权利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遗弃、虐老人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老人自身的问题
1.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老年人法制观念淡薄,观念陈旧。有的老年人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更不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老年人不愿意诉诸法律,怕家丑外扬而忍气吞声。
2.分家不公酿成赡养苦果。
在子女成家后分家问题上,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将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由子女供养。有一些老人在处理诸如分家产、帮忙料理家务等事务中,或重子轻女,或重女轻子;或重小轻大,或重大轻小,从而导致子女对父母产生偏见,并把所得好处与赡养老人对等起来,形成多得好处多养老,少得好处少养老,不得好处不养老的格局。
三、对策及建议
1.要层层树立赡养老人的`道德风尚。
必须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使这部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解决农村老人赡养纠纷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切勿草率处理,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赡养共识,以减少社会治安隐患;要在社会上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让子女们认识到赡养老人的重要性,自觉自愿的对老年人进行赡养。同时,教育老人和子女之间相互理解和支持,对赡养老人做的好的要大张旗鼓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赡养老人做的不好的要进行谴责,甚至处罚。通过广泛开展的创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争当文明村民活动,增强全民的敬老养老意识,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2. 要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只要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合理,农村完全能够从家庭养老过渡到合理的家庭与体制并重的养老。农村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有利于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农村人口享有更多更为平等的社会权利。但是农民普惠式养老政策,仍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还必须加大农村养老事业的投入。通过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整合现有资源、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农村养老服务事业。通过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老有所医;通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服务,使农村老人获得就近就便的社会服务。
3.针对老年人是疾病多发群体,并且是医疗消费的最困难人群,应该在合作医疗制度中设置倾斜性资金。
针对老人“大病等死”的窘境,建立专项的“大病扶助基金”,规定家庭和国家不同的出资比例,最大限度地实施人道主义,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尊严。当然,国家普惠式养老金只是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保障部分,仅靠这个还远不够,重要的还是将惠及农民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起来,制度性养老才是根本问题,才能让农村老人幸福地安度晚年。
4.要依法养老。
我国法律有着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应该是相互和谐的一对关系,它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对屡教不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节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并可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的形式使农村青年知晓赡养老人是自己的义务,从而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履行敬老养老义务的自觉性。
2026关于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2
为了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做进一步的调查和了解,我们团队于20xx年7月20日下午在唐山市会展广场,采用随即抽样的方式对广场上的部分老年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因为老年人会在傍晚来广场上散步、乘凉,所以我们团队下午经过精心的准备,在五点左右来到广场,首先我们分成两队,安排两队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调查,然后我们开始了调查。在调查采访过程中我们随即对不同的老年人进行了调查,既有退休前担任领导的也有退休之前是普通工人的,既有现在领取退休金的也有靠做小生意赚钱的。
我们的第一位采访者是一个退休的领导,之前在某局担任重要职位,现在退休和老伴在一起居住,因为有四千的退休金,所以生活比较富裕,两个子女已经工作,每逢周末都会看望老人,老人感到很幸福,对于现在的养老体制,有一定的了解,虽然养老体制还尚不健全,但已经有所进步,并在不断完善,老人现在最担心的是身体健康问题,因为参加工作中过度劳累,颈椎不太好,老伴也有心脏病,所以比较多的时间用在疗养上,现在有了医疗保险补助,所以看病买药的压力也有所减轻,对于现在的生活总体上比较满意。之后还采访到一位老奶奶,现在正买水和饮料做点小生意,退休前在某公司是普通职工,退休了不愿意在家闲着,就和老伴在广场上卖饮料,一来打发时间,二来挣点钱,有四个子女,一个女儿和儿子在外地工作,两个在唐山本地上班,平日里在唐山的子女可以照顾老人,外地的子女只能年底回来一次,因为子女工作比较忙,所以现在和老人在一起的时间变少了,偶尔会感到一点孤独,因为自己的退休金比较少,所以生活比较简朴,因为身体不太好,高昂的药费对于他们来说是最担心的.事情,感觉生活比原来有所改善,对当下生活评价一般。最后的一位采访者是从农村来的老人,因为儿子在唐山市里生活,老人在农闲的时候过来,正好赶上孙子放暑假,可以帮孙子做饭,照顾一下孙子,虽然老人已经年迈但身子还很硬朗,还有力气干活,所以不想在家休息,他说只要身体还干得动就自己挣钱,加上子女的帮助,生活还过得去,以后不打算进养老院,比较希望是居家养老,对于现在的生活比较满意。
通过今天的调查发现,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和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的保障能使老年人的生活保持稳定,子女的照顾和身体健康问题是老年人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因为今天调查的地点是广场,所以大多是被采访者心态很好,他们大多是在闲暇之余来散步聊天,有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总体上对生活比较满意。
2026关于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3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如何让老年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多,维权护老俨然成为了新世纪的一个广泛性的社会问题。
当下,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日趋严重,在庞大的老年群体中,农村人口约占到老年人口总数的80%。由于社会历史等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
(一)调查缘由
我国是一个具有优秀传统美德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民族传统。其中的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
当今社会,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义务,它更是一种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无论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等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还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曾经对1990年以来的102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过调查分析,发现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已经不容乐观,尤其是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条件的改善更是寸步难行。
鉴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更充分地认识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现状,调研者特做本次社会调查。
(二)调查目的
从本次调查的地点和调查的对象上看,出于目前对本次社会调查的认知和理解,本次调查的目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状况;
2、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
3、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现状;
4、农村老年人与家人子女间的关系情况;
5、农村老年人对我国目前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措施方面的了解。
(三)调查经过
本次社会调查主要是在7月20—7月21日进行。7月20日主要是对本次调查课题在乡里以知识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7月21日主要是对乡里的群众以问答的方式进行调查,其间也有问卷调查。
(四)调查方式
采用问询群众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总结整理各种信息,得出研究结论。
(五)参与调查人员
郝宇甲
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专业:法学专业09-1班
学号:。
二、实践概况及调查结果
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最多的国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60岁及以上人群即为老年人,联合国将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xx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20xx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xx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虽然20xx人口普查中关于人口的年龄比例还没有具体确定,但是根据前几次的结果来看,形势不容乐观(民政部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95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龄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95亿左右,老龄人口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成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也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老有所养解决的尚好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离退休老年人,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依据经济效益而定,有些企业较好,而有些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也保证不了。
至于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也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助,有些地方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这些地方的老年人多能欢度晚年,但是这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村毕竟只是少数,很多农村老年人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走访了一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参观了村里的一些老年人的活动,并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作了一些粗略调查。我国在这1.95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各方面关注贫困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全乡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状况,笔者对卓水乡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抽样调查对象主要对50户人口进行调查。
以下即是本次社会调查的结果:
(一)调查人口情况
1、调查人口年龄:
20岁以下2人
20-30岁8人
31-40岁10人
41-50岁15人
51-60岁10人
60岁以上5人
2、家中是否有老人:
80%左右家里有老人,只有不到20%家中没有老人或者老人已经过世。
(二)老年人家庭赡养情况
1、与老人是否一起居住:
90%表示一起居住,10%则不在一起。
2、是否乐意与老人居住:
乐意的有45人,出于义务的有2人,怕麻烦的有3人。
3、是否吵架:
40人表示和睦相处,5人表示偶尔吵架,经常因小事吵架有2人,无感情只是履行义务的有3人。
(三)老年人生活现状
1、物质生活状况:
80%的人表示生活非常好(A、B),20%表示一般。
2、精神生活状况:
100%的人表示衣食无忧;100%的人表示有娱乐活动,但是大多数只局限于家人聚会或与邻居老人的聊天;没有人为老人买保险;100%的人表示与家中老人间有情感交流;其他情况则没有。
(四)农村对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措施的现状了解
1、只有5名老人领取退休金;
2、20%的人对我国的老年人赡养政策了解一些,但会死仅仅局限于老年基础运动设施方面,对养老院等只听过没有见过,剩下的80%的人对此根本不关注;
3、17人认为我国的老年人赡养措施一般,20人认为不实际,13人认为不好。
以上就是本次社会调查从调查问卷上得来的基础信息。
调查数据的显示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但是我不得不对此表示怀疑。通过对街坊邻里的调查得知,这50户家庭中有5户家中老人独自生活,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更不用提什么衣食无忧了,所以,参照此次调查数据,又通过网上的各种信息,我得出了自己的关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观点与看法。
三、成果与建议
虽然仅仅是针对广大农村群体进行了一次小额的抽样,但是通过对本次调查结果的分析,再加上网上信息的各种汇总,还是可以看出很多问题,不仅仅是局部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现状,这在全社会的农村都是普遍存在的。下面将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很多老人的晚年呈现出不同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特点。
1、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方式单调
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生活,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责任田里的重体力活由亲朋好友或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许多不分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2、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
与城镇老人呼吁精神赡养不同,农村老人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健、参加娱乐活动等。
3、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
农村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二)造成农村老人生活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子女间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无着落
从调查的情况和网上查询的一些资料看,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赡养责任的纠纷案件占全部赡养纠纷案的80%以上。
2、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3、部分子女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不愿回报老人
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
(三)农村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必须正视这一问题:
1、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从长远的观点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农村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
2、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村,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3、依法养老。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况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从而为农村老人依法养老打下了法制基础。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
4、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老龄工作。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财富,他们在革命和建设中作出过巨大贡献,是历史的功臣。农村老年人既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又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关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决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指出要“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5、坚持家庭赡养为主,积极办好敬老院。尊敬和赡养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我们要从农村老年人众多、经济不够发达的国情出发,实行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四者共同赡养,并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办法,使老年人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住所和环境里,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同时要积极创建和办好敬老院、托老所,对老年人做到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6、加快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的缺医少药问题。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对落后,老年人看病难,就连吃药、打针和患病护理都有困难。我们要加快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积极创建和办好医疗、保健室,努力做到良好的预防、医疗、康复,这是保证老年人健康长寿的基本条件。
7、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办好老年活动中心。农村老年人既需要物质方面的赡养照顾,又需要精神方面的关怀安慰。生命在于运动,老年人到活动中心,走走跳跳,说说唱唱,看看书报,讲讲故事,既交流了思想,又丰富生活,还能强身健体。
8、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农村老年人在社会中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比较容易受到侵害,加之许多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我们要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对于笔者本人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不仅仅是在学习方面的社会经验的累加,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到国家发展现状,这对于大学生尤其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2026关于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4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广东地区》调查报告近日出炉,广东省城乡老年人居住、收入等状况均得到改善,但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仍是老人关注和担忧的重点。广东省老龄办开展的此次调查抽取了全省8个市、100个居(村)委会的100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与5年前调查相比,广东省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发生一定的变化和改善。老年人口居住状况得到改善,城市老年人中有产权属于自己(或老伴)房子比例的由75.4%上升到78.4%,而农村老年人中有产权属于自己(或老伴)房子比例的也由56%上升到60.8%。
调查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中独居户占9.4%,夫妻户占35.8%,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54.8%;农村老年人中独居户占6.2%,夫妻户占29.0%,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64.8%。城市空巢老人家庭比例增加较快。
从医疗保障方面来看,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覆盖率有所上升,且已覆盖绝大多数老年人。但他们的医疗保健支出在消费结构中仍占较大的比例,担心生病时没钱医治的城市老年人占52.5%,农村老年人占50%。
根据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广东省有70%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主要是高血压,其次为关节炎,再次是类风湿和颈腰椎病。
超过半数的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而有28.6%的老年人表示无所谓,同时有10.9%的老年人不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城市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0.8%,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为1507元;农村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5.8%,但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仅为357元,对比城市则有巨大落差。可见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养老的仍占少数。
2026关于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5
为了真实地掌握全区老年人在基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方式、社会活动、文体娱乐、家庭亲情等方面的需求情况,以便为政府更加关注与改善老年民生,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区老龄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河口区老年人生活需求问卷调查活动,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调查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问卷调查活动自20xx年10月20日起组织筹备,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印制调查问卷、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11月15日进入调查实施阶段,调查人员发放问卷开始调查工作;截止12月20日基本调查与问卷回收工作全面结束;12月25日起实施整理、统计、分析、汇总、总结等工作。此次问卷调查的范围,包括新户、义和、孤岛、仙河、河口、六合等6个镇(街),辖区内胜利河口采油厂、河口社区管理中心、渤海钻井总公司及济军生产基地等单位。问卷共设置问题30个、选项142项,调查了解的主要内容体现在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障、医疗保险、中意的养老方式与养老机构、社会活动、家庭亲情需求等方面。问卷调查的重点人群为80岁以下的老年人。这次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300份,收回1210份,收回率93%.
此次问卷调查活动,采取了入户调查与到公共场所集中调查、召开座谈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调查工作始终坚持严细认真、实事求是、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防止调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浪费人力物力。设置问卷问题与选项以及安排调查工作时,充分考虑问卷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原从事职业、居住地、是否空巢或独居等综合因素,力争做到调查结果客观翔实、科学合理,能够真实反映广大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日常生活、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通过开展老年人需求调查,使我们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老年人,今后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更能够立足于老年人所急所盼,着眼于老年人所想所需,进而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主要调查情况分析
从调查统计数据来看,问卷调查对象中,80岁以下的老年人占91.5%;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2%,小学文化程度与文盲及半文盲的占58%;原职业为农民的占40%,城镇非离退休人员占10%,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48.2%,其他人员为1.8%;只有1个子女的占14.5%,2个以上子女的占84.5%;需赡养1个老人的占29.2%,赡养2个老人的占23.8%,赡养3个以上老人占12.2%,只有34.8%的问卷调查对象无赡养义务。通过分析日常生活需求及愿望情况,可以看出广大老年人对现实生活状况以及政府制定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比较满意,切实感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但同时对今后和未来仍充满着期待,热切关注某些社会热点问题,思想上存有较大的担心和疑虑。
(一)赞成政府惠老政策,满意目前生活状况。调查情况与数据显示,94.1%的老年人对现在的生活状况感到满意或比较满意,仅满意的就达总人数的61.8%,只有6%的不满意或不好说;对政府制定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0.8%,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只占9.2%,不满意的仅占总人数的1.5%.能有这样高比率的老年人对当前生活状况满意,对政府的惠老政策充分认可和肯定,绝非偶然,而是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广大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的缘故。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区不断制定出台惠老为老政策,老龄事业投入逐步加大,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成绩有目共睹。对于那些历经过交公粮、出工程、"三提五统"困扰,饱尝过经济落后、物质贫乏、生活难以为继滋味,甚至是旧社会苦难的老年人来说,那些经过和记忆刻骨铭心,而对现在生活的幸福、经济的繁荣、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他们体会的更深,感受的更透。就河口而言,不仅国家、省、市一系列惠老政策都得到了认真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还从本区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加快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办法,将切实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来抓,把关注和改善老年民生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老年人保障和救助不断"提标扩面",为民为老实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真。全区老年人合作医疗、基本养老、生活救助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列全市全省前茅,"银铃安康"工程、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头。
(二)选择养老服务怀有较重政府情结。这次问卷调查专门设置了养老服务需求和愿望调查题目,着重突出了"举办养老机构是政府责任吗"、"您乐意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还是民营养老机构"、"您对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机构的印象如何"、"政府在社区举办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是不是您最中意的养老方式"等选题及选项。据统计,调查中认为举办养老机构是政府责任的老年人比率为83.1%;有90.5%的老年人选择乐意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对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整体印象较好的老年人比率为34.8%,整体印象较差的比率为3.2%,不了解的为25.8%;对民营养老机构整体印象较好的比率为22.1%,整体印象较差的比率为13.3%,不了解的为38.3%;对"政府在社区举办的居家养老机构是不是您中意的养老方式"选项中选择"是"的为885人次(此题为多选题),选择"不是"的为325人次;在"为什么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选项中,选择"自己身体多病或不能完全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明显多于其他选项的人。通过这几组数据的比对,不难得出在养老服务需求和愿望选择上,老年人有着较重的政府情结。这一情形可以说明,老年人对于养老寄厚望于政府,政府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上,还有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和使命。当然,正确引导和鼓励个人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大力促进和发展民营养老服务业,也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从客观上讲,政府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不可能完全满足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民营养老机构可作为公办养老机构的有益补充,承担起部分社会养老任务,有效地解决社会需求问题。
(三)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模式具有推广前景。调查统计显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选择在自己有病或不能完全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这样选择明显多于因其他原因才入住养老机构的人,这一情况在前面已有分析。再如,一选题为"您会在什么情况下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选项分别为"高龄适"、"生活不能自理后"、"只有自己一人时"、"子女无法照顾时"、"什么时候都不去",选择生活不能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的占29.4%,选择其他的依次为22%、15.6%、21%、12%.在"您最看中养老机构的哪些方面"选题中,27.7%的调查问卷对象选择了最看中养老机构"医疗"这一选项,选择率明显高于其他选项。由此看来,不少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对其是否具备医疗条件还有一定的考量,同时也说明医养结合是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医养结合模式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医养结合有着一定的市场。
(四)老有所乐是老年人社会活动的重要选择。广大老年人尤其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年朋友,如何愉快地度过幸福的老年生活时光,这既是老年人自身关心的一件大事,又是子女、家庭和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做好这方面的调查了解,较为准确地了解把握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精神生活氛围和环境,是我们的重要责任。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您参与的社会活动类别是什么"一题,其结果是,44.5%的人选择了"文体娱乐";29.8%的人选择了"社会公益活动"、10.7%的人选择了"科技服务"、10.5%的人选择了"关怀教育"、4.5%的人选择了"参政议政".在"您平时最主要的业余生活是什么"的'选题中,选择最多的是"体育锻炼"选项,比率为36%,远高于选择比率相对较高的"养动植物"、"读书看报"等选项。调查统计说明,人到老年,自以前的劳动工作中解脱出来,衣食无忧、清闲惬意,特别是现在经济飞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多数老年朋友的生活需求也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他们在物质生活得到保障和满足的同时,将进一步丰富精神生活摆上了重要位置,通过积极参加参与文化娱乐、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等系列活动,愉悦身心、健康快乐、颐养天年,已成为当今多数老年人的重要追求。
(五)在生活上既有期待也有忧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为老惠老政策的相继出台,老年民生不断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尽管如此,但关注关心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不容忽视,反而要切实抓好。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是做好这方面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此次问卷调查发现,老年人在家庭亲情、身体健康、老年产品、老龄事业投入、尊老敬老等日常生活需求方面仍有不少期待,同时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有着忧虑和担心。如,针对"最希望子女怎样孝敬您"、"您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的问题时,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与交流、希望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分别是41.4%、51.9%,远远高于希望子女经济上帮助、生活上照料、自己收入增加、老有所为等选项的比率。调查显示,老年人在社会对其关注及政府的老龄事业投入上仍有较高希望与期待,81.6%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政府还应增加老龄资金投入,老年民生进一步改善,生活更加美好;29.9%、22.1%、12.7%和18%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最急需的老年产品分别是老年书报等文化产品、老年食品、老年旅游产品和其它。老年人期待政府增加老龄资金投入的人数多、比率高、愿望强烈,而对老年产品的需求除书报文化产品外分布较为均衡。在回答"您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时,29.1%的老年人选择了"生病时没钱医治"、27.5%的选择了"物价上涨"、22.7%的选择了"需要时没人照料"、12.3%的选择了"社会不安定"、8.4%的选择了"没有生活来源".由此看出,仍有不少的老年人在面对医疗、物价上涨、生活照料、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时表现出了担心和忧虑。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通过综合分析问卷调查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未雨绸缪,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建设规划。截止20xx年底,我区社会老龄化程度一达18.5% %,高于全市水平,养老的紧迫性、重要性越发凸显,应对任务更加重大和艰巨。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家(区中心幸福敬老院)、民营的2家,总床位不足300张,距发展规划的要求相差甚远。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剧,加之人们养老和选择养老方式观念上的转变,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会逐步增加,因此对养老床位的需求也会不断扩大。如果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需求的话,届时供需矛盾将十分突出。基于此,我们应及早规划,合理布局,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二)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从目前我区实际来看,不但现有养老服务机构难以满足老年人未来养老需求,并且文化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也相对滞后,历史欠账较多,与广大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使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为老服务"油、地、军"融合机制,整合资源共享共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和环境。
(三)加大政策扶持,促进民营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尽管公办养老服务业尤其养老机构更受老年人青睐,但民营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中仍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它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有益补充功能应对得到政府及社会的重视。当前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展还受不少因素的制约,归纳起来主要瓶颈在于用地、融资、从业人员短缺等几个方面,除此,自身推介欠缺、舆论宣传不够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只要正确引导,加强政策推动,切实帮助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及服务业必定有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前景。
(四)重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随着养老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各类服务需求会趋于旺盛,服务人员会大量增加,甚至能形成一个颇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观念认识、社会偏见、服务报酬等多方面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从事养老服务业,而导致从业人员短缺,需求矛盾突出,对整个养老服务业带来不利影响。这种局面如若得不到改观甚至持续下去,今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将更加短缺,矛盾更加突出,养老服务业面对的问题和困难更加严重。为及早做好应对,有效防止以上问题的发生,保障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纳入全区职业培训计划,作好人才储备,将来让更多的人通过职业培训走上养老服务岗位。
(五)着力解决老年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调查发现,为数不少的老年人对医疗、社会稳定、物价上涨、尊老敬老风气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比较关注。为了减少老年人的担忧和困惑,让广大老年人生活的更踏实、更安心、更幸福,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从解决看病贵看病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有效措施平抑物价、大力倡树尊老敬老之风等工作入手,着力解决老年人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