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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职调查报告(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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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职调查报告(精选20篇)

20.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

一、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

(一)为什么要做尽职调查?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尽职调查就是通过对商业伙伴或交易对方进行调查,收集与拟议交易的关键问题相关的信息,从而达到了解商业伙伴和交易对方的目的,发现其业务上的优势和弱点,找出其现存和潜在的各种重大问题和影响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为作出是否与之进行拟议的合作或交易的决定以及讨价还价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提供依据和基础。

(二)尽职调查的种类

1、从尽职调查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以下种类的尽职调查:

(1)业务(客户/投资银行)

(2)财务税务(会计师)

(3)法律(律师事务所)

(4)其他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劳动人事、工程等方面)

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专业的尽职调查需要视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或者客户的要求而定。比如,如果目标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涉及环保问题,则客户可能需要聘请独立的环境技术机构做环保尽职调查;而如果目标公司为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其员工结构复杂、人数众多并且有复杂的历史遗留的劳动问题,客户或许会聘请专业的独立劳动人事问题专家就劳动人事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提供咨询。

2、从客户拟议的交易类型划分,可以主要分为以下种类的尽职调查:

(1)兼并收购

(2)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3)金融机构贷款

(4)重组、重大资产转让等方面

了解拟议交易的类型,有助于律师明确法律尽职调查的方向和范围。此外,就不同类型的交易,客户对法律尽职调查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3、从代表客户类型划分,可以分为:

(1)投资人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

(2)目标公司对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当然,对尽职调查也可以有其他类型的分类,比如针对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类别而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钢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尽职调查。

(三)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就是律师接受客户聘请,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摸底,以帮助客户了解目标公司设立与存续、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资产和权益的权属与限制、业务运营、守法合规等方面的法律状态,发现、分析评估目标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问题,揭示或提示拟议交易相关的相关法律风险,为客户判断拟议交易是否可以继续进行提供依据,对目标公司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向客户提出解决方案或补救措施,为交易结构、收购价格、先决条件、交割后的义务以及交易各方的其他义务等之确定、商业计划与交易进程的调整,向客户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持。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阶段和方式

(一)阶段

1、竞标阶段的尽职调查

有些尽职调查需要在竞标阶段开展。买方将基于该等尽职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做这个交易及交易价格如何。在竞标阶段,目标公司往往会要求投资人/买方作出一些承诺。比如某外国金融机构人股中国某金融机构的项目,目标公司就明确要求外国金融机构作出排他性的不竞争承诺,否则不会考虑接受其进行投资,这样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一定要包含相应的内容。在此情况下,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时候,律师就要考虑到客户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作出排他的不竞争承诺。经了解,该中国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非常广,除商业银行的一般存贷款、中间业务外,还包括信用卡业务等方面,这样律师就要考虑目标公司要求该外国金融机构作出的排他性的非竞争承诺到底应当限于哪些方面。如果投资人/买方对其全部经营范围均作出排他性的非竞争承诺,则承诺范围过于宽泛,对买方将来在中国进一步的业务扩展以及和中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会有非常大的不利影响。

2、投资意向书/谅解备忘录签订后的尽职调查

更多的尽职调查常见于投资意向书或谅解备忘录签订后。在这个阶段的尽职调查的重点与竞标阶段尽职调查的重点有所不同。投资意向书或谅解备忘录签订的时候往往价格已经初步确定,这个阶段的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需要重点考虑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是否发生变化或

改变,应当主要考虑重大资产的权属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使用有重大不利的限制(只能用于商业而非工业用途;是否属于被抵押资产;或依照相关产业政策应被淘汰的固定资产);或资产本身因不可抗力而损坏或灭失导致资产价值降低;目标公司所称的不动产实际上是从其关联公司租赁取得或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地违反立项批复或未取得政府批准等,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相关的程序与成本。当然,这个阶段的尽职调查还应当注重为客户提供防范和减低潜在法律风险、解决发现的法律问题的步骤与程序。

3、分阶段进行的尽职调查

有的尽职调查是分阶段进行的。为节省成本费用或追于时间压力,最初阶段投资人/买家可能仅仅希望对目标公司一定范围内的情况和事项进行有限的尽职调查,比如限于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基本情况(股东结构、营业范围、经营期限、业务许可)、重大资产和合同、有无诉讼/仲裁等,而在确定了在这些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有意进一步洽谈有关交易的前提下才决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在分阶段尽职调查的最初阶段,律师可以为客户确定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提供咨询意见。

由于客户进行最初阶段的尽职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其所关心的目标公司的重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在这个阶段尽职调查时,律师就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抓住最核心和关键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在文件提供不全的情况下,应向客户建议进行更全面的尽职调查。

(二)方式

法律尽职调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审阅资料室文件

目标公司会将文件资料集中放置于其建立的资料室中供投资人/并购方审查。个别的时候,也有把文件资料发到投资人/并购方或其律师办公场所的情形。

2、现场调查

投资人/并购方及其中介机构到目标公司做现场尽职调查。目标公司会将文件资料放在专

门的资料室,并会应投资人/并购方要求指定相关的联系人,协调安排补充文件的提供、管理层访谈、负责调查问题的解答和说明的人士,甚至协调安排投资人/并购方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

现场调查对律师的法律功底和判断力的要求很高。很多时候,投资人/并购方并不要求律师写长篇大论的报告,而是要求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其汇报其所发现的重大问题,这在竞标阶段的尽职调查中尤为多见。律师开进目标公司的现场开始审阅文件后,客户可能每天晚上都会要求所有的中介机构提出问题,这种方式的调查工作的节奏非常快,律师需要尽可能快地找到关键或主要问题,在每次会议中都能提出最有价值的观点。

现场调查之所以最考验律师的功底,还在于很多时候目标公司不允许投资人/并购方的律师将文件从文件室带走,甚至在个别调查项目中不允许文件摘抄或审阅。比如,在某个钢铁项目的调查中,投资人/并购方需要了解目标公司的主要生产用地的权属,而目标公司拒绝提供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文件,而仅同意将文件的部分内容读给投资人及其律师。又如,在对金融机构进行的尽职调查中,由于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很多问题(如不良资产率等),目标公司往往很不愿意提供监管报告。不过,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文件资料的摘录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律师对问题的分析与判断。

基于项目或交易的特点或需要,有的投资人可能仅仅要求其律师对有限范围内的事项做尽职调查或者首先就其关心的问题展开尽职调查。律师应当在客户要求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工作,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范围之外事项对拟议交易有重大影响,需要进行调查,律师则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在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该项调查。

三、法律尽职调查的一般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这一部分着重于对目标公司的沿革(即设立、变更以及存续)、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对外投资、目标公司是否取得法律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许可、执照,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情况

这一部分的重点在于查清目标公司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存在瑕疵或争议,是否存在征用、查封、扣押、担保或其他第三人的权益,对其使用或处置有无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限制或障碍等,以及有关资产的取得、租赁、转让的相关合同、协议或安排的合法性。就不动产而言,还应特别关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取得和规划、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预售、销售等

问题。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尽职调查,则除其权属及权利限制、许可范围和转让限制、权利期限、保密和不竞争义务等问题之外,律师还应关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合作等方面协议的'条款内容。

(三)公司重大合同情况

本部分的法律尽职调查涉及目标公司的重大业务合同(如采购合同供货合同、长期供应合同、经销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仓储合同、运输协议、服务合同)、债权债务合同与各类担保合同、关联交易合同、重大资产/股权转让或处置的合同或安排、不竞争协议、进出口合同、战略合作协议、合资合同、联营协议、投资协议、保密协议、工程承包合同、市场分配协议、保险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其业务合同的类型也是不尽相同的。

(四)劳动管理

律师应审查目标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模板(包括临时及正式员工聘用合同)、员工保密与不竞争合同,与高管签订的聘用协议,所有适用的社会保险的投保和缴纳是否合规,有无悬而未决的劳动争议、停工、罢工、因工伤亡、向劳动管理部门的投诉,劳动部门的处罚或整改要求,员工手册和其他劳动管理制度或规则等。

(五)环境保护

本部分的调查工作应当关注目标公司是否取得环境影。向评价文件及其内容,是否取得有关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污许可证),其环保设施设备是否通过验收,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和不合要求处置固体废物的情况等。

(六)税务

大多数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部门会负责调查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法律尽职调查要么不包括这一部分的内容,要么仅限于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做税务登记、相关税务部门或海关是否发出欠税通知、欠税罚单和补缴通知,有关滞纳金或罚金是否逾期未缴等。

(七)诉讼/仲裁

在本部分的法律尽职调查中,律师应当重点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在中国境内外有未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是否有可能引起上述程序的任何重大违法或违约行为,是否有尚未执行完毕的仲裁机构、法院及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判决、裁定及决定、调解书等。如有,其内容为何;有无达成和解协议、支付协议,其内容为何。

四、法律尽职调查中律师的作用和职责

下文将以并购项目的调查为例。

(一)并购方律师的职责

(1)根据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时间和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法律尽职调查团队。

(2)了解拟议交易或项目的类型、结构和商业目的,审阅拟议交易各方所签订的意向书或谅解备忘录或其他意向性文件,草拟和发出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3)认真审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就其中缺页不全部分、尚未提供的文件和文件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内容向目标公司发出补充文件清单及/或问卷。

(4)掌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节奏,确定应当着重调查的重点问题,有目的地审阅文件。如果规定的尽职调查时间偏紧,文件资料量大,并购方律师需要考虑是否需增加人手,或者优先把发现的重要问题报告客户,而在之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如果目标公司文件提供进程缓慢或过于拖沓,并购方律师则应当及时告知客户,以便通过客户向目标公司施压,相应延长调查时间或促使加快文件提供进程。律师未能把握好尽职调查的节奏,可能会延缓相关各方洽谈交易的进程,甚至导致客户因此而丧失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时机,不得已而退出交易。

(5)做必要的文件摘要。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并非是抄写员、记录员,将所有他看到文件资料、听到的信息不加选择地统统抄写或记录下来就算完成了调查。倘若如此,这种调查对客户而言无疑可能造成极大的成本浪费,并且不能有效地协助客户发现问题的主次,辨明风险的大小,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成果,相反会暴露出律师在此方面缺乏经验。所以说,文件摘要的好坏也是检验律师是否有好的判断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律师在做文件摘要之前应当首先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判断哪些是重要内容和问题,然后将其记录或总结下来,而不应当拿到文件就马上开始盲目地抄录,忽视了尽职调查应有的作用和目的。当然,律师在这方面的判断力并不是生来就有和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做项目和交易的过程中不间断地学习和总结经验。在下文“如何审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将会讨论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如何把握“重要性”原则。

(6)与各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与客户沟通。律师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以了解客户的要求和交易目的,并就目标公司在法律尽职调查方面的配合情况以及律师所发现有有关目标公司的阶段性的重大问题向客户汇报。

与目标公司人员沟通。帮助目标公司人员理解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的内容,并就文件资料存在的相互矛盾之处或无法相互印证的问题和情况等与其沟通。

与政府部门沟通。就目标公司的项目立项、用地、税务、设立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法律规定并非明确的情况下,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进行沟通往往有助于有关问题的解释和澄清。

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在现场尽职调查的进行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中介机构同时在进行调查或其各自的调查工作在时间上有部分重叠,通过彼此交换信息可以印证某些法律问题是否存在,同时避免因向各中介机构提供材料信息的分散或不同而漏掉重要问题或者无法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例如,仅仅审查业务合同条文本身,律师可能无法判断含有金钱支付义务条款的合同之履行情况,而会计师通过查账即可发现有关合同项下的付款状况,有无到期应付未付的款项。又如,目标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或因逾期缴税被科以罚金的情形,而判断其欠费严重程度或确认是否已缴纳罚金也需要与会计师相互沟通,通过彼此交换信息来印证这些问题是否存在。再比如,与独立进行环境保护问题调查的机构进行沟通,则可以了解到该机构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了目标公司在某处设有废物填埋场或存在严重的水污染,而这在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却未予提及或者语焉不详。这样,律师就可以为客户分析由此而引发的环保方面的法律责任问题。

(7)起草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与报告摘要。法律尽职调查完成之后,律师需要将有关工作成果以书面的形式记载下来,撰写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报告摘要向客户汇报。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对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及沿革、股权结构和管理结构、对外投资等方面)、经营许可和合法合规性、各类业务和融资合同/安排、关联交易、公司资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环保、劳动、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情况的汇总,列出发现的法律问题,但是,这只是报告内容的第一步。由于客户通常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无法对所发现的法律问题所产生的风险进行法律上的评估,因此,律师还应当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做简单扼要的法律分析,以使客户了解相关问题的法律后果,提示和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继而评估最终其对交易或客户的影响,并指出有无解决办法以及相关的成本如何。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动辄几十页甚或上百页,如果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公司有几十家,且其情况复杂、历史悠久、涉及各种所有制或企业形式,尽职调查报告的篇幅还会更长。作为并购方的管理层通常没有时间通读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需要将重要或关键的法律问题总结和提炼出来,做成报告摘要(也称重要法律问题清单或概要),以满足客户管理层的要求。

(8)与客户讨论所发现的法律问题。在尽职调查的不同阶段,律师都有可能需要与客户讨论所发现的重大问题。即便是出具了重大法律问题清单或调查报告,客户仍可能需要就其中的问题与律师进行讨论。

(二)目标公司律师的职责

并购项目中,有越来越多的目标公司在法律尽职调查阶段开始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其配合并购方的尽职调查工作。律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协助目标公司配合收购方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1)保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目标公司将向并购方提供形形色色的有关其业务、财务、技术、工程、法律、环保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而其中很多部分的内容属于目标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或尚未公开的信息,而并购方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并不当然意味着并购交易必然会完成。为了防止属于目标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的资料或信息被披露或泄露给其竞争者或者不当公开,目标公司的律师应当要求并购方及其顾问签署保密协议,对目标公司在尽职调查期间提供的商业技术机密的资料或信息予以保密。

(2)与并购方和/或其律师仔细磋商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和相关文件资料提供、进场调查以及结束尽职调查的时间安排。

(3)根据并购方发出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协助目标公司收集、整理并购方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记录向调查方提供的全部法律文件。

(4)在目标公司将文件交付并购方及其律师之前,审查相关文件,核查有无超出已经确定的法律尽职调查范围的文件资料或信息。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律师不应故意隐瞒或将属于法律尽职调查范围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因其可能对目标公司不利而扣留而不予提供。这样做将可能给目标公司带来消极影响,因为如果在法律尽职调查期间目标公司向并购方披露对其不利的信息,而并购方知悉该等资料或信息之后仍然决定完成拟议的交易,则并购方

以后将不能以目标公司存在该等瑕疵而主张撤销拟议的交易。而如果目标公司当时未做相关披露却被收购方后来发现,则收购方将有权根据该等事件影响的程度情况决定是否完成拟议交易的交割或向目标公司索赔。

(5)协助制定文件资料室的管理规则。建立调查人员出入和资料借阅管理制度,防止集中于资料室的文件资料被擅自拿出、散失和失密,防止与项目/交易以及调查无关人员进入资料室。

(6)协调安排并购方调查人员与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沟通和访谈,管理法律尽职调查进程,防止不必要或未经许可的拖延。

对尽职调查程序管理不善,可能致使并购方怀疑目标公司有意掩盖问题、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诚信、对推进交易的进程缺乏诚意,甚至可能致使并购方因此退出交易。

五、法律尽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律师在做法律尽职调查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了解交易类型和客户的商业目的和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明确法律尽职调查所处的阶段和法律尽职调查的方式。在客户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背景材料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可以花一些时间上google或百度网搜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设立存续情况、行业背景、特别是行业研究报告,因为行业研究报告往往能够披露同行业企业通常会存在哪些问题。这样就能有准备而战,即使还没有看法律尽职调查数据库的文件,也能提出一些问题。另外,律师也可以通过把握公司类型、公司规模、行业特点,对可能涉及的典型性问题作出大致方向性判断,比如矿业企业,要先了解矿的类型、是禁止开采还是限制开采、获得采矿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矿的储量(小型/中型/大型的矿分别适用什么样的审批层级);如有外资成分,则须研究该种矿的开采是否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同时,律师还可通过了解类似规模和业务类型的公司的运营对典型性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六、如何审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

下文以公司文件为例。

(一)如何审查公司基本文件

1、审阅公司基本文件的目的

公司基本文件很重要,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审阅公司文件的目的(通常也是得出结论的方面)如下:

确定其是否合法设立、依法存续、出资到位;

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设立有效性及存续的因素;

确定其股权结构及可能影响股权结构的因素;

关注某些文件(如章程、股东间协议、委托持股安排等)的特别条款

设置及赋予的特别权利,以及对拟议交易可能的影响;

了解公司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以便核实公司是否属于特种行业,需要取得特殊的营业许可或具备特殊的资质;

整理必要的公司信息以供其他方面的分析。

公司基本信息的整理是很关键的,律师需要对文件进行归纳分类,并分清主次,向客户提供最重要的信息。比如一个集团公司有几十家子公司,就要区分哪些是最主要的控股/参股公司并将其作为重点,制作一个体现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持股情况的框架图,便于让客户在第一时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

初年级律师在审查公司文件时由于经验不足,怕遗漏掉重要信息,所以于脆照单全收。但应注意,文件的摘要并不等于简单的照抄,实际上过多的摘抄只会使重点问题不突出。律师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学习如何把握拟议交易的核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摘抄。

另外,初年级律师往往陷于盲目地、机械地摘抄文件的内容,拿到调查文件还没有通篇审查就开始摘抄,而将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抛在了脑后,忽略了或看不到这些文件中的信息所隐含的重要问题。例如,在股权并购项目中,假如客户希望控股一家公司,而目标公司情况比较复杂,有许多小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那么在审阅章程的时候就要关注其中有关小股东保护的条款,更重要的还要看法律上保护小股东的规定,必要时应把有关法律中所有相关规定在正文中引用或做成附件附在正文之后。此外,如果股权过于分散,拟议交易的达成将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小股东的同意,律师应当就此提醒客户,考虑采取一些可行办法以减少不确定性。

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律师一定要对一些特别的问题保持高度的敏感,因为这些特别的问题有可能会对交易结构有影响。有的公司文件(如章程、股东间协议、委托持股安排等)常常包含某些特别条款设置及赋予的特别权利。例如,有一个目标公司为钢铁企业,该企业是从国有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其股权结构相对比较复杂,表面上的自然人股东只有四个人,而这四个人分别代表了几百个自然人来持有股份(A代表技术人员、B代表管理人员、C、D分别代表其他人员),这种情况在一般的交易中很少碰到,律师应当对这种问题引起警觉,将其作为法律尽职调查的一个重点,要求目标公司提供进一步的文件(包括委托持股协议等)。同时,找出问题后一定要结合交易结构来分析:如果这些背后的股东联合起来,对控股股东会很不利,而实际上设计这个结构的最初意图可能就是为了制约控股股东。再比如,某投资者为私募基金,要投资一个公司,目标公司在此前已经引进过另一个财务投资者,此次为第二轮投资。在第一轮投资时就有一整套的风险投资文件(如章程、投资者权利协议等),那么律

师就应当对第一轮投资的文件做最详尽的摘要,因为这对客户而言非常重要。此外,目标公司曾经做过项目融资,有一笔10年期的贷款,贷款协议偏向于贷款人,对借款人非常不利,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所有的陈述与保证事项都摘出来,因为贷款协议偏向于贷款人,则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范围肯定很宽(有可能一次没有支付保险费、一个陈述与保证不真实都会构成违约)。作为后来投资者的律师,一定要了解前一轮交易的性质,并进一步判断对此次交易会造成何种影响。

在与房地产并购项目有关的尽职调查中,律师对相关问题的敏感性也很重要。比如,律师应当先审查开发商自有物业的建设有没有发改委颁发的开发项目核准,以及跟开发项目有关的其他许可,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是否取得。然后应当审查土地使用权以什么方式获得;如果是出让取得,就要看当时是协议出让还是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来出让;土地的使用条件为何;是否有土地闲置费问题;土地出让金有无支付凭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地权属是否不一致是否有擅自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的情形等。而对租赁物业而言,律师除了需要审查房地产权证租赁合同外,还要审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租赁登记问题、房地产出租人的权利能力问题、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优先续租权问题、租赁场所的用途等。

2、审查公司基本文件

众所周知,一般公司基本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年检报告、其他设立证照(如组织机构代码、统计、海关、外汇、财政、税务登记证照等)、内部规章制度。有些公司的基本文件在任何尽职调查中均不能被忽略,例如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但是,并非所有的公司文件都需要进行摘录或进行说明,比如组织机构代码证,除非确实缺少这些文件或其与公司营业执照不一致且公司无法提出合理理由。

特殊公司文件可能包括批准文件、批准证书、发起人协议、出资协议、合资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投资者权利协议、认股权协议、增资、减资、合并、改制批文、招股说明书、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不同公司形式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的公司文件会有不同。

在不同的交易中,不同文件的重要性各有差异。如在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的情形下,改制的批文、资产评估报告、改制方案,甚至政府会议纪要都是非常重要的,应当注意审查、发现隐藏的潜在风险或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对那些成立年限较长的企业更要高度注意),比如改制的法律程序存在瑕疵、国有资产不当处置等问题。律师在做此类尽职调查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敏感性。

15.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2

一、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xx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 "aa" )的委托,基于aa和股东于x年xx月xx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xx条和第xx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xx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x年xx月xx日出具的关于xx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xx公司”指xx公司,一家在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二、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xx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xx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xx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xx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xx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xx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xx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x年xx月xx日xx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三、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xx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xx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 xx公司的设立

1.1.1xx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xx公司于x年xx月xx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x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合计 万 100%

1.1.2xx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根据xx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实缴xx万元)。

1.根据淄博科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x年xx月xx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验字第号《验资报告》, xx公司第一期出资x万元人民币已在x年xx月xx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东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根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x年xx月xx日出具的所验字第号《验资报告》, xx公司第二期出资xx万元人民币已在x年xx月xx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东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1.1.3 对xx公司出资的法律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而根据xx公司的章程,其xx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是在三年内分三次到位,此种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相冲突。根据xx公司有关人员陈述,xx公司的此种出资方式系经当地政府许可,但本所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地方政府无权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该种出资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xx公司的股权演变

1.2.1xx年股权转让

根据xx年xx月xx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业变更情况表,x年xx月xx日,xx公司的股东先生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先生,x年xx月xx日,上述股东变更已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定工商所完成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之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

%

合计 100%

1.2.2本次股东变更的法律评价

xx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1.2.3xx公司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xx公司现有股东为以下2名自然人:

(1)股东,男,身份证号为。

(2)股东,男,身份证号为。

1.3 xx公司的存续

1.3.1xx公司的存续

(1)xx公司现持有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xx年xx月xx日核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x万元人民币(实缴x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位于,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2)根据其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年检情况,该公司已于xx年xx月xx日通过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度的年检。

1.3.2xx公司存续的法律评价

根据xx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检资料,其目前合法存续;但其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根据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资必须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让其100%股权后,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剩余的x万元出资的义务,否则xx公司的存续将存在法律障碍。

(二)xx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2.1 xx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xx公司章程是在xx年xx月xx日由xx公司最初设立时的三位股东制定的;根据到目前为止xx公司提供的资料,xx年xx月xx日,由于二期出资xx万元的到位,xx公司股东会对章程第7条进行过修改;此后于xx年xx月xx日,由于股东间的股权转让,xx公司股东会对章程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xx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xx公司公司章程,该公司设有股东会、执行董事一名和监事一名。

2.3 xx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xx公司现有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经理一名。其中,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监事,为公司经理。

(三)xx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知识产权

3.1 xx公司的生产设备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书》, xx公司的生产设备的评估价值为xx元人民币。

3.2 xx公司的知识产权

根据xx公司的陈述,其目前未拥有任何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也未提出任何商标、专利申请。

本所律师未得到任何有关xx公司《企业保密协议》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xx公司的土地及房产

4.1 土地使用权

4.1.1土地租赁

根据bb与cc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书》, cc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xx亩土地租赁给bb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期限为20 年,租金为xx万元,全年租金上限为x万元。

4.1.2土地租赁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bb与cc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的承租土地的主体为bb的全资子公司,而xx公司并非bb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应获得cc有限公司对此种情况的书面确认。此外,cc有限公司将其无建筑物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没有法律依据,其合法性存在疑问。

4.2 房屋所有权

4.2.1房屋状况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书》, xx公司共拥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积xx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xx项;评估价值为xx元人民币。

根据xx公司的陈述及本所律师的核查,xx公司所有房产均未办理《房地产权证》。

4.2.2房屋状况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xx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其办理权证存在法律障碍。

(五)xx公司的业务

5.1 xx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xx公司目前持有的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x年xx月xx日核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5.2 xx公司持有的许可证和证书

5.2.1有关生产经营的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审查,x年xx月xx日,xx公司取得xx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化学品生产企业核定证明材料》,证明其生产的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5.2.2有关的环保验收

xx公司吨/年生产项目于x年xx月xx日得到了当地环保部门关于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

(六)xx公司的贷款合同与担保

6.1 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xx公司无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6.2 担保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xx公司无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七)xx公司的税务问题

根据xx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其目前主要执行的税种和税率为:

(1)增值税

按17%计缴。

(2)所得税

按33%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增值税的7%计缴。

(4)教育附加费

按增值税的3%计缴。

(八)xx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经本所律师审查,x年xx月xx日,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店分局对签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对xx公司正在使用的设备中承压设备未进行登记注册等行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限1个月内改正,罚款xx元。

xx公司未提供其他有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资料。根据xx公司的陈述,其将于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出具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书面状况说明或承诺。

(九)xx公司的保险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xx公司为其以下财产设置了保险:

(1)x年xx月xx日,xx公司为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存货)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支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xx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为中国农业银行xx市分行。

(2)车牌号为和运输工具已分别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xx公司的劳动用工

根据xx公司的书面说明,其目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职工为xx名。如果本次收购为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贵公司将接收xx公司原有的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继续履行合同期未满的劳动合同。

4.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3

第一部分 尽职调查报告引言

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委派法务与资产管理部李小明与胡哲、电站金融产品中心孙成城,江苏苏美达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周洛、李婧婧共计五人成立尽职调查工作小组,于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8月25日期间对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就宁夏达力斯贺兰山头关20MWp一期、30MWp二期、30MWp三期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中,工作组查阅了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见附件1《尽职调查清单》),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条例及规章,并对达力斯太阳能有关信息向独立第三方求证,达力斯太阳能同时亦出具承诺书(见附件2《公司项目合作承诺书》),承诺其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尽职调查报告所涉及之事实、数据及法律问题是截至20xx年8月25日,不保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之后某些情况会发生变化。 为实现本尽职调查的目的,工作组假定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所有信息,文件等资料为真实,在此基础上,工作组特作出如下报告: 本尽职调查报告及附件中,除非有特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词语 定义

工作组 尽职调查工作组

一、二期项目宁夏达力斯贺兰山头关20MWp一期、

30MWP二期、

三期项目 30MWp三期光伏电站项目

达力斯太阳能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达力斯发电 宁夏达力斯发电有限公司

光泰实业

神鹏发电

神鹏投资

光泰典当

市工商局

开发区工商局

永宁工商局

宁夏发改委 宁夏光泰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神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神鹏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银川市光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永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第二部分 尽职调查报告正文

第一章 达力斯太阳能

第一节 公司主体

一、 主体资格

工作组通过永宁工商局查询达力斯太阳能从成立至今的公司内部档案,作出如下报告:

二、股东情况

三、变更情况。

1、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光伏投资建设咨询服务,生物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节 光伏项目前期相关文件

工作组对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光伏项目前期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作出如下报告:

一、一、二期项目

(一)、一、二期项目已具备的文件:

1、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一期:宁发改能源【20xx】495号

二期:宁发改能源【20xx】534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一期:宁国土资预审字【20xx】42号

二期:宁国土资预审字【20xx】41号

4、环评批复函

一期:宁环表【20xx】132号

二期:宁环表【20xx】133号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函

一期:宁水审发【20xx】251

二期:宁水审发【20xx】252

6、建设项目用地不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

一期:宁国土资(压覆矿)字【20xx】71号

二期:宁国土资(压覆矿)字【20xx】70号

7、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

8、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

9、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一期:宁电发展发【20xx】589号(集体) 宁电经研发【20xx】177号(单发)

二期:宁电发展发【20xx】589号(集体) 宁电经研发【20xx】171号(单发)

10、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批意见

一期:宁电函【20xx】335号

二期:宁电函【20xx】339号

11、贷款承诺函(包括一、二、三期总计80MW)信银银函【20xx】6号

(二)、一、二期项目所缺资料

1、安全预评价报告本案的函(正在做)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待项目备案后落实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土地使用证

7、能评批复(预计9月中旬完成)

8、项目备案。

10.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4

工行淮安分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尽职调查管理,切实发挥尽职调查了解客户、防范风险的作用,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结算账户尽职调查工作。

一是加强尽职调查人员配备和履职管理,重视单位结算账户尽职调查工作,认真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同时建立完善的调查人员考核机制,实行分行定期抽查与支行自查制度,强化履职监督和检查,增强尽职调查人员的责任心,积极做好尽职调查管理工作。

二是按照尽职调查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支行业务实际情况,选用切实可行的调查方式和措施,坚持审慎原则有效开展尽职调查,充分发挥尽职调查了解客户、防控风险的作用。

三是根据客户来源、申请资料、账户类型、支行掌握信息完整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实行差异化尽职调查管理,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平衡业务效率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四是注重异地委托调查的真实性,对于客户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与开户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异地开户业务,根据开户网点委托的调查事项,密切配合异地受托网点,采用有效的调查方式开展调查,并按时将调查结果反馈至开户网点,确保异地开户尽职调查规定的落地执行。

五是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客户、高风险行为账户的监测分析,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加强型尽职调查措施,进一步了解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业务意愿。对于加强型尽职调查中发现客户存在经营状态异常、信息有误、虚假或误导宣传等现象的,及时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

1.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5

一、为什么要编制商务尽职调查报告

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商业尽职调查遵循审慎原则,有着一套严谨的流程,最终是为了支持投资决策,选择正确的投资对象。其目的是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通过对其宏观环境、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业务流程、基础设施、企业价值评估六大板块进行全面分析,了解企业过去创造价值的价值,分析企业未来创造价值的机制;了解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和未来发展趋势;并通过对其内部运营管理的分析,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

二、商务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宏观环境分析: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四个方面。

2、市场规模分析包括市场界定、市场国模、市场特征、发展趋势四个方面。

3、竞争格局分析包括市场参与者、市场份额、潜在进入者和替代品四个方面。

4、业务流程分析包括研发、采购、生产、物流、渠道、销售、售后七个环节分析。

基础设施分析包括信息系统、组织文化人事、经营管理、对外合作四个板块分析。

5、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包括协同效益和价值评估两方面分析。

三、商务尽职调查所需要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机构相关资料。

2、委托人需要提供调查标的、路径和意图。

3、提供被调查人或企业的一切已经获知的线索,包括现有资料、文字、图片、录音、信息、相关文本、联系方式,方便跟进。

四、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方式和收费标准

1、尽职调查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目前,登尼特采用的是公开和不公开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2、收费可以按照不同方式来制定,登尼特尽职调查收费分三个档次,简单调查:5000-50000元人民币;尽职调查:50000-500000元人民币;专项尽职调查:500000元人民币以上。

3、报价参数:按照调查范围、内容、难易度进行报价;根据调查时间、路程和工作量进行报价;根据专项价值高低进行报价。

五、尽职调查的专业机构与专业操守

1、尽职调查一般按照专业操守,由专业机构来进行。

2、登尼特具有专业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分析师以及专业调查人员,他们将按照专业指引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在尽职调查全过程中必须坚守保密原则,在未经授权之下,不允许把商机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4、调查对象需要准确,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无讹。

5、尽职调查不管知会标的与否,都必须在合情、合理、合法的环境下进行,不能触发当地的隐私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6、涉及超出登尼特企业能力范围的,登尼特将委托专业第三方继续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六、商务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签署保密协议=》提交调查标的相关资料=》双方洽谈并确定调查标的、模式和内容=》签署委托协议=》支付款项=》进入调查程序=》编写尽职调查报告书=》交收并提交报告。

9.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6

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一种法律调查行为,通过收集并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目标公司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以获知公司交易行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公司并购、重大资产转让等)所需了解的属于目标公司的重要事实,从而为交易行为提供合法性意见和风险性意见。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对目标公司主体的合法性的调查主要有两个:一是其法人资格,即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其成立、注册登记、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交纳情况、年检、公司变更、有无吊销或注销等。二是其经营资格,即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

二、审查目标公司进行本次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已经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机关的审批、公司相关机构的批准等,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的各项资产的权利状况、权利是否有瑕疵、相应的资产是否赋予了相应的价值以及资产是否有降低的风险。

四、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债权的实现有无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实现的难易程度,债务承担的风险以及承担的大小。

五、审查目标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对于公司的存续与发展相当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律师对这些合同进行审查,目的在于确定交易完成后会不会影响合同中规定的预期利益,确定这些合同中权利义务是否平衡,目标公司是否处于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识产权

律师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权利状况,是所有权还是通使用权、有效期、有无分许可、是否存在侵权诉讼等等。

七、审查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交易对雇佣人员有无影响,是否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交易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出的代价,有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规避措施。

八、对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

公司的诉讼或仲裁活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律师的审查将注重于这些诉讼或仲裁胜诉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的开支。

当然,以上是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但法律尽职调查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交易的具体内容,也有可能还有其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尽职调查都要审查以上所有内容。对于不同的交易内容,尽职调查的内容和重点均有所不同。

12.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7

摘要:本文主要是描述关于写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一些基础要素,个人认为有些东西尤其重要,这份报告做的越详细,那么可能会存在某些风险也会越低,从而避免以后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关于________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 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债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据《关于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____律师、____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师向________公司发送了《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政府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签订了《________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报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出具的。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我们将对某些事项进行持续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对于本尽职调查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四、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公司拟进行改制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改制上市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指由______律师事务所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关于____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等;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尽职调查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主体资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国税______字号《税务登记证》和______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地税[ ]字号《税务登记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时的名称为______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则说

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二)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二)房产

1.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三)机动车辆

1.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2.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1.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2.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1)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权属状况:____________。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谨致

商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尽职调查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本及其信息目录

备注:

1. 此报告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进行分析。

2.在尽职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可以增加一个附件或法规指引,重点解释一些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出现的专业术语,比如关联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3.因为 此报告的作用之一是为了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个部分的结论,律师应当对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合法、有效、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脚注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据。

11.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8

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资料清单所涉及材料应由贵公司向我所提供。贵公司提供下述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尤其要确保所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有的资料若无现成的可提供,请尽快收集、整理和撰写,力求详尽完整。所有重要的文件请注明来源并加盖公司章或部门章。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时,请尽可能提交电子版本。

请贵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承诺保证书

律师事务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贵所为我公司的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工作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使贵所律师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对贵所作出如下承诺保证:

一、我公司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我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上所列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二、我公司向贵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我公司向贵所提供的材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完全一致的。上述文件材料上的签名和盖章均是真实的。

三、我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四、除了已提交的文件材料外,我公司没有应向贵所提供而未提供的任何有关重要文件材料,也没有应向贵所披露而未披露的任何重要事实。

五、我公司的企业行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我公司向贵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与其上报的文件材料是完全一致的。

七、我公司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八、我公司与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我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我公司股东之间及股东与我公司之间不存在股权纠纷的情形。

十、我公司股东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十一、我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健全的组织机构,并严格按照该规则规范运作。我公司各部门均独立运作,未依赖于任何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十二、我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十三、我公司股份转让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十四、我公司目前没有计划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情形存在。

十五、我公司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十六、我公司在近两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我公司近两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十八、我公司承诺并保证,如因我公司违反上述内容而引起贵所出具的文书中有错以致受到行政处罚或第三人索赔或其他损失,我公司愿对此承担予以澄清及经济赔偿责任。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一、公司概况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高管名单等。】

二、历史沿革

(一) 公司设立

(二) 历次变更

【注:按时间顺序列明公司每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事项的具体情况。】

三、股权结构

【注:公司股权结构图,注明股权比例。如有关联企业,也请示意。】

四、主要财务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财务数据图(请填写申报税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收入和利润(当年填写全年预计数)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结构:

扫描提供,如实际报表与报税财务报表不一致的,也请一并提供实际报表并注明。

(二)财务基本情况 需要进一步说明:

1、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如有注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2、是否提供的是合并财务报表;

3、财务账务是否为代理记账;

4、基本会计政策说明;

5、公司缴税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补交风险;

6、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是否存在违规融资、占有使用资金、票据贴现等情况:

(三)财务重点关注问题说明 1、实收资本是否足够到位;

2、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

3、银行贷款或对外借款情况;

4、对外抵押或担保情况

五、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介绍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一览表

17.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9

一、尽职调查的方法

1、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可以对调查对象有比较直观的了解,并可以得到据以调查的相关线索。因此,现场调查是尽职调查最常用的方法,它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

现场会谈时,应当约见尽可能多的、不同层次的成员,包括市场销售部门、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生产部门的主管。会谈主要了解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思路、企业文化、团队精神、企业的内部管理及控制等情况,通过会谈获取对企业高管的感性认识。

实地考察应侧重调查企业的生产设备运转情况、生产组织情况、实际生产能力、产品结构情况、订单、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情况、固定资产维护情况、周围环境状况、用水、用电、排污情况、员工的工作态度及纪律等。

2、搜寻调查

主要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这些媒介物包括报纸、杂志、新闻媒体、论坛、峰会、书籍、行业研究报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搜寻调查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官方调取

通过行业协会、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获取或调取企业的相关资料。如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关、金融管理机关、外汇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供电部门、供水部门、土地及城建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

4、通知调查

通知被调查人,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和申报信用记录,然后对该资料和记录进行抽样验证、分析。

5、秘密调查,是指在被调查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调查方式。主要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商业伙伴或个人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6、委托调查。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部分或全部信息的调查。对于比较重要或法律关系复杂的融资租赁交易,可以利用律师执业技能、专业知识以及法律赋予的调查取证的特权,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形成全面、专业、规范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供信用评估时参考。对于客户的财务调查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对于租赁物也可以委托资产评估师进行资产评估,形成专业的评估报告。

二、尽职调查的内容

考虑到融资租赁的交易成本,对承租人的尽职调查的内容的繁简应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交易额相对较小、租期相对较短,可以参照商业银行的贷前调查内容展开调查;对于交易数额大、租赁期限较长的项目,对承租人进行全面、审慎、独立和有针对性的尽职调查很有必要。此外,尽职调查还应考虑承租人的具体情况及租赁物的特点,如上市公司其相关信息一般比较透明、公开,需要调查的内容就简单一些;电信设备运营商因其行业垄断特点,也不需要做仔细的尽职调查;对于飞机租赁,由于其本身的特点也不需要做太繁琐的调查。尽职调查因涉及承租人的商业秘密,应考虑出租人的接受程度和实际需要及可行性,确定尽职调查的内容。

下面就融资租赁的尽职调查列一清单,供出租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如果交易的项目对出租人来说达到重要、复杂的程度,出租人应该委托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阅历资深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

1.1公司历史沿革的说明;

1.2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附表,并按照填写的内容提供相应的文件;

1.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领取的`营业执照、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及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1.4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现行有效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以及历次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1.5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章程,现行有效的章程,以及历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1.6除公司出资协议和章程外,请提供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与公司或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

1.7公司的验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1.8如果公司曾接受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非现金出资,请提供该等非现金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立项批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或确认文件);

1.9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适用);

1.10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书面情况说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记申请文件,包括公司设立时的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表),其后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表)以及工商局核发的审核意见书(表);

1.11所有与公司增资扩股、减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收购兼并、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相关的协议/合同、与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法庭判决;

1.12如果上述第1.11项所述重大法律事件的标的涉及国有资产,请提供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立项批复、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或确认批复);以及有关工商登记备案文件;

1.13与公司股权质押相关的合同和/或批准文件、工商登记备案文件;

1.14若公司曾购入任何其本身的股份,请提供董事会授权购入股份的决议及有关该等购入的所有协议的副本;

1.15公司与股东签订的任何其可据以放弃或同意放弃日后股息的安排或协议;

1.16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名单及选举/聘任决议;

1.17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以及选举决议/委派书;

1.18公司股东会历次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

1.19公司董事会历次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

1.20公司监事会历次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

1.21公司完整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各股东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联营、合作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或部门(包括于分公司、营业部、中心等,下同),结构图应标明控股或参股关系、持股份额、其它持股人名称及持股数量;

1.22政府部门对公司设立的任何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批准文件及对上述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变更的批准文件(如有);

1.23政府主管部门向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及下属部门核发的全部涉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生产经营的许可性文件,或特许权、特许经营等许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核发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通知、决定、批复、复函、许可证、登记备案等文件(如有);

1.24请提供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及部门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高科技企业、国家重点扶持企业证书/批复、其他政府认定、资助或扶持项目的证书/批复或其他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业务相关的证书及奖项(如有);

2、股东文件

2.1公司各股东的现行有效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最近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其从事的业务情况介绍,其现在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2请说明公司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相互持有股份、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双方双重任职情形、是否相互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管理关系);

2.3请确认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设置质押;如设置,请提供有关主合同、质押合同和质押登记文件;

2.4请确认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司法冻结、权属争议等其他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2.5请确认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股等相关情况;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2.6请确认公司股东是否与他人签订转让、回购或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的协议;如存在,请提供该等协议;

2.7除上述提及的协议外,请提供公司与公司各股东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

3、重大资产(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3.1土地

3.1.1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附表,该表应包括公司及附属公司所占用的全部土地的清单;

3.1.2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利证、租赁登记证明、抵押登记证明等;

3.1.3有关政府机关关于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3.1.4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协议和批准文件(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租赁协议、抵押协议等);

3.1.5如为划拨地,请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文,征地费用的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3.1.6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所涉及的出让金、租金、转让费和土地使用费的支付凭证;对于出租的土地,请提供出租方有权出租的证明;

3.1.7请说明是否存在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如有,请提供相关的协议文件;

3.1.8请提供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合作开发合同、联营或合作协议;

3.1.9请书面确认所提供的土地使用证的内容与土地使用现状是否相符,如有变更土地实际用途而土地使用权证中对变更没有记录,请以列表的方式说明各宗土地的变更情况;

3.1.10请确认上述土地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2房屋

3.2.1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该表应包括公司拥有的全部自有房产(不包含租赁房产);并请相应提供该表中所填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购买协议;

3.2.2请说明上述自有房屋上是否存在抵押,如是,请提供房屋抵押协议和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3.2.3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该表应包括公司拥有的全部租赁房产,并相应提供该等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租赁登记文件等相应文件);

3.2.4拥有或租赁的房产的使用、出售、租赁或转让的限制、合约及承诺的详细清单及协议文本;

3.2.5请确认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所列的内容与房屋现状是否相符。如有变更而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做记录的(如房屋已拆除,或出售),请以列表的方式说明变更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发证日期、幢号、面积、原用途、现用途、变更原因,变更时间;

3.2.6请确认上述房产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3主要固定资产

3.3.1请提供详细的固定资产清单;

3.3.2与在建工程的建设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合同;

3.3.3拥有车辆的车辆登记证;

3.3.4请确认上述固定资产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4无形资产

3.4.1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列举并说明所拥有的,被许可使用的,或正在申请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服务标识、商号、品牌、着作权、专有技术、域名、商业秘密和技术工艺等,并提供全部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及有关申请文件;

3.4.2就所持有或主张的前述知识产权,请确认是否已缴纳相应的费用(如专利年费)并请提供缴费凭证;

3.4.3所有现行有效的公司作为一方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以及技术开发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服务标记、着作权、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许可/转让/开发合同及相关登记/备案文件;

3.4.4目前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如有)的相关证明文件;

3.4.5请确认上述知识产权上是否设定了任何质押、担保,如有,请提供质押协议、担保协议、质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4.6有关上述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报告。

4、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4.1有关公司业务流程、业务管理的情况说明;

4.2公司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和服务清单;

4.3请以书面方式详细描述公司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流程、各项产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所对应依赖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生产线/主要检测仪器、运输、仓储、技术、商标等;

4.4公司的业务是否变更过,如变更过,是否办理了相关经营项目的批准、变更营业执照和章程、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并办理营业执照,并应书面说明具体情况;

4.5政府主管部门向公司核发的全部生产经营许可性文件,或特许权、特许经营等许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向公司核发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通知、决定、批复、复函、许可证、登记备案等文件;

4.6请说明公司产品需遵守的国家或行业的定价政策。

4.7生产许可证;

4.8公司获得的有关矿产开采的各种许可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如有);

4.9就公司持有的矿权证,请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和矿权相关的所有缴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使用费缴纳证明、采矿权使用费缴纳证明、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证明(如有);

4.10请确认公司及公司股东是否在境外经营,如存在,请提供以下文件:

4.10.1在境外经营的批准文件,包括境外投资批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文等;

4.10.2在境外设立的机构的登记注册文件、章程;

4.10.3境外经营业务的详细书面情况介绍;

4.11请根据公司已完工、在建或拟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填写附表,并相应提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环保验收及其他须报政府机关批准或备案的文件的批复和备案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及重大债权债务(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5.1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5.2最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等);

5.3独立会计师关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外汇支出及其他有关重大财务问题的信函,以及公司相应的回复(如有);

5.4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附表,该表中应包含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全部借款合同(包括与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以及与其他各机构或个人之间的借款)以及对应的担保合同,并请提供该等借款和担保合同/协议的文本;

5.5涉及上述第5.4项所列借款的借款协议、转贷协议、信用额度协议或相关非正式协议、文件;

5.6涉及上述第5.4项所列借款的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如有借用外债的情况,请提供相应的外债登记文件;

5.7任何其它重大融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融资、分期购买、融资租赁);

5.8请就公司以公司信誉和/或资产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等)情况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同、主债务合同、担保登记文件;

5.9对外担保审批文件、《对外担保登记书》、《对外担保反馈表》及《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如有);

5.10任何有关国家、省级或地方政府向公司提供的补助及/或补贴的协议、批准或其他安排的相关批复和文件。

6、重大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6.1请提供公司近三年排行前十名的业务交易对象单位清单及交易情况说明;

6.2请提供业务合同样本、范本或标准文本。

6.3请在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中列明下述尚未履行完毕或虽已履行完毕但存在争议的、所涉金额单项或同一客户数项交易累积达人民币万以上合同/协议的相关情况,并提供该等合同/协议;

6.3.1原材料供应协议;

6.3.2产品生产协议;

6.3.3产品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产品分销和/或经销合同,以及限制交易的协议;

6.3.4运输合同

6.3.5现行有效的与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签订的公共设施服务协议(如有);

6.3.6重大建设/建筑合同(如有);

6.3.7现行有效的保险合同、保单、付款凭证和一切保险索赔清单以及有关保险撤销或拒延的信函往来;

6.3.8收购、合并或出售公司权益、业务或资产的合同或协议(如有);

6.3.9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协议、收购协议、合作协议或联营协议);

6.3.10承包、管理、顾问协议(如有);

6.3.11有关进出口业务的文件,进口代理商的名称及与该等代理商签订的有关合同(如有);

6.3.12保密协议;

6.3.13保险合同、保单、付款凭证;

6.3.14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研究和开发、技术服务等合同或协议(如有);

6.3.15现行有效的技术许可或技术进出口合同及登记/备案文件(如有);

6.3.16知识产权(如着作权、商标、专利、域名、非专利专有技术)实施、许可、使用、转让或其他相关协议(如有);

6.3.17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及公司认为应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文件。

13.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0

一、 公司情况简介

列示公司注册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等基本信息。

二、 公司历史沿革简介

1、 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基本情况;

2、 历次股权变动过程及定价依据;

3、 以图表形式列示目前股权结构。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主要业务、财务状况;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变化情况;

3、 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四、 公司业务和产品

1、 公司主要业务及盈利模式介绍,公司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介绍;

2、 列示公司主要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对公司收入及利润贡献情况;计算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贡献毛利占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

3、 公司业务的地区分布及主要客户情况;

4、 公司主要资产及核心技术的权属情况;

5、 公司业务及产品的发展前景表述。

五、 行业状况和公司行业地位

1、 说明公司所处行业背景、行业政策、行业技术状况、市场细分、进入壁垒等情况;

2、 说明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变动情况,列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3、 详细说明公司竞争优势、劣势,收入盈利、技术水平等重要指标市场排名情况。

六、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1、 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与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说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2、 说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七、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 列示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并注明是否经审计;

2、 列示公司各年度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重要指标,判断说明公司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3、 简要分析财务情况,对于财务数据及指标存在异常以及不匹配的,说明原因。

8.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1

商业地产收购并购中应发挥律师尽职调查的作用,在收购并购前,出让方通常会对目标企业的存续与经营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收购并购方则没有。收购方掌握的信息大多是通过出让方或目标企业提供的文件或与其管理层的沟通获取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经过了包装或对关键问题进行了回避甚至掩饰,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尽职调查,也被称为审慎性调查,指的是在收购并购过程中买方对目标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以求准确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

二、尽职调查的程序

尽职调查没有固定的程序,但总体来说,其一般流程如下:

1、由收购并购方指定一个由律师组成的法律尽职调查小组。

2、由收购并购方和律师、目标企业签署“保密协议”。

3、法律尽职调查小组准备一份要求目标企业提供材料的尽职调查清单。

4、目标企业根据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制作资料索引。

5、尽职调查小组实施尽职调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并分析有关的资料。

6、尽职调查小组报告尽职调查结果,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企业的设立和合法存续

查阅目标企业设立时的政府批准(如有必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组方案、股东协议、国有股权管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目标企业的设立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目标企业的股东及其注册资本缴纳情况

核查目标股东人数,股东资格,股东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情况。股东的出资或增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相应获得的股份情况,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资产出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目标企业的主要资产

取得目标企业主要固定资产清单、房产权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取得目标企业的主要无形资产清单、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无形资产权属证书等相关资料,核查目标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资产是否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是否存在期限或其他权利限制,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四)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及重大合同

核查目标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工商登记一致,是否取得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所需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经营资质或许可,是否存在相关经营资质和经营许可的期限或其他限制或条件;查阅目标企业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了解各项合同及其有效期限、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重要违约行为或违约责任、合同终止的情形等,核查是否存在转让或转让程序上的限制和条件,是否存在阻碍收购并购的相关条款约定。

(五)目标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状况

查阅公司章程及选聘和辞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决议或会议记录、相关议案、提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等相关会议资料,了解其组织结构、管理职位设置和管理人员职责分配,查阅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通过程序等相关信息以确定本次收购并购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障碍。

调查目标企业的雇佣人员的数额,目标企业是否对重要人员进行了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收购并购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

(六)目标企业的纳税状况及依据

查阅目标企业的国税与地税登记证、年度财务报表、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表等文件资料,核查目标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及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确定其适用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当地国税与地税主管机关就目标企业最近3年纳税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查阅相关纳税资料,核查目标企业最近3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欠税,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等。

(七)目标企业的重大债权债务

查阅目标企业近3年的重大合同清单,核查合同的履行情况,确定主要债权是否实现、主要债务是否履行完毕,是否存在潜在的纠纷或其他重大法律风险。查阅目标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其他应收应付账款明细、相关交易协议,调查其他应收应付、预收及预付账款产生的原因、具体内容、数额等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纠纷或其他重大法律风险。

(八)目标企业的法律纠纷

调查目标企业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若有)、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企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一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包括如下内容:

1、收购并购方对尽职调查的要求;

2、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出让方或目标企业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

3、进行尽职调查所做的各种假设;

4、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责任限制或声明;

5、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总结,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的评价和建议。

14.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2

致 公司

根据《关于 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 律师、 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年 月 日,本所律师向 公司发送了《 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政府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年 月 日,贵公司签订了《 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报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出具的。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我们将对某些事项进行持续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对于本尽职调查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四、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公司拟进行改制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改制上市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指由 律师事务所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关于 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 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 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等;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尽职调查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 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主体资格

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住所为 ,经营范围为 。公司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国税 字号《税务登记证》和 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地税[ ]字号《税务登记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1、 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设立时的名称为 公司,股东为 、 ,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 ,住所为 ,经营范围为 。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则说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二)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面积 ,权属状况;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面积 ,权属状况。

(二)房产

1、房产证号为 ,面积 ,权属状况;

2、房产证号为 ,面积 ,权属状况。

(三)机动车辆

1、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车主: ,车辆类型: ;

2、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车主: ,车辆类型: 。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1、设备名称: ,发票号: ,报关单: ,购买日期: ,使用年限: ,原始价值: ,账面价值: ;

2、设备名称: ,发票号: ,报关单: ,购买日期: ,使用年限: ,原始价值: ,账面价值: 。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1)名称: ,注册号码: ,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自 至 ;

(2)名称: ,注册号码: ,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自 至 ;

(3)权属状况: 。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的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取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营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16.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3

一、尽职调查的目的

简单讲,尽职调查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融资方的情况只有通过详尽的、专业的调查才能摸清楚。

1、发现项目或企业内在价值

投资者和融资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业的内在价值,往往会出现偏差,融资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业的内在价值。因为企业内在价值不仅取决于当前的财务账面价值,同时也取决于未来的收益。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和考量必须建立在尽职调查基础上。

2、判明潜在的致命缺陷及对预期投资的可能影响

从投资者角度讲,尽职调查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因为任何项目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融资方过往财务账册的准确性;投资之后,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融资方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融资方运营或财务运作出现问题的因素。

3、为投资方案设计做准备

融资方通常会对企业各项风险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资者则没有。因而,投资者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投资者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投资活动。

二、尽职调查的流程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一个重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立项—成立工作小组—拟定调查计划—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内部复核—递交汇报—归档管理—参与投资方案设计。

1专业人员项目立项后加入工作小组实施尽职调查2拟订计划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和目标企业组织架构基础上3尽职调查报告必须通过复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三、尽职调查的方法

1、审阅文件资料

通过公司工商注册、财务报告、业务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项资料审阅,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

2、参考外部信息

通过网络、行业杂志、业内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情况。

3、相关人员访谈

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

4、企业实地调查

查看企业厂房、土地、设备、产品和存货等实物资产。

5、小组内部沟通

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

四、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1证伪原则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的思路展开尽职调查,用经验和事实来发觉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2实事求是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依据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理念和标准,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目标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

3事必躬亲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

4突出重点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发现并重点调查目标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特点,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为本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在对目标企业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重点注意对管理团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诚信程度的评判。

6横向比较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对同行业的国内外企业发展情况,尤其是结合该行业已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展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情况

一、公司历史演变调查

1调查目标

(1)了解公司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检查其对公司的发展演变和企业文化形成的重大影响;

(2)对公司成立时间较长的企业,历史演变较为复杂,着重考察企业历史演变发展逻辑合理性。

2调查程序

(1)获取公司所在行业管理体制历次改革的有关资料,调查行业管理体制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获取公司历次产品、技术改造、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变动及获奖情况的有关资料,判断公司核心竞争力在行业内地位的变化;

(3)调查公司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人事变动,判断核心管理者的去留已经和可能对公司产生的重大影响;

(4)审查公司历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判断其影响是否已经消除。

3调查结论

(1)公司历史演变定性判断(复杂与否)

(2)历史演变对公司未来发展有无实质性影响(体制、人员、技术演变)

二、股东变更情况调查

1调查目标

(1)股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2)公司股东变更的行为和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2调查程序

(1)编制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检查公司历次股份总额及其结构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业务、管理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2)取得公司的股东名册,查看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追溯调查公司的实质控制人,查看其业务、资产情况是否对公司的产供销以及市场竞争力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4)检查公司自然人持股的有关情况,关注其在公司的任职及其亲属的投资情况;如果单个自然人持股比例较大,还应检查是否存在其他人通过此人间接持股的情况,而可能引起潜在的股权纠纷;

(5)检查公司是否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是否有工会持股或职工持股会持股; (6)调查公司的股份是否由于质押或其他争议而被冻结或被拍卖而发生转移,并导致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7)获取公司与股本结构变化有关的验资、评估和审计报告,审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化以及股本结构的变化的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规范,涉及国有企业,股权变革是否有国资批复文件;

(8)相关股东变更资料取得当地工商资料为准。

3调查结论

(1)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有较大变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职及外部任职情况;

(3)股本变动的验资、评估及审计是否齐全,涉及国有企业,股权变革是否有国资批复文件。

三、公司治理结构调查

1调查目标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规;

(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立、运作的实质性判断;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变动是否合法合规。 2调查程序

(1)查阅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确定公司章程及草案的制定和修改过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其内容是否与《公司法》等相抵触;

(2)确认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合规性;

(3)查阅公司历次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确认其决议内容、尤其是确认董事会的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融资及经营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会议记录了解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变化;

(4)确认董事、经理是否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是否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是否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动;

(5)考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如设置股票期权,判断这些机制是否有利于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四、组织结构调查

1调查目标

(1)全面了解公司主要股东(追溯到实质控制人)及整个集团的所有相关企业的业务和财务情况,查找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2)了解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模式的设置对公司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影响。

2调查程序

(1)画出整个集团的组织构架图,标明各经营实体之间的具体组织联系;

(2)画出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图,并以实线和虚线标明各机构之间的权力和信息沟通关系,分析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3)与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讨论,进一步获得公司组织结构设置方面、运行方面情况的资料。

五、管理团队调查

1调查目标

(1)主要管理层(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裁、副总裁以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正直、诚信;

(2)主要管理层是否具有与发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开拓精神和经营管理能力;

(3)了解关键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和离职情况,及其程序是否合法;

(4)了解公司与主要管理人员有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其对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影响。

2调查程序

(1)取得主要管理人员学历和从业经历简况,对核心人员要取得其详细资料,尤其要关注主要成员在本行业的的执业经验和记录;

(2)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就企业发展、公司文化、竞争对手、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的关系等主题进行单独的会谈;

(3)调查过去三年中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况,调查其辞职的真实原因;

(4)调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竞业禁止”的规定;

(5)与公司职员进行交流,获取其对管理团队以及企业文化贯彻情况的直观感受;

(6)调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年度经营责任书,了解公司是否制定经济责任考核体系,特别考核体系的落实情况;

(7)了解公司为高级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8)调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适当的兼职,并说明必要的兼职是否会对其工作产生影响。

六、业务发展战略与目标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2)调查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实现的可行性、风险。

2调查程序

查阅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资料,或与经营决策层访谈,得到以下的信息:

(1)公司发展目标的定位,包括长远发展战略、具体业务计划;

(2)公司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间的关系;

(3)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法律障碍等;

(4)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计划的主要经营理念或模式、假设条件、实现步骤、面临的主要问题等。

第二部分:行业和业务经营调查

一、行业及竞争者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2)调查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驱动因素与本质;

(3)调查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较之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地位;

4)调查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2调查程序

(1)查阅权威机构的统计资料和研究报告(如国家计委、经贸委、行业协 会、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机构),调查公司所处行业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影响其行业发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2)调查公司所处行业内企业是否受到国家宏观控制,如果是,其产品定 价是否受到限制?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3)调查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情况,公司所处链条环节情况;

(4)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包括规模经济、资本投入、技术水平、环境保护或行业管理机构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等方面,分析其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5)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特征,是属于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了解该行业对技术(或对资金、劳动力等要素)的依赖程度、技术的成熟度;了解该行业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开发支出、巨额的广告营销费用;是否应收账款周转慢;产品价格的变动特征;出口占总销售的比例等方面。

(6)调查公司近三年内销售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是处于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个阶段?调查公司产品的寿命。

(7)查阅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和发展规划文件,获取或编制公司最近几个会计年度主要产品产销量明细表,了解公司产品结构构成;了解公司未来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

(8)查阅权威机构的研究报告和统计资料,调查影响公司产品需求的相关因素以及产品需求的变化趋势,分析未来几年该产品的需求状况、市场容量;获取公司所处行业中该产品的现有生产能力、未来几年生产能力的变化数据;所处行业是否因过多受到国家政策、技术进步、可替代产品的冲击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具有较大的脆弱性。

(9)对公司产品价格变动作出预测;

(10)调查可替代产品的价格和供应状况,调查公司产品目前或在可合理预计的将来多大程度上受到进口同类产品的冲击;

(11)对公司现有与潜在的竞争者调查,应包括但不限于整个产品市场容量、竞争者数量、公司与市场竞争者各自的`市场份额;对公司与竞争者的比较应包括相对产品质量、相对价格、相对成本、相对的产品形象及公司声誉等(见附表)。对公司目前、未来的市场地位作出描述和判断;

(12)利用各大证券报、主要证券类网站披露的公开信息,与已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选择5-10家产品结构、生产工艺相同的公司,以这些公司近几年的数据为基础,至少在生产能力、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关键设备的先进性、销售收入、销售的地理分布、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主营业务利润率、行业平均销售价格与主营业务利润率等方面进行比较。

二、采购环节业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供应方市场、采购政策及主要的供应商;

(2)调查公司采购业务涉及的诉讼及关联交易。

2调查程序

(1)调查供应方市场的竞争状况,是竞争、还是垄断,是否存在特许经营 权等方面因素使得供应方市场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2)与采购部门人员、主要供应商沟通,调查公司生产必须的原材料、重要辅助材料等的采购是否受到资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3)了解公司主要的供应商(至少前5名),计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同类原材料采购金额、总采购金额比例,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

(4)与采购部门人员、主要供应商沟通,调查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公司的地理距离,分析最近几年原材料成本构成,关注运输费用占采购成本中的比重;

(5)与采购部门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应商考评制度;

(6)调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资金结算情况,是否及时结清货款,是否存在以实物抵债的现象;

(7)查阅权威机构的研究报告和统计资料,调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求状况,查阅公司产品成本计算单,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动力涨价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

(8)与采购部门与生产计划部门人员沟通,调查公司采购部门与生产计划部门的衔接情况,关注是否存在严重的原材料缺货风险,是否存在原材料积压风险;

(9)与主要供应商、公司律师沟通,调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纠纷;

(10)如果存在影响成本的重大关联采购,判断关联采购的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润输送或资金转移的现象。

三、生产环节业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实际产量;

(2)调查公司生产组织、保障;

(3)成本分析;

(4)调查公司生产的质量控制、安全、环保。

2调查程序

(1)调查公司生产过程的组织形式,是属于个别制造或小批量生产;大批量生产或用装配线生产;用流水线生产;

(2)了解公司各项主要产品生产工艺,获取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调查公司行业中工艺、技术方面的领先程度;

(3)调查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最近几个会计年度的实际生产能力以及主要竞争者的实际生产能力,进行盈亏平衡分析,计算出盈亏平衡时的生产产量,并与各年的实际生产量比较;

(4)与生产部门人员沟通,调查公司生产各环节中是否存在瓶颈?是否存在某种原材料的供应、部分生产环节的生产不稳定或生产能力不足而制约了企业的生产能力;

(5)与生产部门人员沟通,调查公司的生产是否受到能源、技术、人员等客观因素的限制;

(6)采用现场察勘的方法,调查公司主要设备的产地、购入时间,机器设备的成新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预计尚可使用的时间;现有的生产能力及利用情况,是否有大量闲置的设备和生产能力;

(7)调查公司是否存在设备抵押贷款的情形。如有,查阅或查询借款合同的条款及还款情况,判断预期债务是否会对公司的生产保障构成影响;

(8)制造成本的横向比较。查阅公司历年来产品成本计算单、同类公司数据,分析公司较同行业公司在成本方面的竞争地位;

(9)制造成本的纵向比较。获取或编制公司最近几个会计年度主要产品(服务)的毛利率、贡献毛利占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指标,分析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如果某项产品在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时,某一期的毛利率出现异常,分析单位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制造费用等成本要素的变动情况,确认成本的真实发生;

(10)与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沟通、现场实地考察、查阅公司内部生产管理规定,调查公司的质量控制政策、质量管理的组织设置及实施情况;

(11)调查公司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成立以来是否发生过重大的安全事故;

(12)了解公司生产工艺中三废的排放情况,查阅省一级的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函件,调查公司的生产工艺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调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是否存在因环保问题而被处罚的情形;

(13)查阅省一级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调查公司产品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因产品质量问题受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四、销售环节业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营销网络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调查公司产品商标的权属及合规性;

(3)调查公司销售回款、存货积压情况;

(4)调查公司销售业务涉及的诉讼及关联交易。

2调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分销渠道,对自营零售的,调查公司销售专卖店的设置;对通过批发商进行销售的,调查经销或代理协议,是否全部委托销售代理而导致销售失控?

(2)查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证,调查公司是否是其主要产品的商标注册人;

(3)查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一级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证明或其他有关批复,调查公司的产品质量是否执行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近3年是否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4)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打假力度如何;

(5)调查公司的主要竞争者及各自的竞争优势,从权威统计机构获取公司产品与其主要竞争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资料;

(6)获取或编制公司近几个会计年度各项产品占销售总收入比重明细表、各项产品产销率明细表;

(7)获取公司近几个会计年度对主要客户(至少前5名)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及回款情况,调查其客户基础是否薄弱,是否过分依赖某一客户而连带受到客户所受风险的影响;分析其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以实物抵债的现象;

(8)获取近几个会计年度按区域分布的的销售记录,分析公司销售区域局限化现象是否明显,产品的销售是否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9)是否存在会计期末销售收入的异常增长,采取追查至会计期末几笔大额的收入确认凭证、审阅复核会计师期后事项的工作底稿等程序,判断是否属于虚开发票、虚增收入的情形;

(10)是否存在异常大额的销售退回,查阅销售合同、销售部门与客户对销售退回的处理意见等资料,判断销售退回的真实性;

(11)测算公司最近几个会计年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调查公司坏账、呆账风险的大小;

(12)对于销售集中于单个或少数几个大客户的情况,需追查销货合同、销货发票、产品出库单、银行进账单,或函证的方法以确定销售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如果该项销售系出口,尚需追查出口报关单、结汇水单等资料,以确定销售业务发生的真实性;

(13)查阅会计师的工作底稿,调查是否存在大量的残次、陈旧、冷背、积压的存货;与会计师沟通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足额计提?计算公司最近几个会计年度产成品周转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14)抽查部分重大销售合同,检查有无限制性条款,如产品须经安装或检修、有特定的退货权、采用代销或寄销的方式;

(15)调查关联销售的情况。如果存在对主营业务收入有重大贡献的关联销售,抽查不同时点的关联销售合同,获取关联销售的定价数据,分析不同时点的销售价格的变动,并与同类产品当时市场公允价格比较。如果存在异常,分析其对收入的影响,分析关联销售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润输送或资金转移的现象。

五、技术与研发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专利、非专利技术;

(2)调查公司研发机构、人员、资金投入;

(3)调查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

2调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行业技术标准,是否有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2)调查公司核心技术的选择。调查公司较同行业其他企业在技术方面的领先程度。关注其核心技术是否为其他新技术所取代;

(3)获取公司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权利证书、在有权管理部门的登记文件以及相关协议,了解公司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有哪些?了解公司和新技术的来源,是属于自主开发、股东投资、购买或及拥有使用权。调查公司对于上述技术拥有的权限,并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与上述技术相关的重大纠纷,核心技术是否超过法律保护期限;

(4)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机制保障与主要产品生产相关的非专利技术不被泄漏。

(5)了解研发机构设置,获取公司目前的研发人员构成、近几年来用于研究开发的支出、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等数据;

(6)了解公司是否存在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发,有哪些机构,合作项目有哪些,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7)了解公司研究人员的薪酬情况,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公司主要竞争者(国内、外公司)同类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了解公司研究人员历年来的流失情况,公司是否实行了包括股权激励的其他激励措施;

(8)调查公司新产品研究开发周期(从产品开发到进入市场的周期),主要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项目的市场需求做出描述。

六、商业模式调查

1调研目标

(1)行业商业模式的演变与创新;

(2)公司现有商业模式及未来创新模式;

(3)通过商业模式理解与评估企业价值。

2调查程序

(1)企业商业模式主要指是一种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关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阐明某个特定实体的商业逻辑。它描述了公司所能为客户提供的价值以及公司的内部结构、合作伙伴网络和关系资本等用以实现(创造、推销和交付)这一价值并产生可持续盈利收入的要素;

(2)商业模式参考模型主要九个要素:价值主张;消费者目标群体;分销渠道;客户关系;价值配置;核心能力;合伙伙伴网络;成本结构;收入模式等。

(3)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历程及行业内的企业商业模式演变发展,分析行业内商业模式演变历程,及未来新的创新商业模式;

(4)通过公司高管访谈及上述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资料了解公司现有的商业模式,以及行业内是否具有创新性,其商业模式其他企业是否能够容易模仿和超越;

(5)确认公司未来商业模式发展方向,及对商业模式创新采取的准备行动;

(6)结合公司的商业模式的定位,及行业内的标杆企业对比,评估公司未来公司价值。

第三部分:法律调查

一、独立性调查

1调查目标

公司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企业是否做到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调查程序

(1)公司的业务是否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获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营业执照、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所有业务协议,检查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是否存在上下游关系;

(2)公司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调查公司的部门设置,检查原材料的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是否与关联方分开,检查发起人与关联方的采购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是否相互独立,有无兼职现象;检查所有采购、销售或委托加工协议,确认是否存在委托关联方采购、销售或委托加工的情况;获取公司的采购、销售帐户,检查原材料的采购、货物销售是否与关联方帐务分离;

(3)如供应、生产、销售环节以及商标权等在短期内难以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取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签定的如下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委托加工协议、委托销售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其他业务合作或许可协议;上述合同是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4)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获取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商标注册证明、专利证书、特许经营证书等,其所有人、使用者是否合法;

(5)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租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有关房屋、土地其所有权证明,有租赁的,对相关租赁协议进行检查;

(6)检查主要设备的产权归属:检查固定资产帐户,对其产权归属进行调查,并调查有无抵押发生;

(7)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8)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主要财产被担保或者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9)是否存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10)控股股东和政府部门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是否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长是否不由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本单位领取薪酬,是否不在股东单位兼职;

(11)公司是否已按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了组织机构,是否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12)公司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是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13)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包括无偿占用和有偿使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有,需说明原因;

(14)公司是否独立在银行开户,是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帐户的情况;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将资金存入控股股东的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帐户的情况;

(16)检查控股股东的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帐户,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往来帐项;

(17)获取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税务登记证,公司是否依法独立纳税;

(18)与财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沟通,检查公司有关财务决策制度,看公司是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同业竞争调查

1调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2调查程序

(1)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存在同业竞争;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是否采取了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1)签署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及决议,需审查该协议或决议有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的条款。

2)调查有无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如:

A.针对存在的同业竞争,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的措施;

B.竞争方将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弃与竞争方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措施;

D.竞争方就解决同业竞争,以及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做出的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承诺。

(3)查阅公司的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是否有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规定。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调查

1调查目的

(1)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

2调查程序

(1)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调查。检查所有关联方,包括:公司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的企业、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企业、与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受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取公司的主要采购、销售合同,检查公司的主要采购、销售合同的合同方是否是关联方;

(2)调查公司与关联企业是否发生以下行为: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检查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数量、金额;调查关联交易是否必要;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能够产生积极影响;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以及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如何;

(4)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如该交易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价格如何,检查关联价格与市场价格(第三方)的差异及原因;

(5)检查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审查其内容是否公允合理,有无侵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6)对关联交易的递增或递减作出评价,并分析原因。获取为减少关联交易签定的协议、承诺或措施,检查这些承诺或措施的可行性;

(7)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提供担保。

四、诉讼、仲裁或处罚

1调查目标

(1)公司是否存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2)上述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的影响;

2调查程序

(1)调查是否具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如果有上述事项,需调查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原因,诉讼或仲裁请求,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的较大影响。

第四部分:资产调查

一、资产调查

1调查目标

(1)了解并核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2调查程序

(1)了解固定资产规模、类别,并核实期末价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并与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2)调查房屋建筑物的成新度、产权归属。

3)调查机器设备成新度、技术先进性、产权归属。

4)了解有无设置抵押的固定资产,并与了解到的借款抵押进行核对。

5)了解并描述计提折旧的方法,并将本期计提折旧额与《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折旧”明细项核对是否相符。

6)了解并描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判断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了解在建工程规模,若规模较大,进一步调查在建工程价值、完工程度,判断完工投产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3)了解并核实无形资产入账依据及价值的合理性;

1)取得无形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

2)调查每项无形资产来源;

3)判断各项无形资产入帐及入帐价值的合理性;

(4)关注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权利状况。

第五部分:财务调查

一、销售环节财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了解并核实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利润的真实性;

(2)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因销售活动产生债权债务余额。

2调查程序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利润调查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细表,并与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损益表核对是否相符;

2)价格调查:取得产品价格目录,了解主要产品目前价格及其前三年价格变动趋势,搜集市场上相同或相似产品价格信息,并与本企业进行比较;

3)单位成本调查:比较各期之间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化幅度,对较大幅度的变动(>10%),应询问原因并证实;

4)销售数量调查:比较各期之间主要产品销售数量的变动比率,对较大幅度的变动(>10%),应询问原因并证实;

5)毛利率调查:比较各期之间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比率,若变动幅度较大(>10%),应询问原因并核实;与行业平均的毛利率进行比较,若发现异常,应询问原因并核实;

6)主要客户调查:取得前三年主要产品的《主要客户统计表》,了解主要客户,检查主要客户中是否有关联方,对异常客户进一步详细调查。

(2)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帐准备、预收账款调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个会计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帐准备”、“预收账款”余额明细表,检查大额应收票据、预收款项、应收账款的客户是否为主要客户明细表中的主要客户;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户,询问原因。

2)结合销售结算方式,判断各客户账龄是否正常,对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对长期挂帐款项,判断可回收性。

3)了解前三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是否发生变化,并了解变化的原因;结合账龄分析,判断坏帐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计算应收帐款周转率,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异常情况进一步调查原因。 (3)营业费用调查

计算各期之间营业费用变化比率,结合销售收入的变动幅度,分析营业费用变动幅度是否正常,对异常情况,应询问原因并证实。

二、采购与生产环节财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了解企业生产能力利用率、产销比率;

(2)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存货价值;

(3)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采购活动产生债权债务的余额;

(4)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2调查程序

(1)了解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利用率、产销比率,初步判断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产量、销量统计表;

2)结合产量,判断生产设备利用情况;

3)结合产量、产成品库存,计算产销比率;

(2)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存货价值,为核实年销售总成本提供依据;

(3)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采购活动产生债权债务的余额。抽查因采购原材料而发生的大额债权债务的对应方是否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户,若不是,应抽查采购合同,了解业务发生的原因,判断是否正常。对其他大额长期挂帐款项,要查明原因;

(4)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5)分析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资产负债表中“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是否异常,若为异常,进一步核实;

三、投资环节财务调查1调查目标

(1)了解并核实各会计期末短期投资余额、期末市价、跌价准备;

(2)了解并核实各会计期末长期投资余额、减值准备;

(3)了解并核实各会计期间投资收益的真实性;

2调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短期投资及跌价准备余额明细表,判断投资风险;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委托贷款及投资收益明细表,判断委托贷款安全性;

(3)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投资收益明细表,关注大额及异常投资收益;对现金分得的红利,关注是否收现,有无挂账情况;

四、融资环节财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了解债务融资的规模、结构

(2)了解权益融资

2调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短期及长期借款增减变动及余额表,并与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应付债券明细表,并与会计报表核对相符;

(3)取得财务费用明细表,与贷款合同规定的利率进行复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明细表,与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及余额表,与各年增资、配股情况和各年利润分配方案相核对。

五、税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执行的税种和税率;

(2)调查公司执行的税收及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3)调查公司是否依法纳税;

2调查程序

(1)查阅各种税法、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文件,或与公司财务部门人员访谈,调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税种(包括各种税收附加费)、税基﹑税率,调查其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2)调查公司是否经营进口、出口业务,查阅关税等法规,调查公司所适用的关税、增值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税率;

(3)如果公司享受有增值税的减、免,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法规或文件,调查该项法规或文件是否由有权部门发布,调查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的税收优惠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该项税收优惠的优惠期有多长;

(4)如果公司享受有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或其他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查阅有权部门的法规或文件,调查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该项税收优惠的优惠期有多长;

(5)获取公司最近几个会计年度享受的税务优惠、退回的具体金额,依据相关文件,判断其属于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测算其对公司各期净利润的影响程度;

(6)查阅公司最近三年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适用的税种及附加费的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文件,调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依法纳税;

(7)获取公司所处管辖区内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直属的税收分局征收处的证明,调查公司是否存在偷、漏税情形,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是否拖欠税金;

(8)如果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变化,如:外资企业变为内资企业,是否补足了以前减免的税款。

六、或有事项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或有事项的具体情况。

(2)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影响。

2调查程序

(1)调查公司因诉讼或仲裁情况可能引起的或有负债,引证诉讼专题。

(2)如果企业对售后商品提供担保,参照历史情况,估量顾客提出诉求的可能性。

(3)公司为其他单位的债务提供担保,调查提供担保的债务数额,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是否采取反担保措施,估算可能发生或有负债金额,确认公司是否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4)环境保护的或有负债

1)查阅公司有关环保方面的批文,明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

2)调查公司是否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

3)测算出公司可能发生的治理费用数额或者可能支付的罚金数额。

第六部分:发展规划与财务预测调查

1公司发展规划调查

1调查目标

调查企业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

2调查程序

(1)取得企业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或直接要求被投资企业提供未来3-5年公司的发展规划,获知企业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措施。

(2)取得企业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可行性。

2公司财务预测调查

1调查目标

调查企业在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的可能。

2调查程序

(1)取得企业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或直接要求被投资企业提供未来3-5年公司的财务预测表,获知企业未来几年的财务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发展速度;

(2)以销售为起点,核实企业所提供的各项预测指标制定的依据;

(3)根据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调查企业各项指标实现的可能性;

(4)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生产经营的其他条件,判断企业各项指标实现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轮融资及上市计划调查

一、与本轮融资有关事项调查

1调查目标

获知企业所提出来的与本轮融资有关的事项。

2调查程序

通过企业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或与公司领导人交流,获知与本轮融资有关的如下信息:

(1)本轮的融资是股份转让,还是增资扩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业价值的估计、本轮融资的金额、所占的投资比例。

(3)拟引入的投资者的数量,对投资者的具体要求;目前已接触过的、有倾向性的投资者。

(4)募投项目及资金的具体用途。

(5)本轮融资时间计划。

(6)融资后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信息披露的程度及具体措施。

(8)企业能够接受的对赌协议的内容。

(9)是否有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具体内容。

二、未来上市计划调查

1调查目标

获知企业的上市计划及已做的工作。

2调查程序

通过企业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或与公司领导人交流,获知如下与上市有关的情况。

5.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4

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权威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2.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5

第一部分 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xx】446号)要求办理。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求,由(杨)与(张)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并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20xx年3月3日

至 20xx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xx年**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

证债备字【20xx】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申请人为我行新客户,无授信历史。

6.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6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 公司的历史沿革

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结构

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 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

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

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二、 公司经营状况

7. 关于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请提供相关的主要业务的书面说明,并说明是否发生过变更及变更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提供公司目前拥有的有关业务方面的各种政府批文及资质证书。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办而未办业务经营资质资格文件的情形。

三、 公司财务状况

8. 主要资产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资产的合同、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

主要资产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专利、商标、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的权属证明、买卖合同、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

主要资产是否附有任何抵押、质押、留质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如有,请提供相关文件。

9. 公司财务结构分析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包括库存商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库存原因及市场最低价格。

有无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而存在的或有负债。

10. 公司财务资料(20--年12月31日)

总账科目余额表。

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表;各账户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应收、应付余额明细表,应收及库存存货账龄分析表。

长期投资余额明细表,本期新增或变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协议、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被投资单位20--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固定、无形资产余额及折旧明细表,20--年度增加、减少的固定、无形资产明细表(标明日期、类别、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残值率、折旧期限、增减固定资产会计凭证号);固定、无形资产单项价值在---万元以上的,若原始价值是以评估值作为入帐依据的,对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作出说明;主要资产是否有任何未解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如有,请加以说明。

长、短期借款余额明细表,借款借据及相关文件。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利润明细表(按月份、品种、数量及金额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 收入确认的原则说明,大额收入入帐的依据,成本的核算方法; 损益类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投资收益明细表(按被投资单位、损益调整金额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明细表(按项目和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

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余额明细表及相关文件。

公司近三年(审计)财务报告。

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11. 公司所涉及的税收文件

公司使用的税率(各个税种)及任何税收优惠的批文。

公司使用的税收方面的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公司欠税或其他税务纠纷的说明与有关文件(如有)。

税务机关是否对公司进行过稽查?如有,请说明稽查的情况。

12. 公司与股东和股东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如有,请提供主要关联交易合同,并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对上述关联交易,请详细说明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单价、总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定价政策及其决策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领域与范围(如有)。

13. 公司的声明

期后事项说明、或有事项说明、债务重组的说明、承诺事项的说明等。

14. 会计师事务所

请提供公司近三年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 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15. 管理层及管理层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历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职务,并提供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工资情况介绍,并提供相关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16.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请提供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职务、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业培训、专长;专业信息:技术掌握程度、薪酬(股权、工资、其他)、与本企业的关系(专职、顾问、协作、兼职、其他)、与本企业的契约关系(合同、固定、临时)、技术类相关奖项(专利、发明)、本技术领域工作经历(拥有何种核心技术、参与研发的项目名称及结论)。

17. 劳动合同情况

请提供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书样本。公司是否与员工签定保密协议、不竞争协议、培训协议?如有,请提供样本。

公司是否与所有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请提供劳动合同签定明细表,内容应包括员工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用工方式(固定、临时)。

18. 岗位设置情况

请提供公司岗位设置结构,公司岗位分类(如销售、技术、管理、职能等)、岗位名称、岗位薪酬等级、任职条件等。

19. 薪酬情况

请提供公司最近一个月的职工工资花名册。

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和/或奖金的情况?如有,请说明。

20. 福利情况

请提供最近一期缴纳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住房公积金),以及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公司已经缴清有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21. 人员流动情况

请提供20--至20--年内离职员工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部门、岗位、职务、入司离司时间、离职原因(辞职、辞退、退休)等。

公司是否存在停薪留职及退休人员,如有,请提供相关信息,并请说明其保险缴纳情况。

22. 员工培训

请提供公司本年度员工培训记录。

23. 劳动纠纷情况

公司有无劳动仲裁或劳动纠纷案件?如有,请简要说明情况。

24. 公司人事制度

请提供员工手册,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奖惩、考勤、休假、薪酬、福利、培训、绩效考核、晋升、离职等有关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 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25.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请提供公司应收款和应付款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当事人姓名、债权债务数额、有无担保、账期、是否追索等),并提供金额较大的应收款和应付款的合同、入账凭证等。

公司是否存在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款、应付款?如有,请详细列明并提供有关协议。

公司是否存在与个人之间的应收款、应付款?如有,请详细列明并提供有关协议。

公司能否清偿到期债务?

26. 公司的担保

请详细提供公司就其自身债务及他人(包括关联企业)债务向有关债权人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反担保的文件(包括主债务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和担保登记文件等)。

请提供公司接受他人(包括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的相关所有文件资料。

27. 公司重大经营合同

请提供公司将要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银行借款合同、采购及销售合同、知识产权开发或转让合同、重大资产的租赁等)。

28. 公司诉讼、仲裁及潜在的争议纠纷

请提供近两年来与公司有关的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文件,包括起诉书、案件受理通知书、答辩状、判决书、行政处罚通知书及决定书等。

请提供公司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人身权、土地等方面的原因招致(或可能招致)诉讼的有关文件或有关请求文件。

公司可能面临的有关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文件。

如公司无以上情形,请出具书面说明,并分别说明公司无以上情形。

29. 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请提供公司经营中涉及的工商、税务、劳动、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

30. 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

请提供公司所有或使用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器设备、机动车、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产权证明文件和相关协议。

如公司以非所有权方式取得有关财产的使用权的,请提供相关协议(如租赁合同、许可使用合同等)和相关的权属证明。

如上述财产存在产权纠纷,请公司提供有关产权纠纷的文件;如无纠纷请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31. 公司对外投资

请提供公司对外投资的有关协议、批准文件,投资项目或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六、 公司其他情况

32.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保的影响

请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涉及环保问题,是否存在可能给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况?如有,请提供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的有关文件或书面说明。

33. 公司的产品质量标准

请提供公司正在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和检验措施、公司产品的质量认证文件,并提供公司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服务体系。

34. 请提供公司认为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19.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7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 “aa” )的委托,基于aa和股东于××年××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 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 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公司的设立

1.1.1××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合计 万 100%

1.1.2××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根据××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

1.根据淄博科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验字(20xx)第 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一期出资×万元人民币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东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根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所验字(20xx)第 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二期出资××万元人民币已在 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东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1.1.3对××公司出资的法律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而根据××公司的章程,其××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是在三年内分三次到位,此种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相冲突。根据××公司有关人员陈述,××公司的此种出资方式系经当地政府许可,但本所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地方政府无权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该种出资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公司的股权演变

1.2.1××年股权转让

根据××年××月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业变更情况表,××年××月 日,××公司的股东先生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先生,××年××月××日,上述股东变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定工商所完成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

%

合计 100%

1.2.2本次股东变更的法律评价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1.2.3××公司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有股东为以下2名自然人:

(1)股东,男,身份证号为。

(2)股东,男,身份证号为。

1.3××公司的存续

1.3.1××公司的存续

(1) ××公司现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位于,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2)根据其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年检情况,该公司已于××年××月××日通过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检。

1.3.2××公司存续的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检资料,其目前合法存续;但其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资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让其100%股权后,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剩余的×万元出资的义务,否则××公司的存续将存在法律障碍。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2.1××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设立时的三位股东制定的;根据到目前为止××公司提供的资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资××万元的到位,××公司股东会对章程第7条进行过修改;此后于××年××月××日,由于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会对章程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2××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该公司设有股东会、执行董事一名和监事一名。

2.3××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经理一名。其中,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监事,为公司经理。

(三)××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知识产权

3.1××公司的生产设备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20xx]第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的生产设备的评估价值为××元人民币。

3.2××公司的知识产权

根据××公司的陈述,其目前未拥有任何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也未提出任何商标、专利申请。

本所律师未得到任何有关××公司《企业保密协议》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产

4.1土地使用权

4.1.1土地租赁

根据bb与cc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书》, cc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亩土地租赁给bb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期限为20年,租金为××万元,全年租金上限为×万元。

4.1.2土地租赁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bb与cc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的承租土地的主体为bb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并非bb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应获得cc有限公司对此种情况的书面确认。此外,cc有限公司将其无建筑物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没有法律依据,其合法性存在疑问。

4.2房屋所有权

4.2.1房屋状况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20xx]第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共拥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积××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项;评估价值为××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的陈述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所有房产均未办理《房地产权证》。

4.2.2房屋状况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其办理权证存在法律障碍。

(五)××公司的业务

5.1××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5.2××公司持有的许可证和证书

5.2.1有关生产经营的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审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化学品生产企业核定证明材料》,证明其生产的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5.2.2有关的环保验收

××公司 吨/年生产项目于××年××月××日得到了当地环保部门关于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

(六)××公司的贷款合同与担保

6.1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6.2担保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七)××公司的税务问题

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其目前主要执行的税种和税率为:

(1)增值税

按17%计缴。

(2)所得税

按33%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增值税的7%计缴。

(4)教育附加费

按增值税的3%计缴。

(八)××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经本所律师审查, 年××月 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店分局对签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正在使用的设备中承压设备未进行登记注册等行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限1个月内改正,罚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资料。根据××公司的陈述,其将于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出具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书面状况说明或承诺。

(九)××公司的保险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为其以下财产设置了保险:

(1) ××年××月××日,××公司为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存货)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 月××日。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

(2)车牌号为和运输工具已分别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公司的劳动用工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其目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职工为××名。如果本次收购为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贵公司将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继续履行合同期未满的劳动合同。

本所律师要求:

本报告系基于贵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师依据调查结果及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及狮王化工提供的相关文件和实际情况拟就并出具。

本报告谨供贵公司及授权相关单位/人士审阅。未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题述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7.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8

一、SWOT法分析电视行业

中国电视获得了巨大发展,这既得益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竞争观念已深入人心,电视日益成为企业营销竞争的重要策略,也得益于电视的普及和电视企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数量最多中小型电视公司由于规模小、实力单薄、经验不足、没有稳固社会关系,在发展经营环境上既存在许多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和问题。下面应用SWOT分析工具对中国中小型电视行业进行深入分析。

1.优势(Strengths)

由于中小电视公司规模小,没有过多的包袱,可在低工资,低支出状态下运营,具备大型企业公司所没有的成本优势;与外资公司相比,具有熟悉本土市场、文化相通的优势,而区域中小公司对当地消费者偏好、社会环境、经济关系、经济政策、人际关系等方面比大型企业企业了解更方便、更深入;由于规模小,可以根据市场随机而变,灵活反应,较为敏锐地捕捉到难得的机遇,“拾遗补缺”、占领先机;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灵活吸纳创意等专业人才,组建专项企业团队,而具备某方面的独特优势,一个具备好的创意的完全有可能在规模不大的电视公司里诞生;由于没有过多的投资沉淀,可以灵活调整自己经营方向,应对市场瞬息变化,发挥专业分工的优势。

2.劣势(Weakness)

与大型公司相比,小型电视公司在资金实力、市场份额、人才储备等方面实力相差悬殊,同时由于电视台等媒介都自我专营企业,使得这些大型公司的呈现明显后向一体化趋势,而中小电视企业的往往“点状”分散运作,因此,中小企业与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难以提高;由于缺乏知名度,使中小企业在同客户打交道时,没有大型公司的品牌优势;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落后,多是家庭式的管理和经营模式,更容易发展成为企业未来成长的障碍;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为其发展增加了阻力。20xx年我国电视从业人员数量为95617人,到了20xx年数字变为107708人,增长达12.6%。这107708人之中,很多人缺乏专业知识,而且受教育水平整体比较低,中专学历甚至初中学历都进入了这个行业从事工作;我国监管机制的还很不健全,使得市场鱼龙混杂,真正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以谋求新的发展。

3.机遇(Opportunity)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国内外客户增加,电视企业需求也日趋多样化,这为中小型电视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现在的电视企业已经不单是在栏目间隙播放的5秒~10秒的电视短片,而已经发展为基于电视企业短片,企业形象片,企业宣传片,产品宣传片,置入式电视等形式多样的,全面的企业、产品视频宣传包装服务。企业企业需求者,尤其是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也逐渐开始青睐电视企业。在加入WTO后,在国外企业企业的先进管理、运营模式冲击下,不断推动国内企业不断创新,加速国际化进程,提高管理水平以及从业人员素质。电视企业制作技术的提高也是近年中小电视公司蓬勃发展的动因之一,如HDTV在广播领域里的广泛应用,视频特效的技术趋于完善,不仅提高了电视的视觉冲击力,也更易为专业人员掌握。

4.威胁(Threats)

中国电视企业业市场是一个明显的垄断——竞争市场,在央视领衔下,少数省级卫视异军突起,而中小企业公司规模小,人员少,资金不足,竞争力严重缺乏。1995年我国专业企业公司总数为22691家,到20xx年达到了84272家,十年增长了371.4%。而这些电视企业公司鱼龙混杂,相当一部分公司处在一种规模小,人员少,设备少,业务很少的“一小三少”的处境当中。而《公司法》规定的该类企业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3万元人民币,造成了电视企业行业进入门槛低,投资少的形势,从而助长了现今的电视企业公司小作坊化的局面。

小作坊式的电视企业公司是严重缺乏竞争力的,而且在某些地区产生了恶性的竞争。从营业总额来看,从1996年起,外资企业公司几乎独揽了我国企业经营总额前五名。跨国媒介购买集团开始大举进入中国初步发育的企业市场,这可能导致中国企业市场发展失去平衡,对整个企业行业发展造成巨大伤害。

二、产品介绍

TCL液晶电视

TCL LED电视L37E5200BE基本参数:

颜色: 珠光黑

屏幕尺寸: 37 英寸

制式: PAL

分辨率: 1920×1080

亮度: 400 CD

响应时间: 6.5 毫秒

HDMI接口: 2

USB接口: 有

电源电压: 220 伏特

音频性能: DDAS智能音效四种模式

屏幕比例: 16:9

水平视角: 178 度

垂直视角: 178 度

扫描方式: 逐行扫描

彩电类型: LED电视

电脑接口: 有

网络接口: 有

AV输入接口: 2

AV输出接口: 1

外形尺寸(包含底座): 896.7×226×624.5 毫米

重量(包含底座): 14 千克

外形尺寸(不包含底座): 896.7×45.5×574 毫米

重量(不包含底座): 11.5 千克

声音输出功率: 10×2 瓦。

三、质量检测

本产品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如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时,凭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的质量检测证明,自安装、调试结束之日起,享受7日内退货,15日内换货,15日以上在质保期内享受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整机一年,主要零部件(液晶屏、背光组件、集成电路)三年,售后电话

四、采购数量

800台

五、采购方式

公司采购部利用集中采购方式

六、采购途径

公布招标的方法

七供应商情况

费县百姓实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十几年潜心经营,如今的百姓集团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十一家连锁超市门店,一个配送中心、一家超五星高档酒楼、一个深加工生产基地、及房地产在建项目,立足鞍山,辐射辽南的多元化、跨行业的集团企业。

百姓实业集团自建立以来,始终秉承“精诚合作、创新求实、稳步发展”的企业精神,始终把百姓的利益和需求摆在首位,“百姓说好才是好”是百姓人不变的追求。也正如百姓的企业标识所展示的那样:三颗红心代表了时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永远不忘回馈社会的诚心;一杆天平托起顾客的真心,交相辉映的三颗心,谱写着百姓超市的经营理念,生活不忘,百姓有约。

八、选择标准

屏幕尺寸 32.000

屏幕比例 16:9

分辨率 1366×768

反应时间 0.000

高清 1080i/720p

最高支持分辨率 1920*1080

最佳观看距离 3~5米

动态插帧技术 50Hz

背光灯 CCFL冷阴极萤光灯管

产品类型 中尺寸720p系列

液晶面板 VA面板

3D电视 否

音频性能 扬声器*2

接收制式 PAL

声音输出功率 10W×2

外观其他

18.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19

按照律师工作方案,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阳开发区管委会,南明区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查阅了目标公司(贵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房屋产权登记材料;到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目标公司股东、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

2、历次股东会决议;

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

4、目标公司20xx年5月财务报表;

5、20xx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权证;

7、员工劳动合同;

8、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

9、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10、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权出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11、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0xx年6月13日南明区工商局出具的《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

一、关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

目标公司名称曾先后做过三次变更:

20xx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5日变更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称变更为“贵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现在使用的名称。

由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导致其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产权证等证件上产权人的名称与目标公司的名称不一致,但这并不会对目标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构成法律障碍。

二、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的沿革:

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曾做过以下5次变更:

(一)、目标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有2名股东:

贵州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4万元人民币,占84%股份;宋某,投资1.6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二)、20xx年5月8日,进行股权转让和增加注册资本。

贵州某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宋某某(16%)

原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权,3名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30万元,增资部分由3名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出资。

(三)、20xx年10月15日,股东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股东王某、何某,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xx年1月3日,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孙某(50%),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人民币。增资270万元,由何某、孙某分别出自135万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xx年6月12日,孙某将其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xx年10月14日,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转让给何某。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增资200万元由何某、田某分别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xx年6月11日,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说,目标公司现在的股东是:何某、田某,只有他们才有权与贵研究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三、关于股权转让方所转让的股权

从工商登记材料看,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没有进行质押,其对外转让不存在权利瑕疵。

经与转让方沟通,其称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等股权转让限制,并承诺和保证一旦所转让的股权存在上述强制措施或限制,则应无条件赔偿股权受让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经查,目标公司股东的各次出资、增资,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验资报告显示现金出资已全部到账,不存在瑕疵。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章程、合同对股权转让的限制

章程、合同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存在特别限制约定。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学研究所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

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动车和其他办公设施、对外投资、其他应收款和货币资金。

(一)、房屋

1、目标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贵阳市支行,抵押情况如下:

信诚大厦1-20xx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130.17平米,权利价值48万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信诚大厦1-20xx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202.54平米,权利价值73万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经向南明区房管局进一步调查取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均为目标公司所有;除上述两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机动车辆

目标公司名下有3辆机动车,分别是捷达、丰田锐志和福特蒙迪欧。上述车辆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情形。现由公司管理人员正常使用。

(三)、对外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人民币50万元,系目标公司投资设立“贵阳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预计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前,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七、关于诉讼、仲裁案件及或有负债

目标公司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赔偿未了事宜及或有负债。

八、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与年检情况

经查,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期限截止日期为20xx年5月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分别记载目标公司已通过20xx年度和20xx年度年检。20xx年度通过年检时间为20xx年6月11日。

八、结论:

目标公司依法存在持续经营。公司的两名股东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形,股东何某、田某可分别依法将其对外转让。

建议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

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xx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目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现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项目间进行现金流调整。经营性现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关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调整,人为提高其报告值,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目标企业往往是出现财务困境的企业,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市场收购活动,而且要负担起目标企业的债务、员工下岗补贴等等。这些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现金流危机,使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现金黑洞。

三、审计在财务调查尽职报告中的作用

(一)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程序

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识别并量化对交易及交易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收益质量和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实施阶段应根据详细的调查计划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规范性的调查程序,促进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整体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审计尽职调查设立的调查方案中有关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调查程序,从而促进尽职调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再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步骤进行审计。合理的调查步骤是避免并购陷阱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应对每一阶段的调查进行审计,根据不同的并购类型、目的、内容来审查并购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处理步骤是否符合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调查业务规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规范等要求,确保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并不是审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主体和目标进行审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要全面的理解企业的实施并购的目的和战略,从而把握调查的方向,确定调查的内容。为防止财务尽职调查对于调查目标和主体的不确定,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于尽职调查活动中的目标和主体的审核,以避免尽职调查的盲目性。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的审计。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并购决策,需要全部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作支持。因此,尽职调查如果仅对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实施调查程序,可能无法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财务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

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审计,对于不同的评估项目是否确定合理的价值评估类型和评估范围,以及反映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审计,促进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正确性。

对目标企业财务指标的审计,对于尽职调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构建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同时,审计尽职调查是否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促进财务指标调查的全面性。

对目标企业关联公司交易的审计,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投资者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尽职调查中目标企业关联方的识别以及对目标企业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合规性和实质性的测试。从而促进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的正确评价,促进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三)审计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

有效的财务尽职调查结果,可以帮助企业判断投资是否符合战略目标及投资原则,合理评估和降低财务风险。对于财务尽职调查结果的审计,主要是在财务尽职调查实施程序和财务尽职调查内容审计的基础上对并购活动的调查结构的真实、有效的审计,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关于尽职调查报告 篇20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信调查事宜出具(以下简称“本调查报告”)。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等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调查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调查报告。

(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已对*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公司的`诉讼与仲裁。本所律师保证在本调查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复印材料;其所提供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资信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

(五)本调查报告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调查报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依据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先生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